合资方案
2025-05-06 合资方案合资方案(模板十三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资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资方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合营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住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
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 合营公司投产后形成_________的生产规模,必须至少达到_________。
第八条 合营公司产品销售策略及外销比例如下:
第三章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万的人民币现金、实物(机器设备)折价_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专利)折价_______万元、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万元出资。
乙方: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万的人民币现金、实物(机器设备)折价_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专利)折价_______万元、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万元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期限、出资时间:
甲、乙双方分期缴清出资,其中第一期由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付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第二期:由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付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
(若一次性缴清出资的,则上款表述为:甲、乙双方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方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_______日内,由合营公司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天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调整应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权。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方指任,副董事长_______名,由_______方指任。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每届任期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合营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合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合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对合营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合营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九)决定合营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及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需要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下列事项须召开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5、变更合营公司的形式;
6、董事会认为需由与会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
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决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不履行其职责且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应当有名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章程所列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可以向不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按照该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合营公司设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名,由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职工代表监事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_______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所有经理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经理或其他形式的雇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部门及部门结构设置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决定。其他部门及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职位设置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董事会可随时解聘。
第四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应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在总经理的负责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合营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公历年作为其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到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十五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六条 合营各方在事先承诺保密的情况下,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在不低于税后利润的_______%的前提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缴纳各项税费及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决定是否分红,红利应按投资方实际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分配。
以往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红。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章 合营公司的营业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并至少提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散:
1、合营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的;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因合营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7、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8、合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投资方各执_______份,审批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执_______份。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没有具体规定的事宜应按合营合同中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在_______签字。
合资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资方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____________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____________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__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合资方案 篇4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资方案 篇5
改革开放以来,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合资企业在我国开始迅速的发展起来,成为了获取新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的重要战略手段。但是由于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合资企业的工作时常偏离目标、效率大打折扣。本文主要介绍合资企业的特征和分类、创建目的以及组建机制,重点对合资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门的打开,精明的商人(包括外国商人和国内商人)看到了中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下,吸引外商投资我国的企业,实行中外合资的经营模式,开始逐步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参与竞争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WTO之后,这种与国际合作的趋势更加明显,中外合资企业已成为我国企业获取国外新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改造旧工艺、提升产能和产品品质、发展新业务、开拓新市场的重要战略手段。
一、合资企业的分类
按照经典理论,合资企业通常指的是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由中方和外方的投资者共同出资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这里的外国投资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而中国投资方一般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与个体企业不在此外范围内。中外合资企业需要通过审查机关的批准,中国法人为合营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合资企业大体上可分为股权式合资和契约式合资,通常股权式为合资企业,而契约式一般为合作企业。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较长,中方和外方的投资形式较为宽泛,包括现金、厂房、技术、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等。这些投资可以以同一货币单位来计算股权,并且将该股权作为风险承担和利润分享的依据。而合作企业的合营期限相对而言较短,同时双方提供的现金、技术、劳动力、设备、土地等不作为股本投入,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来分配利润。此外,在组织形式上,合资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则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本文中所描述的合资企业特指前者。
二、合资企业的设立目的
一般来说,建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愿景是秉持平等互利、双方满意的态度,通过技术、资金等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互利”。同时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具体来说,设立合资企业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的目的。
1.弥补本国投资资金的不足
通常在技术贸易中,我国作为引进方需要向技术输出方(即外方)支付技术转让费,而通过将我国现有的有利条件,包括一些土地的使用权、辅助设备、厂房等等来进行投资和创办中外合资企业,就可以让外方将提供的先进的技术和主体设备作为外方的投资,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我国的外汇支出,弥补资金不足。此外,中外合资企业的兴办,可以替代部分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一方面节省外汇支出,另一方面也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
由于合资企业会给中方和外方都带来利益,因此,为了更好的获得利益,投资双方愿意提供最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以便获得最大的利润。例如,我国不少中外合资企业在投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能够获得外方“动态技术”的使用权。这些引进的先进技术对于我国生产技术的革新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此外,还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对打开国际销售市场、增加我国的产品出口能发挥积极作用,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
3.增加就业机会,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社会发展
近十来年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的建设与发展,在解决我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方面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合资企业所实行合同制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开择优招聘,使我国劳动力资源能在市场的作用下得到调配,“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岗位(工作任务),使用合适的人才”理念,逐渐成为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流理念,人才的合理使用程度不断提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推动了我国社会的向好发展。
4.培养国际经济管理人才,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
中外合资企业如同一所国际经济管理学校。在合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包括了谈判、签约、报批、采办、营销、合同终止等一系列的商务行为。在此过程中,中方管理人员需要同外商互动交流,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以一种学习的态度去寻求解决的办法,能够帮助他们了解并学习更多的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提升个人的业务素质,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素质高、能力强的的商务精英。此外,合资企业改变了我国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为进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5.改造旧工艺,开发新产品,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合资企业的成功经营,还可以帮助改造原先的企业改造旧工艺,不断开发研制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这种工艺改造运用优秀技术成果于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用先进的技术改造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实现企业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增加新品种,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譬如上海三菱电梯就是合资企业中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较好的.例子。
三、合资企业组织架构的设计和遵循原则
中外合资企业的核心是合资合同(合资协议),而合资合同的核心是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
在合资公司中,董事会应该是最高权力机构。总经理负责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和精神,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除此之外,人事权和财政权比较重要。因此,在设计合资公司组织架构时应根据各方股东的持股情况,确保当事人获得相应的权利。
由于双方合作的基础一般难以改变,因此在设计组织架构时应该以强化董事会权利和限制总经理的权利为出发点。例如,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掌控,弱化总经理人事方面的权利。
此外,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如果我方代表的是大股东,应该遵循尽量减少必须与会董事一致通过的情形,采用简单多数决定的模式。反之,如果我方代表的是小股东,则应该尽量增设一致通过的情形。甚至可以在必要时增加须与会董事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的情形。
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必须事前明确,必须界定“每个岗位的责权利”,决不能“事后再说”,以避免给合资公司的管理和运行埋下隐患。
四、合资企业管理常见的问题与对策
1.合资企业出现的管理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合资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是投产后往往在管理中出现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造成管理冲突不断。“共管制”的组织管理机制导致一些合资企业的中方管理人员与外方管理人员相互争权夺利、争功推过、拖拉扯皮。在共管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企业董事会也无法有效行使权利。一是,在合资合同的谈判过程中,中方谈判代表往往受到“中国文化和中国现状影响”,把谈不下来的重大问题“模糊化”,使得组织架构设计出现不合理现象,或者出现责权利不明确、或者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二是,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往往是在技术、管理和资金方面处于“下风”的一方,对外方的技术和管理通常持有“引进、消化、吸收”、进而自主创新的心态,因此,常常处于“学习状态”,难以做到不卑不亢。三是,中方派任的董事往往大多是“领导干部”,常常极少是具有专长的生产经营管理行家,这无疑是造成合资企业高级管理层中中外管理人员在决策素质和管理能力方面无法平衡、互补、发展和提升的重要原因。
(2)在合资企业中由于文化差异,在管理层中由于思维差异,造成摩擦不断。众所周知,中国管理者的管理观念里面都讲个“情”字,讲究关系,更重视人情;而西方的管理者注重“法制”。它在管理上的表现就是制度管理、规范管理以及条例管理,也就是说在管理层面上特别注意建立规章制度和条例,强调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事,即“法治”而非“人治”,从而实现管理的有序化、有效化和长效化。中国的人情化管理遇到“刻板”的法制化管理,自然会发生冲突。例如德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时,比较喜欢他们严谨刻板的德国式科层管理,而中国管理人员又不太能接受这种模式,因此就出现了诸多管理上的摩擦甚至冲突等问题。
(3)还有由于各方利益表述不完整不清晰造成冲突不断,影响生产经营。例如,员工利益保障不力,制度不健全,造成队伍不稳定,危及安全生产;管理者心胸狭窄,官小谱大,造成管理团队失谐,影响企业运行。这些问题都会对合资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
2.相应的对策
由于以上出现的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会大大影响我国合资企业的有效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合资企业科学有效的管理。
(1)要科学地选任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从筹备成立合资公司开始,就应高度重视谈判成员的选择和谈判团队(工作组)建设工作,切实选择精兵良将,奠定好合资公司管理基础。我们无法决定外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但是能够通过我方自己的人事任命来提高合资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和有关部门在派出管理人员时,首先应严格考察、评估选任人员所具备的知识素质的高低、现代管理水平、参与外方共事的协调能力、学习能力以及他所具备的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积累等方面因素,应用考核、评估机制来评判选任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不能凭人情、感情、关系等来选任合资公司的管理人员。选任合资公司管理人员,还应重视团队人员之间的“相容性”,即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补台的“合作能力”。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参与到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中,才能减少摩擦、稳定而有效地提高合资企业的管理水平。
(2)完善共同管理的运行机制。这既要求双方的管理人员在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关系,也要求制定完备的共示管理章程,分清双方的利、责、权等,消除争功避过、争权夺利、施拉扯皮的隐患,还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强有力的“民主管理机制”,以提高合资公司的管理效益。如设立“政策协调委员会”,由委员会扮演合资公司日常管理的“高参”。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由上、中、下各级各部门的管理层指派,也可以由员工选出,相互沟通各部门的需要,相互协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科学有效执行决策。对基层的管理方式不是滥发文件、滥做指示,而应是多提建议。同时,对我国的母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来说,要转变领导观念,严格遵守和履行合资合同,把对合资企业人财物调度的控制权、生产经营管理的干预权转变到主动提供服务、扶持发展、监督管理、目标考核等方面上来,减少对合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帮助合资企业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市场应对能力,等。
(3)遵循“法治”、持续改进的原则。改变管理理念,尤其需要中方管理人员做出努力。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也就是“法治”,是确保企业(组织)长远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业已证明的长远健康发展的“不二保障”。遵循“法治”,就是要求一切工作、事务处理须按制度办。制度不应是放在书架上接受观赏、或者是接受检查的“花瓶”,它应是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标准,是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每个员工(不管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制度往往有缺陷,因此,必须“持续改进”。不能因为制度的缺陷就破坏制度、不执行制度,甚至把破坏制度美其名曰“管理创新”。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应是积极完善制度,用改进的新制度替代有缺陷的旧制度,批准、发布后严格执行。
有的事务处理可能存在没有制度可依的现象。遇到这样的事情,应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处理出现的事务,并以此发现为基础,及时制定此类事务的处理办法,填补现有制度的空白。这也是持续改进的一个方面。
最核心的是,“法治”,即用制度来确保各方的责、权、利,才道得明白、说得清楚、做得公平,才最有信服力。
(4)应建设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相互包容的企业文化。一是,人人平等,相互尊重。既不应崇洋媚外,也不应目中无人,相互之间都应“瞧得起”。二是,统一思想。为了合资企业的共同目标和利益,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高度统一的一致认识。这很重要。中方人员在同外国同事合作时要秉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思想来指导自己的言行,面对不同的文化背景,应该积极向外方管理人员学习,借鉴优秀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并且加强双方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沟通。作为管理人员要多和员工交流,听取员工的不同意见,积聚民智,提高效益。三是,要从长计议,制订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不要急功近利的做法,要扎实稳健的经营管理,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参与国际竞争。四是,存同求异,包容不同的想法和做法,只要不损害企业的原则和利益。
合资方案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乙方: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国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达到_______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_____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表示量的单位);_______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_________年:出口占_________%;中国内销售占______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_________(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中:
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_______。其中:
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8.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____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_________(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_________(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_________(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中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方案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_____项目,然后总投资为总投资为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然后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然后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然后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然后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然后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然后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然后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然后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合资方案 篇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事宜所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当事人在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 银行帐号:
投保单位地址: 电话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 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 ×30%= $)合同单位中方:(投保单位盖单)主管:投保日期:年 月 日外方: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年期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保险凭证号码: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主管: 复核: 经办: 签单: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投保单位由投保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明效。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方案 篇9
合同也叫"契约",是当事人为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达成共同遵守的协议。经济合同是双方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只有合法的经济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涉外合同必须经政府机关批准才生效。
经济合同的一般格式:
1.标题:表明合同的性质(如购销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
2.当事人: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3.正文:主要条款包括:标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付款方式、时间;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4.落款: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签订日期;鉴证部门的意见、印章。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作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其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3.合作企业的名称、地址、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国籍(外国合作者为个人时,其姓名、居住地址、国家)。
4.董事会或联合机构组成。
5.合作各方投资和提供的合作条件。
6.合作各方投资的交付期限以及交时的责任等规定;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7.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收交界的分配方法;对债务、责任及亏损的承担内容和方式。
8.合作企业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物资见购买办法和产品销售办法及劳动工资、劳动管理、劳动保险等。
9.合作的期限和终止。这包括:合作期满时财产的处理、清算的程序和方法;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等。
合资方案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合资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合资形式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___。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____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4负责委派和协助新公司招聘有能力、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人员;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组织形式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商业活动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期限、变更和终止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方案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甲方以[]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xxxx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xxxxx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xxx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xxxxx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xxx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xx%的股权。(或xxxxx技术评估作价xx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xx%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xx%)
(2)乙方以货币资金xxx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xx%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xx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xx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xx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xx名董事候选人,xx公司推荐xx名董事候选人,xx公司推荐xx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x人。董事长由xxx委派,副董事长由xx公司和xx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x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x名,乙方推荐x名,丙方推荐x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x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x名,由x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xx人,总经理由xx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xxx公司、xxx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xxx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xx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资方案 篇12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
第三条住所:__________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注:
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xx)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十一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如开__________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9、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公司设监事__________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任期为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经理)。任期__________年。
注: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
2、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丧失董事资格的;
3、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丧失经理资格的;
4、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5、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四条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其中非自然人股东可以指定人员行使相应权利。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五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共签订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份留本公司存案。
合资方案 篇13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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