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优选13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就是活动范文吧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优选13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1
《追风筝的人》笔触清淡,表达感情温婉含蓄,叙述笔调沉静中暗含忧伤。它关注了亲情、友情与爱情,感恩与救赎,真相与谎言……在复杂变动的历史大背景下,以一种从容平和的静美心态讲述了一个枝节复杂而情节动人的故事。
作者极具功力的情节架构、叙事才能、形象塑造、对话组织、场景再现,使这部作品具有高度的思考价值和文学质感。近似于完美的细节描摹十分精确,使人情不自禁地产生身临其境的幻觉,被深深吸引而难以自拔。全部的阅读使人身心浸润其间,并时时击节感叹,让人无法拒绝自然传递的巨大感染力。
我是在飞机上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起初没想到情节会这么多变曲折,会随着情节的快乐而高兴,悲伤而难过,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由于坐在飞机上,很多时候表情不能那么丰富,这点还真是痛苦,早知道应该在家看这本书,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多么舒畅啊!
当我看到阿米尔舍命从暴政下救走哈桑的独子、自己的侄儿索拉博时,我明晰了“风筝”的涵义,一种感动像在我面前豁然打开一个光明粲然的世界,内心的牺牲崇拜被再次引燃,有了为一个人牺牲的精神,我想这也是一种快乐。
“风筝”象征着皎皎易污的纯洁和需要努力追寻的美好,美好在我们这个一切都商品化了的时代还能有她的地位吗?那远方的美好还是不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价值取向?透过此书,我仿佛面对着内心,那里和书中人物一样隐藏着二元共生的光明与黑暗、勇气与懦弱,但我不再怀疑,我最终仍要像哈桑一样拼尽全力地向人间呼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于今乱象丛生、如降大雾之境,读一感动之书不亦为人生之一大快事!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2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是我高中时,那时只当它是排解繁重学业压力的读物,所以并没有上心,但当我现在从头读起,却让我获得不一样的感动。
这是一个关于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全书围绕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的友谊展开。
阿米尔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他出于孩童的自私—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哈桑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便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哈桑一家,导致其流落异乡。
后来因阿富汗战争阿米尔一家被迫出走美国,之后获悉哈桑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纠结使他不顾危险重返阿富汗,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旅。
这本书将人性的直白完整地刻画出来,如伤害别人时的犹豫和挣扎;危险关头的懦弱与无助;不负责任时的自私和推诿。
我常在想,阿米尔当时蜷在角落里看到哈桑被其他人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应该是想挺身而出的吧。
作者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战争摧毁的不仅是人们的家园还有精神世界的崩塌,令我感到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中国是一件多么幸运且幸福的事情。
此次疫情就是最好的体现,强大的凝聚力和民族坚韧性使我们顺利度过此次难关,逐渐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要勇敢去追求,因为自己的行为决定着风筝的飞行方向和高度,阿米尔追逐的风筝是亲情又或是友情,是坦诚又或是勇敢。
在工作或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心中有个“风筝”,可能在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迷惘,有气馁,但只要我们不停下前进的脚步,将其付诸于实际行动,它便会带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3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4
朝阳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 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回忆起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处处受到本地人的欺负,异样的目光,加之战火的侵袭,让原本亲和的世界失去了本应快乐的儿时天地。大人的情感愁楚给了他们,在坏小孩面前,阿米尔产生了畏惧,然而,善良可爱的哈桑却时时都在保护着阿米尔,不让阿米尔受到任何伤害,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阿米尔是他主人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友之约。然而,哈桑被打,被欺骗,被误解都因阿米尔的心境过于懦弱所制。最后,哈桑选择了离开,阿米尔的内心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十几年后,阿米尔用行动弥补了多年前的过错,挽回了自己儿时的懦弱之行。”文章里的风筝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哈桑在给阿米尔捡风筝时受到欺辱,而阿米尔却看之不理。事后,他们都在无声的躲避什么?”哈桑幼小的心里面并没责备阿米尔的意思,他选择了默默承受。
时间与地域的推移并没有使他们之间的友情变质。细细想我与她之间的友情呢?是不是随时间的消逝而变了质?漆黑的夜空下,月光倾斜,我倚窗望影凝思:“每个人的心境都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试着用心的去感受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对于自己的朋友,如果你进一步去感受他的心境,你就会发现,你与他的心境是有相通之处的,就因为这一点,它才时不时的会触动你的情感线,让彼此的心境都明白彼此的意思。哈桑就是明白了阿米尔的心境才离开的。但我们要明白,不真挚的友谊好似你的影子,当你处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地跟着你,但你一旦走到阴暗处时,它立刻就会离开你。我和她,感情是真挚的吗?借着月光,我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那一页。阿米尔因为儿时的不勇敢,在哈桑受欺负时抛弃了他,之后又故意让他爸爸误解他。单纯的哈桑就像单纯的我们,误解了友谊的真谛。我和她之间也是如此吗?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包括被黑暗笼罩的月之友。拿起我与她共同拥有的笔,依光写下:“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时间长了,这种友情也会如咖啡一样浓厚了。
就像阿米尔与哈桑,他们的友情就是源于心底的最深处的结果。”好想告诉你,其实我的默默关心是……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5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神奇的书,作者以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一件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过着平静的生活,突然间,两个少年经历了国破家亡,在一段悲欢离合后,他们走向了各自的宿命。看完书,我的心沉浸在悲伤和震惊中,久久不能产静。合上书,我凝视封面,那个孤独的追着风筝的孩子,你令全世界为你哭泣,那样无助地奔跑,你在追逐什么?你是否眼含泪水?
故事发开始于一场风筝比赛,哈桑是当地出名的追风筝高手,他替少爷阿米尔追风筝,对阿米尔承诺一定会把风筝给他。但是,当他追到风筝是地,一群男孩却逼迫他交出风筝,哈桑忠于对主人的承诺,结果被打得遍体鳞伤。阿米尔目睹了一切,却没有出手相救。友情动摇了,随后,阿米尔借口哈桑有错,将他赶出家门。
不久,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与父亲逃往美国。多年后,一个来自巴基斯坦的电话把阿米尔从平静的异国生涯惊醒,关于故国的一切、关于哈桑重新浮上心头,真相、责任、负罪感,驱使他回到职富汗,寻找失去的友情。
这本书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同时,又让我们在无限哀伤和背叛的痛苦中,看到了友情的强大,那仿佛是黑暗中的一星亮光,为人们带来希望。
封面上,火红的晚霞中,镶嵌着一只小小的风筝,长长的风筝线后面,一个小男孩在孤独地奔跑,他的眼中饱含着泪水,在绝望的奔跑中,心里仍存有一份对命运的感激,感激在苦难的历程中,仍有一丝温暖,那是来自阿米尔的友谊,那是对美好生活的梦想、是心灵的归宿。
奔跑、追逐,在炮火连天的岁月,在屠杀、饥饿、死亡的阴影中,含泪追逐晚霞中的小小风筝,追寻一份美好的理想,这是苦难的人类曾经历过的共同的命运,这是刻在史书中的风筝与奔跑。我为人类曾经的苦难而心痛,也为我们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倍感珍惜和感恩!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6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我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7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的文笔并没有很华丽,但她的文字却又细腻的勾勒出了家庭与友谊。M.f236.cOM
当阿米尔最好的伙伴仆人哈桑,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殴打时,阿米尔作为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当他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仿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知道了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感到悔恨与伤痛。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也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我们沉下心来阅读,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体验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因为这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
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8
在阅读《追风筝的人》时,当阿米尔决定踏上赎罪的道路,回到战乱的阿富汗寻找哈桑时,我还在期盼,在阿米尔推开门的刹那,出现的是年迈的哈桑仍在等待着阿米尔来寻他,哈桑将以久违的拥抱来宽恕他,可是,结局却是哈桑已经与世长辞,时间的流失无限的延长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道路。
悲剧存在的意义在于什么?
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可以是爱,正义,忠诚,责任,也可以是感恩、拼搏、梦想……其实,使人生有价值的东西从来就是难以一一罗列的,他们默默地潜伏于人们的心中,通过各种方式外化于形,从而让他人有所体会与触动。悲剧的作用就在于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遭到毁灭的痛心与叹息,同时引导读者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与共勉。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体会是,构成人生挫折或酿成人生悲剧的原因是多样的,除去无法违背的客观现实外,人性的弱点是不可否认和回避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书中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对阿米尔的懦弱、自私、软弱、逃避心理进行了毫不掩饰的描述,昭示了人性存在的弱点。
最后,还是引用书中一句话,作为正能量的结尾: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我们那时心中的风筝,我们奔跑着,一直向前,眼中心里想的都是它。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9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10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展开。电影版亦是根据原故事演出了一个富家少年和家中仆人的关于追风筝的故事,一场关于人性的背叛和救赎。
仍记得著名作家三毛曾言:做真实的自己,才会有人爱上真实的你!电影中的阿米尔,出身于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名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拥有着优越的生活,亦是有着宏伟的风筝梦想的出色的风筝斗士。生活造就了不同的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哈扎拉人,虽然出身卑微 ,但从小与阿米尔相伴相知,亦是可造的风筝斗士。两个奇葩少年,有着同样的风筝梦想,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因为忠诚,所以保护,因为怯懦,所以退缩。在家族隐藏的身世秘密背后,一次次的阴差阳错使两个少年由聚合到离别。在风筝比赛的背后,在荣获第一名的风筝斗士阿米尔欣喜之余,却从未想及忠心不二的哈桑会在追逐第二名的风筝途中为保护风筝而惨遭羞辱。因为软弱没有救哈桑于水火,成为了阿米尔心中永远的遗憾。民间常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而我言:事事有种无奈的苦。阿米尔虽然从小出身显贵,但却有着贵公子不应有的怯懦。而哈桑即使从小被灌输为仆人之子的思想,却有着忠心护主的真诚与善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也许不仅仅是电影或者小说情节,也许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亦有此情此景。当我们真的遭遇此情此景时,又该如何呢?是像阿米尔这般还是仿效哈桑?人生没有标准的答案,也许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怀有不忘初心的情怀,坚持本真,不惧过去,不畏将来,造就人生!
佛曰:“人生如一串长长的念珠,无论你选择微笑或是苦笑,你都得念完这一串念珠。”阿富汗富家少年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小时的一场风筝比赛却让两人因远离后而分离,而在战争的催化剂作用下,两人更是天各一方。阿米尔逃往美国后,在时光的锤炼中逐渐明白家族背后的秘密与辛酸,在岁月的流淌中深受内心煎熬。而多年后,为救赎,也为那一份难割难舍的手足之情,他毅然再寻手足,却再无此人。内心的痛苦与挣扎催生了灵魂的救赎,他选择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用心呵护这一段珍贵而遗失的情缘。
风筝,有大小之分,有颜色之别,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的类型,不同图案的风筝。其实,风筝百味人生,与剧中主人公何其相似,两个少年由稚气到衰老,一生走过酸甜苦辣百味人生,有过彻骨的寒冷的痛苦,亦有过无比欢乐的幸福时光。人生匆匆,岁月弄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本是同源亲兄弟,却至死未能相认。真是造化弄人,天意使然,但却也是人生必须的调味剂。试想若一味都是风调雨顺,人生岂不是平淡无味,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或许我们经历了风雨,也无法见彩虹,但至少这一路的风风雨雨唯有体验者方能豪言:我经历过,无悔人生!
犯错,错过,然后用一生去寻找救赎。当你再次看到风筝时,是否还会记起这段属于阿米尔与哈桑的这段美丽而残忍的友谊;当你追风筝时,你是否还会毫不犹豫地如哈桑般为护风筝周全而不顾一切;当你放飞手中的长线,让风筝自由飞翔时,你是否会如释重负般再度前行……
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那只似曾相识的风筝,而如今我们也许会隐隐思索,那风筝究竟代表着什么?到底谁才配得上是“追风筝的人”,也许我们也都在等待着追风筝的人悄然出现。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旅途中,或许我们都在用追逐去诠释“生命的意义”。
人生如戏,戏剧人生,人生或甘甜或苦涩,而望着远方的蔚蓝天际,你是否会选择一直追逐风筝的脚步,直到成功?为者常至,何惧风霜雨雪,用心追逐吧,跨过山和大海,属于你的梦想之筝一定会在胜利的彼岸等你来袭!
看!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11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的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就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这片土地与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书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席卷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的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涯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实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不想要倾诉的一和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12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象征性的,是亲情,更是正直、善良和诚实。“追风筝的人”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更是我们每个人。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有一个美好的期许。这本书触动了我们深埋的期许,因此深深地感动了我们,引发了共鸣。
我们为哈桑的悲惨遭遇唏嘘不已,我们为阿米尔的犹豫不决揪心痛苦,我们为“爸爸”的能屈能伸暗自赞叹,刚移民到美国时,靠领救济过日子,父亲的自尊心是怎样地不能接受。书中的爸爸,为自己不能说出的秘密隐忍了一辈子,他的爱和纠结都表现在日常生活中,从开始咳血到癌症迅速压垮了他,都隐藏着很深的心理原因。
《追风筝的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小说中的角色、际遇和心理活动投射到读者的阅读体验中,是因为作者卡勒德胡赛尼罕有其匹的叙事技巧和驾驭长篇小说的能力。作者对写小说的浓厚兴趣从他的童年期就开始了。他爸爸的朋友对他的写作才华大加赞赏,这些都真实地流露在书中。
单纯从叙事技巧上看,很难相信《追风筝的人》是胡赛尼的作。书中没有一个多余的句子,每个场景,乃至每句对话,都为后面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线。阿米尔的父亲在种花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勃然大怒原来因为后来揭露的惊天秘密;在巴基斯坦某个茶馆看到的桌子却原来暗示了阿米尔后来免于一死的契机。我们不断阅读,不断产生疑问,不断恍然大悟;而这种阅读过程中的瞻前顾后,使得这本20余万字的小说浑然一体,一旦看了个开头,就再也放不下。
虽然是作者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但是我们知道,他早年的文学积累已经很扎实了,所以,当他产生了写这个长篇的念头时,写出这样的水准也是顺理成章,瓜熟蒂落的表现。
没有任何文学作品可以脱离时代背景而不朽,《追风筝的人》也一样。如果胡赛尼只是把小说局限在几个人的恩怨情仇上,那么《追风筝的人》立即就会沦为无病呻吟的失败之作。
在小说中,胡赛尼给我们描绘了一个饱满而丰富的阿富汗,还有同样饱满而丰富的xxx文化。阿富汗君主制的终结、苏联入侵、内战、当权、911事件等等,无不天衣无缝地融合为小说人物的生活背景。
我们从中看到了种族和种族的冲突,看到了宗教和宗教的矛盾,看到了文化和文化的融合,看到了个人感情和社会制度的对立,一句话概括,我们看到了真实的生活世界,看到了时代的节奏和变迁。这便使小说瞬间站立起来,摆脱了一种小我,引发了全世界的共鸣。
如果你想大幅度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一定要去读一下这本书,如果你很忙,建议你下载喜马拉雅上面的这本书,那个播音者的声音棒极了,完完全全把你带到了阿富汗,那个风筝就在眼前,飘啊飘,跟随作者,你也找到了自己。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13
对于《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说真的,这本书在我床头放了很久很久。我之所以会带回来这本书,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又或者是被它的内容所吸引。一名阿富汗的作家,写的关于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这就是这本书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然而简单的字里行间却隐隐透露出故事中始终贯穿存在着的巨大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周围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只有通过这样他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呢,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备受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肯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感人的纯真友谊,很自然地,我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他塑造的角色一直让我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是不自觉地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认为。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却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我觉得,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世界早已不同,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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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葵花读后感13篇
我们读书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并且进化自己的想法。 读后感是您表达与书籍互动的途径,经过阅读我们对于“青铜葵花读后感”的了解更加深入了,感谢您选择阅读希望您能从中获益!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
在这寒气袭袭之际,我们也迎来了寒假。而在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书,作者是曹文轩。我之前一直对曹文轩的作品很是喜欢,所以对这本书也很有兴趣。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在芦苇荡遨游;一起在河上划着小木船;他们一起经历了蝗灾;一起在老槐树下乘凉……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大麦地的欢乐无法形容。
但在十二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我曾想过很多次,这真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吗?的确,引人深思。
这部小说通过青铜葵花的离别和奶奶的离去,将苦难写到极致,写到深刻。也通过写青铜葵花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写尽了美好。更通过写大麦地人的善良,将大爱做了一个最好的诠释。
在这部书里,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浓,就算经过了生死别离,经过了天灾人祸,这一份情永远都不会被冲淡,一家人永远都心连着心。
在这部书里,我还感受到了大麦地人高尚的品格。就算穷,也要挺直了腰杆;就算穷,也要干干净净。这些都是他们不对命运屈服的执著。
在这部书里,我更感受到了无私的大爱,在大麦地没有一个人,只有一群人。对不认识的人伸出援手,对别家孩子在夏天时递上一瓢凉水。这无不是他们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真性情的流露。
这部书写尽苦难,写尽美好,写尽大爱,但大麦地却永远像一股温暖清澈的春水一般,滋润着读者的心灵。也让我知道,对真善美的追求是如此重要!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2】
雨果曾经说:“书籍是造就人类灵魂的工具。”不读书就没有灵魂,最近我对曹文轩爷爷的《青铜葵花》如痴如醉。
《青铜葵花》一书中,讲述了葵花的爸爸在干校工作,不幸落水死亡,只留下了葵花一人,青铜一家把她领养了,从此城市的葵花与乡下的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青铜是个哑巴但与葵花好像一个眼神也能传达信息。他们一起经历了水灾、虫灾等等,青铜不让葵花收到一点伤害。葵花是个懂事的女孩,为奶奶赚钱买药,好好学习,而哥哥青铜时常默默为葵花付出,看马戏、卖芦花鞋、做冰项链……但在她12岁的时候,城市里的人来接她了,从此青铜日日思念葵花,大声的喊出了人生的第一句话:“葵——花——!”
书中他们一家经历了各种痛苦:离别、饥饿等等。他们正视痛苦与挫折,无所畏惧。每朵花儿,在风雨时都不放下希望。雨后天晴,在一次绽放时,露出最美的一面,人生亦是如此。在苦难时不放下希望,苦难过后,再次充满生机。一生中谁没经历过痛苦,过去了就不在回忆悲伤。
正如曹文轩爷爷说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3】
《青铜葵花》这名字大家应该都已经很熟悉了吧?它是由曹文轩创作的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反复去读的好书,书里蕴含着很多道理。
它是两个苦命相连的人的故事。青铜在小时候家里起大火,倒在房里,被救起来后失去了声音,成为了哑巴。而葵花的爸爸则是有名的雕刻家,因为一次画画而掉入水中溺死,葵花就成为了孤儿。
这两个人虽然被老天玩弄,但却没有轻生,而是用不同于其他人的意志来面对生活,所以家里的生活也越变越好。但在最后,葵花被市长接走了,青铜用尽毕生之力喊下了两个字:“葵花……”
只有历经苦难,才能看见彩虹。文中的青铜葵花也是,虽然老天跟他们两个的命运开了个玩笑,但他们依旧坚强,逆天而行,不就把生活变好了吗?哑巴青铜因为坚信生活的美好而被爱灌浇,从而发出了声音,葵花虽然成为了孤儿,但不是依旧阳光、快乐、开心吗?苦难虽然痛苦,但跨过坎坷,跨过苦难,不就是幸福的一面吗?就像小鲤鱼跳龙门,跳过龙门不就成为了神话吗?困难后就是幸福,这又何不称为是一种美呢?
我们的科学家霍金也一样,他初中就得了渐冻症,连医生都说了,他活不了两年,却依旧坚强的活到了76岁,他依靠着一块小电脑译话,一次次的上台演讲,用仅能动的两只眼球和三根手指写出了世界巨作时间简史,他可以说是科技之父,打开了现代科技的大门。他为什么能在被医生告知活不过两年后活这么久?是因为他福大命多吗?不是,是因为他一次次的信念,一次次的坚持,他相信世界的美好,他不向命运低头折节,他身上就有着梅花的精神呐!
苦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害怕苦难,深陷苦难就放弃,这往往会让你掉入万丈深渊,无法自拔。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它主要写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哑巴哥哥青铜和妹妹葵花生活在一个穷苦的.家庭,他俩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妹妹葵花缀学去江南捡杏子,哥哥青铜每天去大街卖芦花鞋……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哥哥青铜非常坚强,他虽然是一个哑巴,但是他仍然在大街上卖芦花鞋,不怕人们笑话为家里挣了很多钱。妹妹乘船去江南采杏子时,他就日日夜夜的在码头边卖芦花鞋边等妹妹归来。
葵花妹妹很爱家,学校拍照的时候他不愿意用家里的钱,没有拍照。奶奶生病,后来家里供不起奶奶看病,她就背着家人去采杏子,去为家里挣钱。
看到青铜和葵花他们,我自愧不如。我的生活环境比他们好,我想要什么,想吃什么,想玩什么,不用我多说什么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可是青铜和葵花却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以后要经常帮着家里打扫卫生,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5】
《青铜葵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有九章,每一章都非常精彩,我都很喜欢。
这是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二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们看出了青铜无微不至的关心着他的妹妹:为了让葵花先上学认字,青铜故意用瓦罐里的银杏让葵花赢;为了让葵花能够清楚地看到精彩的马戏表演,青铜竟然让葵花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看了整场马戏;为了让葵花报幕时更加美丽,青铜自己动手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因为一件事让两个一起长大的孩子分别,很不容易,所以这种伤心难过让哑巴青铜用尽所有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声喊出了他的心声:“葵——花!”。这样的痛苦经历让我们在生活中用心是无法体会不到的。
通过这本书,跟这两个兄妹比起来,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成长。我每天穿着好看的衣服,坐在明亮的灯光下写着作业,吃着妈妈做的美味可口的饭菜……。但我有时会对爸爸妈妈发脾气,现在想起来可真后悔。
读完这本书,让人感人肺腑,震撼人心。 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善良、纯朴,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像青铜一家那样关心别人,那么世界会有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更重要的是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要做一个爱自己、爱他人、学会感恩、懂得珍惜、努力学习的好孩子。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6】
她,是一个纯真美丽而懂事的女孩——葵花;他,是一个不会说话但勤劳善良的男孩——青铜。他们不曾相识,却似曾相识,他们的相遇,注定了他们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
一开始,这本书我根本不想看,但妈妈看得津津有味,我也忍不住翻看了起来,这一看可一发不可收拾,被文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反复地看了几遍。
青铜家虽然十分贫穷,但还是收养了葵花。当全家人为了给葵花凑学费时,青铜不管下雨下雪,想尽一切办法卖芦花鞋。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通过他的努力与坚持终于卖出了101双鞋子,最后那双鞋子竟然从自己的脚上拿下来的,就是为了多赚钱,供她上学。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的情景。当他发现葵花上舞台没有银项链时,他也想尽办法给她弄到,竟然用嘴吹出了冰凌项链……。
我很惊讶于他们的这份坚持,在生活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他们互相帮助,在一件件小事上显示出了他们高尚、善良的品质。我们大多数人都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如果都能付出一点点爱心,在你付出的同时,相信也会有回报的!这样世界也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7】
拿到《青铜葵花》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本,里面的文字吸引了我的眼球,让我久久为之感动;特别是随着书本内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我几乎是眼含泪花看完这本书。
《青铜葵花》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爸妈都是孤儿,再加上妈妈已离开人世,所以葵花就像爸爸的小尾巴一样,爸爸去哪、葵花就到哪。直到有一天,无情的河水夺走了爸爸的生命,葵花只能暂放在干校,由干校的叔叔阿姨照顾。最后,葵花被青铜的家人领养了,和青铜他们成为了一家人,虽然青铜是个哑巴、不会说话,但却十分照顾葵花妹妹,葵花也对青铜哥哥很好,大家生活在一起还算融洽。但是他们并不是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命运似乎就是这样捉弄人,有一天城里的人又把葵花接走了,这对兄妹就这样分开了。
“为什么我眼里含着泪水”,那是因为我被青铜对妹妹的关心感动了,为了让妹妹吃到野鸡,不管自己的身体,一定要下河捕捉野鸡;为了葵花妹妹,青铜还放弃了读书的愿望,让妹妹去读书等等,这些故事情节,都体现了青铜对葵花的爱。葵花妹妹也非常懂事,争取在学校的每门功课都是最好的,而且她还利用课余的时间,出门去捡银杏换钱给奶奶治病。这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但两个兄妹仍然能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时常让我感动、让我热泪盈眶。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感悟很深,只有亲人,才会给你真正的体贴和关怀,对你的付出不求回报。青铜哥哥的无私,同时映衬着葵花妹妹的懂事,正因为有这样的亲情纽带,即使家里再穷,他们的生活也是快乐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8】
葵花,一次意外使她成为了孤儿。
青铜,一场大火使他失去了语言。
他们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下;一个在大麦地,一个在干校;一个是艺术家的孩子,一个是农民的孩子。
他们本来是互不相连的平行线,但是却因为缘分,因为命运让他们在了一起,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女孩手臂如温暖的丝绸,眼黑得无一丝杂色,目光怯生生,全身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玉。男孩蓬乱的黑发下,闪烁着乌黑聪慧的眼睛,如天空上的星星一般纯洁无暇。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不禁动容。每一篇故事都让我落泪,每一篇故事都让我感动。他们虽然贫穷,但他们没有放弃生活,一直非常幸福、非常乐观,而且互相非常关心。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放弃了自己去上聋哑人学校的梦想;青铜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在寒冷的冬天他为了让那人不留下遗憾,脱下自己的芦花鞋,卖给了他,自己赤脚奔波在回家的路上,忍受针刺般的痛苦,把脚冻得通红通红;青铜为了让葵花报幕成功,心灵手巧的他作了一串美丽的冰项链;青铜为了让葵花在夜晚认真的做作业;聪明的他抓萤火虫给她做了十个南瓜灯;青铜为了能让葵花看好一场马戏,他顶着她站了一个晚上,甚至为了要回那个石碾,跟那群比他力气大的孩子打架;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埃训,帮妹妹解释……使我泪如雨下。
最终,葵花要走了,嘎鱼为了不让他们把兄妹两分开,让他们藏在船中,天天给他们送饭。但是纸包不住火,城里人还是把她带走了,人们哭了,葵花虽然走了,但抹不去人们对她的想念和祝福。葵花走了,只留下一个美丽的谜……而青铜从此常常坐在草堆上,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终于,过了几个月,他看到葵花在水帘中向他跑来,他用尽力气,喊出了他的心声,真正的心声——“葵花!”
只要你有纯真善良的心,只要你心善多一点,感动多一点,即使你不怎么聪慧漂亮,但却能一样被人敬重。你看,青铜一家虽穷,但掩盖不了那一颗颗善良的心。如果人人都这样,世界该多美好!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苦难是最好的大学,我们应当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有时候苦难也会带来快乐。”我合上书本,心久久不能平静……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9】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一本。
这本书的故事扑朔迷离,我一边看一边猜,让人猜不到结果。第二章,葵花的爸爸在小木船上画画,我本以为他会顺利地把画画完,回去和葵花谈天说地。谁知,木船翻了,他落进水里不见踪迹。第五章,村里的女孩挺多,拥有银项链的屈指可数。兰子又拿回银项链,这应该不可逆转了吧!青铜却用一条条冰凌做成了冰项链,戴在葵花脖子上。这个结果也令我意外。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结局。青铜是个哑巴,在等葵花归来的时候,竟用尽平生力气,张开嘴巴,大喊了一声“葵——花!”真是震撼人心。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葵花。她很懂事,爸爸在讲故事时累得睡着了,她绝不会吵醒他。来到青铜家,别的孩子都去拍照,她虽然羡慕,也不曾妒忌、不曾恨、更不曾向家中提起。她知道家里没钱,不再给家里施加经济压力。葵花开朗、感恩、有孝心、不贪小便宜等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青铜葵花》的后记中写到,本书以痛苦为题材,其中引用罗曼·罗兰的话:凡是不能兼爱欢乐和痛苦的人,便是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是能体会她们的,方懂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0】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教授写的《青铜葵花》,故事的主人公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这是一个讲述苦难、善良和大爱的故事,它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我仿佛置身其中,深刻地体会着故事里的种种苦难,同时,也感受到故事带给我的正能量不怕痛苦,要善良,热爱生活!
青铜是大麦地村一户贫苦人家的孩子,早年因为发烧变成了哑巴,他的世界是安静的、孤独的;而葵花本是城里的孩子,不幸母亲很早就离开人世,她从小跟随父亲生活,随着父亲的意外离世,葵花来到了青铜的家里。葵花是一个懂事善良的姑娘,她与青铜一家人有种说不出的缘分和情感,用书里的话说:“她在跨进青铜家门槛的那一刻,她已经是奶奶的孙女,爸爸妈妈的女儿,青铜的妹妹。”她很快地融入了青铜家的生活。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
“唉!选谁呢?”因为青铜家穷,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青铜都十一岁了,可以上“哑巴学校”;但葵花七岁了,也到了上学的年龄,虽然青铜做梦都想去上学,他还是设法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葵花不受欺负,在葵花上学期间,青铜每次都亲自接送。当刘瘸子来学校照相时,对大麦地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渴望的事啊!葵花也不例外,可能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她特别想照一张照片,可是最后,全班只有葵花一个孩子没照相,她却没有对家人提起一个字,因为她知道家里没钱照相。青铜和家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觉得亏欠了葵花。
为了葵花能照相,一家人不辞辛苦编芦花鞋,青铜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能读书,青铜耐心地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灯;为了葵花能看到马戏,青铜把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了葵花能够漂亮地演出,青铜在冰雪地里给她做冰项链;当蝗虫把庄稼吃光时,为了让葵花能吃饱,青铜去抓野鸭冻坏了脚板;为了让青铜识字,葵花自己教青铜;为了给家里赚钱,奶奶昏倒在了麦地;为了给奶奶治病,葵花故意考砸,想让自己不再上学;为了葵花的大好前程,一家人竟不顾痛苦,让葵花回到城里……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体会苦难,才能尝到幸福。青铜和葵花就是在苦难中享受着这种幸福。我们也应该正视苦难,以一种对苦难的风度和善良的心,来热爱生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1】
在我们的一生当中,有着许许多多的的痛苦,这些痛苦有些是苦的,有些是甜的,让我们走进《青铜葵花》在本书,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从小一起生活,一起快乐成长,但是,好景不长,葵花十二岁那年,她回到了城市,青铜就天天想念她。痛苦,虽然一直围绕着他们,但是,他们不畏艰险,坚持不懈。痛苦虽然一直围绕在他们左右,但是他们从痛苦中更懂得和珍惜这份友谊。大家一直以为痛苦是不好的,不想让它降临到自己的身上来,而我要告诉大家,痛苦不一定是坏的,就像葵花和青铜一样,痛苦可以让我们从中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
我也有着跟他们一样经验,在暑假里,我打乒乓球很差,我知道,打乒乓球不是谁天生就会的,我看着在小广场追逐嬉戏的朋友们,心想:他们能在小广场上玩,我却要练乒乓球。如果球没有发好,就得重发,但是,经过我多次反复地练习,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把乒乓球这一项给练地炉火纯青。
虽然,练习好乒乓球是一项十分艰苦的任务,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像书中的两个主人公一样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够做好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2】
一抬头,天边正绚丽。黑漆漆的群山,橘红色的晚霞,太阳仿佛在做着最后的挣扎以留住自己的美丽。我凝视着这残缺的晚霞,眼前渐渐呈现出熟悉却又陌生的一幕:那时阳光倾盆,一位衣着朴素的男孩在一望无际的葵花田中狂奔着,嘴里喊着“葵花”的名字—带着不舍与无奈……
我的心仿佛装满了沉沉的铅块般,一如曹文轩那挥之不去的悲哀——《青铜葵花》用诗性的语言讲述了两个孩子间的故事。在小女孩葵花跨进青铜家的那一刻,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相遇。青铜与葵花,他们的灵魂纯真、坚韧却也弱小。大麦地并不是安徒生笔下华丽的皇宫,在这片土地上有寒冷、饥荒、水灾,苦难犹如散不开的浓雾,笼罩着这里。青铜和葵花不得不用瘦弱的肩膀承担起苦难带给他们的责任。为了妹妹的学习,青铜在雪天去卖芦花鞋攒学费,在田野抓萤火虫做花灯。为了因病卧床的奶奶,葵花瞒着大家偷偷跑去南方捡银杏。
我们不禁要问:他们活得幸福吗?答案被作者巧妙地藏在了一头牛上。在这头牛寿终正寝时,青铜的奶奶对它说:“这畜生,跟了我们这么多年,没有过上好日子。”但是,作者却认为,这头牛生活在青铜家,是幸运的。他们不嫌弃牛身上的癞疮,他们用芦苇编帘子阻挡侵扰牛的蚊子,他们喜欢骑到牛背上牵着它一起晒太阳。“一年四季,风晴雨雪,它享受到了一头牛难得享受到的一切。”
同样,青铜与葵花的日子就像奶奶说的那样,并不是个好日子。但毫无疑问,青铜和葵花的童年是幸福的。他们被爱包围着,在爱中成长,并且将爱传递给周围的人。这一切,源于爱,也因为爱变得弥足珍贵。
这个时代是便利和舒适的,我们的世界是繁华的。但是,这个世界仿佛少了田野牧歌的几缕温情。回顾我的童年,很多我看来是无法克服的大事其实只是一些小波浪罢了。对我来说,考差可能就是我最大的苦难,可是青铜呢?命运赋予了他太多无法承受之痛,在书末葵花将被带去城里,他求助父母将葵花留下无果,只能一遍遍呐喊葵花的名字,他的心中该是多大的无奈与悲愤啊!正如《青铜葵花》后记说的那样,苦难是一种美。尽管结尾是忧伤的,但是忧伤过后,是给书外的我们继续前行的一种力量。合上书本,相信我们都能懂得幸福二字的可贵,都能守望我们的幸福。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作者是曹文轩。
这个故事讲述额是青铜和葵花两个不幸的人。青铜是哑巴,葵花是孤儿,但青铜虽然是哑巴,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活力的。葵花虽然弱小,孤独,但她的聪、懂事,弥补了这些缺憾。青铜,葵花,一男一女,作者就这样流畅额给我们创造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其中,青铜和葵花的奶奶生病,没钱治病时,葵花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只留了一封信给家人,当青铜他们收到信后,青铜便提着纸灯笼到油麻地镇葵花。在寒夜的田野上游动着,像夜的魂灵。他一直走到后半夜,才走到油麻地镇。他提着纸灯笼,走过油麻地镇的那条长街时,就只有他的双脚踏过青石板路的足音。我想,这就是表达了青铜对葵花的感情有多深呢。
当我把这本书读完后,心里很同情他们。不幸就是苦难,苦难就是不幸,这就是大自然和人生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让我感到了青铜和葵花之间互相并爱的感情。我会把这本书永远珍藏起来。
崂山道士读后感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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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1
《崂山道士》是语文书上的课文,主要讲了王七到崂山向道士学艺,但又不愿意吃苦,结果无功而返,为了耍小聪明,他只向道士学了一个穿墙的小法术,道士叫他不要去炫耀,不要有邪念,否则法术就不灵了,可王七下山后,为了炫耀,结果法术失败,头上还撞了一个包。
读了这篇课文,我的感受是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没有吃苦、受累、努力,就能得来成功,只有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有成功。课文中的王七见道士会那么多的法术,他企图在不付出任何努力的情况下,学到法术,他不知道道士也是吃了许多苦,才学到这些本领的。
在学习中,我们一定不能象王七那样,要认真思考,不怕困难,不怕吃苦,学习起来一定会很轻松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不怕吃苦、要持之以恒,坚持就是胜利。怕苦苦一辈子,不怕苦苦半辈子。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聊斋志异》。这是清代蒲松龄写的一本鬼故事书。书上讲了神仙、道士和书生的奇遇。
其中一则故事是《崂山道士》,故事是:有一个叫王七的读书人,他从小就向往学习道术。一天,王七拜了一位道士为师。王七向道士保证自己一定能吃苦。
王七以为他师父会教他道术,哪知道师父让他进山砍柴。他忍受不住了,产生了回家的念头。王七看见师父向客人展示了自己的道术,师父将月中仙子嫦娥请出来了,还将酒席挪到月亮去。王七很佩服,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又过了一个月,王七又受不了苦,又想回家了。王七临走前求师父教他穿墙法,师父教他穿墙的咒语,王七学会了。
王七回到家就吹嘘自己遇到了神仙,学会了法术。他念起了咒语,向墙冲了过去,但这次他没有成功,他头上隆了一个大包,也没穿过去。
这个世上若是真有这等法术,又岂是两三个月便能学会的。所以我们不能像王七一样,只学到点皮毛,便以为掌握了精髓。我们无论学什么都不能半途而废,要不,我们什么都学不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很有趣,我想继续读下去。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3
从前,有个姓王的书生,排行第七,就姑且叫他王七吧.王七想学道术,听说劳山有很多仙人,便前往求学.老道士收下了他,让他每天去砍柴割草.干了一个多月,他嫌苦,便想回家.这时看到了老道士施法术跟弟子们饮酒娱乐,非常羡慕,就又留了下来.又过了一个月,受不了苦,又没学到什么道术,就又想回家了.为了不白来一趟,临走时,跟老道士学了穿墙术,结果回家后因为炫耀而不灵验,头上撞出个大包。
这虽然只是个虚构的故事,但它却告诉了我们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学习不能怕吃苦。
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学知识学本领的前提.因为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需要认真听讲、阅读和思考,需要反复练习、勤于实践.听不明白读不懂,苦苦思索而没有结果的情况会时常出现的.如果缺乏意志、毅力和吃苦精神,是不可能学好的.老道士之所以让王七天天去砍柴,无非是磨练他的意志,让他能吃苦,可他不懂得这个道理,受不了苦,总想当逃兵,最终什么也没学到。
请看那些取得成就的人,哪一个不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精神?乒坛名将邓亚萍多次获得国际比赛冠军,因突出的成就,而成为国际奥委会委员.我们更多的是看到她金牌的闪耀,可你是否知道,通向她成功的路上,浸透了多少汗水?邓亚萍在平时训练中,每天都要比别的运动员多训练两小时.她每次去训练,都是脚上穿一双鞋,还另外带一双鞋,因为每次训练,汗水都会像雨水一样流进鞋里,使她无法继续训练.邓亚萍正是靠这种拼劲儿,才成为乒坛王后的.乒乓球比赛和训练,是远远要比砍柴割草辛苦的,试想,如果邓亚萍也像王七那样,害怕吃苦,她怎么能会有今天呢?
的确有一些因怕苦怕累而不能很好的坚持学习的人.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其中的许多路段是要靠自己去开拓的,今天吃的苦少,明天我们遇到的坎坷可能就要多,我们吃的苦可能就会更多.要知道,苦和甜是一对孪生姐妹,没尝过拼搏的辛苦,也就感受不到成功的甘甜.为了那明天的甜,今天我们就不要怕吃苦,相反,我们还应该主动地去吃苦。
千万不要学《劳山道士》中的那个王七。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4
我读了一本叫《幽默故事》的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一个叫《崂山道士》的故事,崂山道士读后感。 传说以前在崂山上有一位仙人,会许多法术,大家叫他崂山道士。有个叫王七的人从县除来要学法术,道士怕他吃不了苦,但王七一口否认。几个月来,道士只带他上山砍柴,什么法术也没教他。王七的手上渐渐起了血泡。他终于忍不住了,要在走之前让道士教他一个法术。王七学会后回家一用,根本不行,于是骂起了道士。 这个故事告诉我许多道理:一个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意思是:你如果吃得常人吃不了的苦,就会成为像崂山道士一样的人上人,这还有几个例子。如果农民伯伯不能坚持每天在烈日下为禾苗浇水、施肥,那禾苗还能长高吗?如果小蜘蛛不能一直吐丝,那还能结成网吗?如果比赛选手不在平时努力训练,可能拿到金牌吗? 我现在一定要刻苦学习,将来报答祖国,让国家更富饶,更强大!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5
《聊斋志异》是清初文学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它的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包括道士传记、书生奇遇、人鬼之恋等。蒲松龄通过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对当时社会的黑暗腐败进行了有力的批判,揭露社会矛盾,表达人民的愿望。
崂山道士这个故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世家子弟姓王的书生因为仰慕道学,听说崂山有很多的仙人,就背着书箱去求道。来到崂山,王生见道长精通玄理,便求道长收其为徒,但道长怕王生娇生惯养,受不了苦修不想收其为徒,王生坚持自己能受得了苦修,于是道长便收下其为徒弟,并让他与众人一起去砍柴,这样过了一个月王生觉得太辛苦便暗地里有了回家的念头。但看到道长的法术后又打消了念头继续坚持了一个多月,后来坚持不下去了就向道长告辞并请求道长教给他一些法术,道长便教给他穿墙术,并告诫他不可乱用法术,不能用法术做坏事,也不能炫耀自己。
王生回到家后吹嘘自己遇到仙人,在崂山学会了穿墙术并当众表演,结果撞到了墙上,气的王生大骂道长没良心。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一定不能娇生惯养,学会本领不要炫耀,也不能用本领做坏事,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6
《崂山道士》是一部国产动画片,曾被评为中国十大经典动画片之一。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它蕴含着厚重的中国文化。再者,这部动画制作时没有“浓妆艳抹”,不是“雍容华贵”,类似水墨画的风格,让它视觉上给人一种中国印象。使它从里到外都焕发着一种经久不衰的美。这部片子讲的是有一位读书人,每天不用功读书,成天想着坐着仙鹤飞上天发大财,一步登天的白日梦。有一回,他跑到崂山去求仙,老师让他天天砍柴做苦工,他实在不了苦,就想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见了老师用穿墙术,穿过了墙壁,那个人就想学穿墙术,他回去求他的老师,老师答应了,就教给他这门仙术。他高高兴兴的回了家,到了家他就想用穿墙术偷别人家的东西,结果穿墙术失灵了。《崂山道士》是一个很短的动画,总共算来也不过几十分钟,但它却告诉人们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道理——心术不正,再大的招数也会失去作用,让心术不正者受到天责。
这个动画巧妙地运用了那个人的反面例子来凸显主题,这样深一层强调了中心。又多了一丝的风趣,一毫的讽刺,让此动画深入人心,拥有了隽永的意义。是的,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聊斋志异》中的《崂山道士》,给我很大的启发。
古时候,有一个姓王的书生,他自幼仰慕道学,听说崂山有很多仙人,就背着书籍,准备去求道。走了大半个月来到了道观,见门前有一个小道在扫地。他走上前去说:我是来学道的,请你带我去见师傅吧。来到道长跟前,道长说:只怕你受不了这里的苦修啊。王生说:只要师傅能收下我,我什么苦都能承受。第二天,王生就拿着斧子砍柴去了,刚砍了一个月,就受不了想回家。有一天,他看见道长施展了一些法术非常羡慕,就又干了一个月。一个月后他又想回家了,他找到道长想让道长教他些法术,道长教他了穿墙术,他没有学好就走了。回家后他演给妻子看,结果一头撞在了墙上,撞起来了一个大包,他不后悔自己没有下功夫学道,却大骂道长是骗子。
读了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一个人要学会一项本领必须不怕苦不怕累。例如我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又从高中到大学共计20xx年,上了多少节课,写了多少本作业,经过多少次的考试,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才大学毕业。再例如,咱们学滑板,不是一次就能学会的,必须经过很多次摔跤磨练才能学会吧!再例如学骑车一不小心就会摔跤,可是摔了几次跤可能就学会了。
所以,只要我们不怕苦,不怕累,就能学好一门功夫。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8
常言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聊斋志异》中的《崂山道士》正可以成为这句话恰当的注脚——一个反面注脚。
《崂山道士》讲述的是年轻人王七向崂山道士学习道法,在道观待了两个多月后,因为吃不了苦便告辞回家,卖弄唯一学到的穿墙术时法术失灵,被妻子嘲笑的故事。读完故事,在感到可笑的同时,我也感触良多。
正如每个失败者的故事,王七的故事也有一个成功的开端。为了学习自己所向往的道法,他背着竹箱、只身一人,不远数百里到崂山顶上同道士交谈并求学。从这个开端中,我感受到了他求道的诚意。可以想见,如果他能吃苦、有耐心,就很有可能得道。
然而,“行百里路半九十”,更何况王七只迈出了第一步。很快,在道士刻意试探、磨练他,让他随众师兄到山间砍柴一个多月后,他便无法忍受苦楚,想要放弃了。在见识了师傅高明的法术后,他又停留了一个多月,最终实在受不了砍柴之苦,也没有耐心等待,就离开了道观。临行前,他向道士学习了穿墙术,在回家后稍一卖弄,法术便失灵了,他撞到墙上,学道的唯一收获便是头上平添了一个大包。我忍不住觉得好笑,但也为他感到惋惜:如果他不那么急于求成,再多吃些苦,(对他来说的)悲剧的结局或许将改写,他或许就不会成为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在求道过程中,王七虽然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自身懒惰,他沉不下心、吃不了苦,导致计划以失败告终,并且成为笑柄。同时,他的失败也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的成功。这个人从小刻苦练习书法,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磨烂了多少笔头,写了多少个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据说他用来洗笔的池塘里的水都被墨染成了黑色。即使是在成名之后,他也没有松懈,废寝忘食地练习,相传他甚至错将墨汁当成蒜泥,就着馍吃了下去。经过不懈努力,他终成一代书法大家。他,就是王羲之。在王羲之富有传奇色彩的成功背后,是他多年的付出:没有不懈的努力和惊人的毅力,哪有他最终的成功呢?
这个成功者的故事,无疑与王七的失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强烈的对比中,我明白了一个简单但常被忽略的道理:做事时,单单有目标是不够的,只有沉下心来,刻苦地向目标努力,才能够有所建树。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9
崂山道士观后感
《崂山道士》是一部描写中国古代修道文化的纪录片,该片详细介绍了崂山道士的生活、修行和日常任务,令人受益良多。观看这部纪录片,我深受启发,对崂山道士修道的精神和传统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崂山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素有“东方美人”之称的这座山,自古就是道教的圣地。影片中,崂山道士们以他们的坚韧毅力、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深入研究道术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影片中展现的修道者生活方式令我佩服。道士们在山中长期修行,生活艰苦,与世隔绝,每天清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扫自己的住处,清扫庭院,呈现出一派宁静和清净的氛围。他们秉持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原则,追求内心的净化和精神的升华,而不是躲避现实。这种虔诚的修行态度,让我深感他们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是一种真正的内心净化。
其次,我对崂山道士对自然界的敬畏之心深感钦佩。他们深爱大自然,崂山被他们视为真正的神圣之地。他们笃信万物皆有灵性,可以亲近和沟通。他们尊重山林花鸟,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不伤害动物植物。他们以观察、研究和保护自然为己任,遵循着道家的生态文明理念,传承并弘扬了中华传统道教文化。
此外,影片中也展现了崂山道士们的悟道之路。道教追求“道法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士们可以懒散放任。影片中,他们通宵学习道德经、黄帝内经等古籍,研究八卦、易经等道家哲学。他们通过苦练太极拳、养生术等修身养性的方法,来达到身体和心灵的平衡。崂山道士不仅要修炼身体,还要修炼内心,注重心静如水,以达到心无旁骛的境界。观看这些场景,我想起了一句古语:“修炼生活,修成仙人。”这就是他们对修道的追求。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道家的精神传统有其独特的价值。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日益忽略了心灵的需求,沉迷于各种功利主义和物质的追求。在观看这部纪录片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崂山道士们过着简朴的生活,以修身养性为己任,他们的追求是真实、宁静与和谐的生活。这种追求超越了物质上的欲望,对我们这些现代人来说,是一种重拾清净心灵、修好性灵的借鉴和启示。
总而言之,观看《崂山道士》这部纪录片,我受到了崂山道士修道精神的震撼和启发。他们的生活谦逊、修道精神让我感到震撼,深深地认识到一个人对于内心追求的重要性。仅仅通过物质的累积并不足以给予我们心灵的满足,只有通过修炼,修身养性,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内心宁静。这部纪录片对于我来说,是一次美好的心灵之旅,让我对修道文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10
《崂山道士》观后感
电影《崂山道士》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奇幻片,该片讲述了一个年轻人加入一支由道士组成的团队,与邪恶势力抗争的故事。这部电影引人入胜的情节、精彩的表演以及其深层次的意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电影《崂山道士》给人以扣人心弦的感觉。从一开始,该片就以悬疑的方式展开,利用紧张刺激的镜头与音效组合,制造出紧张可怖的氛围。每一次敌人的出现都会令观众感到紧张,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整个电影气氛紧凑,让观众紧跟故事情节的发展。同时,电影中还融入了一些惊险刺激的打斗场面,让观众的心跳加速,体验到了电影带来的身临其境的刺激感。
其次,电影《崂山道士》的表演也相当出色。演员们的表演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特别是主演马丽和崔志坚,他们通过精湛的演技将角色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马丽饰演的年轻女道士柳玉芙,以她的坚毅和勇敢,展现了女性身份的力量。崔志坚饰演的爱国道士冯子墨,无私奉献,激发起观众的英雄情节。两者的演技相得益彰,使整个电影更加生动有趣。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崂山道士》所传递的深刻意义。这部电影不仅仅是一部娱乐作品,更具有思考与警示的意味。其中,有许多人性的思考与格局的拓宽。观众能够从中看到许多善恶之间的较量,好坏之间的选择,正义与邪恶的冲突。电影中的道士们身负神秘力量,但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不仅为每一个普通人解决难题,而且还要面临自身的困扰。这使得观众可以从中感受到道家哲学的力量,思考人生的意义。
总之,电影《崂山道士》是一部扣人心弦、表演出色、意义深远的电影。它不仅仅是一部娱乐作品,更具有探讨人性、善恶与正义的深层意义。观众在观影过程中,不仅可以享受到电影带来的刺激和娱乐,更可以从中汲取到启示与思考。这部电影充分展示了中国奇幻电影的潜力与创新,相信它会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清代作家蒲松龄著的《聊斋志异》中的一个小故事《崂山道士》,颇有感触。
故事讲的是原为财主的王七因只会吃喝嫖赌,不会劳动生产,把家财败光了,竟异想天开到崂山去求道,想通过学会法术过上好日子。可崂山道士只叫他每天上山打柴,却不提传授法术之事。王七吃不了苦,便打算回家。走前总算从老道那里学到了穿墙术,由于他心术不正,结果不但穿不过墙,额角反而撞出个大块,给妻子当做笑柄。
故事中的王七,因心术不正,即使从崂山道士那里学会了穿墙术,也无法施展,弄得头撞壁起了个大块,落得被妻子笑话,还羞得脸红。王七心术不正,是其德行出了问题。人们常说:德才兼备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这么一来,故事中的王七倒有点像危险品,但幸亏其穿墙术未奏效,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人家遭其祸害。现在,我们读书学知识学本领,首先就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力争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学生,立志为造福人民,富国强国而努力读书,将来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材。这样,我们的书才不会白读,我们的知识本领才不会白学。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时刻注意我们的德行,力争培养良好的德行,不成为像故事中的王七那样的好逸恶劳、品德败坏之人。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12
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崂山道士》,它是一个出自《聊斋志异》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王姓书生,去崂山拜道士为师,想学些法术。可是道士只是让王生砍柴。王生受不了苦,有了回家的打算。
一天晚上,王生看到道士和两个人饮酒。三个人施起法术来:道士剪下圆纸片贴在墙上,纸片竟开始发光,像月亮一样;一个客人拿出一个小酒壶倒酒,酒壶里的酒怎么也倒不完;另一个客人则把筷子变成了月中嫦娥,在他们面前又歌又舞;三个人又和酒席一起升到了空中。
王生见了这种神奇法术,就不想回家了。可一个月后,王生又受不了了。于是他就去求道长传他一点法术,让他下山。
道士就传了他穿墙而过、来去自如的本领。并叮嘱他不可用这法术害人,也不可乱用法术,否则就不灵了。
王生回到家对妻子说他能穿墙而过。妻子不信,他就演示给妻子看,不料他一头撞在墙上。王生又羞又气,大骂老道没有良心。
这个故事真神奇,虽然它不是真实的,却也给我们很多幻想和启迪。
故事中的王生,不愿吃苦也就算了,可他不听道长叮嘱,乱用法术,实在是不应该。幸好他自作自受,不能再用法术,不然,以后一定会害人的。
虽然大家都讨厌像王生这样的人,可是这样的无耻小人在现实中还真有不少。他们贪图富贵,吃不得苦,受不得累,损人利己。我们可不能学他们。
我们应多向好人学习,坏人坏事则要引以为戒。这样我们才会更加优秀,将来为祖国多做贡献。
崂山道士读后感 篇13
昨日游崂山,玉清宫内偶遇一道士往大门口走,也许是要下山。此人蓄发留须,满脸的清心寡欲,一身素净的道袍,一看便知是道行不浅的修行者。这一副清风道骨是某释的外形不能比的。之后这让我想起以前听说过的一部动画短片《崂山道士》,于是就去看了一下。
短片叙述的故事不算复杂:一个人喜欢看怪力乱神的“闲书”,整日想着成仙得道能抱得大元宝。想着想着他真出门去学仙了,爬上崂山来到道观里想拜师。师傅给他斧子让他每天去砍柴,担水砍柴皆能悟道嘛。让这个四体不勤的人每天上山砍柴的确实为难他了,于是就打算回家。临行前他要师傅教他穿墙的本领,师傅告诉他了咒语并告诫他若心不诚则不灵。他一回家就想做鸡鸣狗盗之徒,结果本来灵验的咒语马上不灵了。这个故事脱胎于《聊斋志异》,《聊斋》想讽刺那些习得一时灵验而其实无用“小术”的人。短片用木偶作为人物的造型,让水墨画成为故事的背景,配乐也十分契合画面,营造出了古典的意境。
动画将道士穿墙:纸剪的月亮:倒不完酒的壶:投箸变成嫦娥和月宫饮酒等瑰丽的想象生动反映出来,带给观众无尽的想象。前几年有一个叫《海公子》的动画短篇的创意与本片类似,它也取材于《聊斋》也有着木偶加动画的元素,不过还多了陶瓷的元素。
面粉娃娃读后感(经典13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参娃娃》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菊花娃娃》,它的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为什么叫“菊花娃娃”呢?因为在一个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她每做一个娃娃,上面都会绣一朵菊花。
这个女孩用最美丽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着每一个娃娃。她给每一个娃娃都起了一个名字,再把娃娃送给真正需要的人,让菊花娃娃带给他们快乐。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一个害怕黑夜的`男孩,让他不再害怕黑夜,还送给了一个失去妹妹的姐姐,让她不再觉得孤独……就这样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很多需要快乐的人们。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一共做了108个娃娃,她给每一个菊花娃娃都赋予了生命和使命,让她们给人们带去了希望,带去了快乐。她想最后一个就留给自己吧!让这个娃娃每日每夜的陪伴着她。但是,有一天,一个小女孩看到老奶奶的这个娃娃,她觉得非常好看,也非常喜欢,她的妈妈告诉老奶奶:“这个孩子得病了,过一段时间就看不到这个世界了。”说完,就想带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缠着妈妈说:“妈妈,我想要……”这个老奶奶看到这一幕,决定把这个娃娃送给这个小女孩,因为她希望她的菊花娃娃能给每一个人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这本书里的菊花娃娃,我更喜欢给了菊花娃娃生命的美丽女孩,她的无私、善良、爱心及爱帮助别人的优秀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2
我有一个洋娃娃,它长着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扁扁的鼻子,小小的嘴巴。扎着金色的小辫子,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和一双黑色的小鞋子。我给它取名叫兰兰。
兰兰就像我的守护神一样,每天都陪我睡觉,只要兰兰在身边,我就睡得十分香甜。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兰兰活了,她变成了一个真的洋娃娃。她把我带到了娃娃国,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娃娃,他们都是兰兰的好朋友,兰兰是娃娃国的一名公主。
兰兰带我们游览了海洋世界,把我们变成了美人鱼。我们游啊游,终于游到了海洋宫。兰兰带我们去城堡里玩,城堡里有好多美丽的珍珠。我们把手一挥,那些珍珠就被我们掌控了
后来我们又去了兰花园,看到了许多小仙女在采兰花。兰兰把我们都变成了小仙女,我们在花海里快乐地飞舞着,一阵阵醉人的花香扑鼻而来。
叮铃铃闹钟响了,我从睡梦中醒来,看看躺在身边的洋娃娃,它好像睡得十分香甜。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3
今天,读了《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篇文章,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爱慕虚荣,不能忘记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
有一个女孩,因家境贫困,于是被妈妈送到一个富人家去做工。因同情女孩的遭遇和弥补自己没有孩子的遗憾,富人家对女孩特别好,把她打扮得像个“千金大小姐”一样。过了一段日子,富人家的让女孩回家探望她年迈的老母。于是,女孩带着一根长长的面包踏上了探望老母的路程。她走了半天,来到了一块沼泽地,女孩为了不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裙,将面包扔进沼泽地,踩在面包上踏过去,谁知,女孩一踩到面包便开始往下下降,她感到自己快被淹没了,可是周围没有人听到她的叫喊。
女孩为了美丽的外表而忘记了家中忍受饥饿贫穷的的母亲,处在优越生活环境中的我们渐渐地忘记了父母的辛苦,只知道一味的索取,一味的攀比,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不用忍饥挨贫,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懂得回报父母。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4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读了《菊花娃娃》这本书,读过之后我非常喜欢。《菊花娃娃》讲述了一个美丽感人的故事。
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非常喜欢做布娃娃,天天都在做,她用漂亮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用自己的辛苦和汗水、用自己的勤劳和善良,做出了一个个美丽的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身上锈一朵菊花,并给她们起名字。最后,她让这些布娃娃去了最需要她们的地方:为人们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这些布娃娃去各个地方,帮助了四面八的人们,为他们解除了烦恼,带去了欢乐。从此,这些人们再也没了烦恼,整天开开心心的,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此,大家也都非常感激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若干年以后,在这个小姑娘即将老去之时,那些美丽的布娃娃,都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来探望赋予她们生命的母亲,给自己敬爱的妈妈送行。
从这个感人的故事中,我读懂了执着与专注,看到了热爱和珍惜,感知了善良和爱心,懂得了感恩和回报。做娃娃的女孩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父母,是父母生育、养育、教育了我们。我们要像布娃娃一样,知道感恩,我们以后要多听父母的教诲,善待父母,孝敬父母,多为父母分难,好好学习,健康成长,等我们长大了,我们要好好陪伴和孝敬父母。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又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5
前几个星期,姐姐给我买了一个好大的北极熊。
这个北极熊白白胖胖的,看上去个子还蛮大。它闭着眼,像刚睡着不一会儿。那短短的尾巴有点儿像包子。小小的耳朵显得它小巧玲珑。整体来说就像是一个正在冬眠的北极熊。
这个北极熊虽然是个布娃娃,但是会唱歌。我摸了摸它的肚子,呀!肚子里都是一些电线,看来我不可以把它弄脏了,要是用水冲洗的话,电路电线就会没用,就不能为我歌唱了。它的双手中的右手是开关,用来调节音量大小的。双腿是两个音箱。在双腿中间有个隐形拉链,打开后,里面是一根USB链接手机充电器的线,可以充电使用。
我看了看说明书,基本掌握了让它唱歌的方法。就试用了一下,先把手机里的蓝牙打开,接着把北极熊的开关也打开,会听到它发出“蓝牙配对已成功”的声音,再播放手机里的任何一首歌或者电视剧,音量就会提升很多,音质效果也很不错呢!
记得有一次,在我睡觉的时候把被子熊抱在身上,也不小心压到了北极熊,它的那个开关就马上打开了,还说了这样一句话,“蓝牙模式已开启”,把我吓得立马坐了起来。
这就是姐姐送给我的北极熊。它给我带来了无限欢乐!我喜欢你,北极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6
大家一定读过很多的书吧!我想读了这些书大家一定有了许多的收获吧!没错!读了这些书,我也收获不少。但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踩着面包走的女孩》。
女主人翁—英格在一户有钱的家里做女佣,主人把她打扮的跟小姐一样。一年后,她回家探亲,主人给她一条长面包叫她带给父母。在路上她要经过一片沼泽地,为了不弄脏衣服和鞋子她就踩着面包过去,可刚踩一步,她就陷了下去。比较后,她来到了地狱,变成了一块石头。比较后,英格知道自己不该去踩面包,这时一缕阳光射入地狱,照到她身上,她化作了一只小鸟,重返了世界。这故事中,我比较讨厌英格了,她不珍惜食物,为了不把自己的衣服弄脏,居然还把面包踩在脚下,真的是太可恶了!
这也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是个比较挑食的孩子。常常不吃那个也不吃之个。在学校里,我的菜也常常没吃完,经常有剩饭剩菜。但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珍惜食物,把饭吃光,把菜吃完。我们要铭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也要明白做错了事,是要受到惩罚的。我们做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其中《踩着面包走的小女孩》,让我感受最为特别。
这个女孩叫英格儿,是个穷人家的孩子,长的十分美丽。可是她有缺点,任性又骄傲,经常做一些令人讨厌的事。她妈妈经常劝她不要这样去做,可她就是不听,依然我行我素。
英格儿长大了,就到一个有钱人家去做女佣人。这家人把她打扮的和自己家孩子一样漂亮。有一次,女主人让英格儿回去看看父母并且给了她一条长面包,让她把面包带给父母。英格儿穿着漂亮的衣服和新鞋子,带着女主人给她的长面包去看望他的父母。在回家的路上,必须经过一块沼泽地,当她走到沼泽地的时候,她怕弄脏衣服和鞋,就把长面包放在泥巴地上,踩着长面包走过去。很快她就跟面包一起沉下去了。后来小精灵让她变成了一只小鸟来到人间,这次她彻底改变了,决心用行动来补偿以前的错误。在冬天她想方设法寻找各种食物,连一点面包渣都不放过,来送给那些饥饿的小鸟,而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有一天,她的翅膀忽然变白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海燕,一直向太阳飞去。当她听到妈妈的哭声,又听到那位女主人在说:英格儿太不像话了,不该把面包踩在脚下。英格儿听后,知道自己错了,不该把面包踩在脚下,愿意改正错误,请求人们的原谅。
英格儿和我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她的缺点我也有,我也很任性,有时也不听话,不爱惜粮食,经常剩菜剩饭,写作业时不够认真,上课有时说话。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要吸取英格儿的教训,爱惜粮食,不任性,有错误就改,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努力把每一件事做好,让学习成为习惯,让仁爱成为品格。很多东西,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不觉得珍惜,但是当我们失去了的时候,才会觉得可贵。食物也是这样,我们再也不要去做把面包踩在脚下这种傻事了。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8
一座美丽的小城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天天都在做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的身上绣一朵菊花。从日出到日落,从年轻到年老,女人用一生的时间做了108个菊花娃娃,每个娃娃都去了她需要去的地方。为孩子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女人就连陪伴自己的最后一个娃娃也送给了别人。在女人很老的时候,她的108个孩子回到了她身边,一起陪伴着她。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被女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深深感动着,她所做的一切,让我懂得了人应助人,爱人,有爱心。爱不仅是一种内心的感动,而且是一种行动,一种在现实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付出,这种付出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因为在这付出的过程中,自己也会有好的回报。
我们要学习菊花妈妈的无私奉献精神!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9
当妈妈给我看绘本《菊花娃娃》时,我是一口气就读完的,读完了忍不住还想要再读。第一次读到美的像诗一样的文章,读完了我还依然沉浸在这本书的意境中。
菊花娃娃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女人,天天都在做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的身上绣一朵菊花。从日出到日落,从春秋到冬夏,从青丝到白发,她用了一生的时间做了这样一份纯净的.事业。最终,每个布娃娃都去了她最需要去的地方:为孩子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菊花娃娃的“妈妈”心地非常的善良。在她年老了再也没法做布娃娃时,她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就像她的亲生孩子一样陪伴在她的身边,也陪伴她赶走了寂寞。可是当另外的一个妈妈领着小女孩来买布娃娃时,善良美丽的她还是毅然把这个唯一的最心爱的娃娃送给了小女孩。
故事的结尾写的很美,更是我心里期待的结果。108个菊花娃娃相聚时都想到了日夜思念他们的妈妈。于是他们飞奔到自己妈妈的身边,每个孩子的手里都拿着一朵美丽的菊花。当菊香飘满屋子,清晨妈妈醒来看到张着小手扑向自己怀里的孩子们时,菊花娃娃的妈妈是多么的幸福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0
《人参娃娃》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从前有一座北山,山上有座小房子。屋里住着一个财主叫:胡瓜皮。他家有个小长工,家里什么重活都让他干。有一天,小长工去井边挑水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白娃娃。这个小娃娃的头上有一颗珠子很耀眼,他会唱歌,会变戏法。他给了小长工一棵人参,说是让他给胡瓜皮用来赎身的。胡瓜皮拿出算盘叽里咕噜地算了半天,然后说钱还不够的。
胡瓜皮像狐狸一样的狡猾,他眼珠子咕噜一转,心生一计,让小长工把人参娃娃逮来就可以给他自由。小长工气急了,自己怎么能干出背叛朋友的事呢。于是他在半夜的时候趁胡瓜皮睡着了就悄悄跑出来想告诉小弟弟,谁知胡瓜皮早有准备,他假装睡着,偷偷地跟着小长工找到了人参娃娃。谁知一眨眼的功夫,人参娃娃钻进土里不见了。胡瓜皮拿起铲子就开始挖洞,结果把自己埋进了土里。
小朋友们,坏人干坏事也会伤害自己,就像故事里的`胡瓜皮一样,恶有恶报,自作自受,自食其果。坏人做了坏事也会掉进自己挖的陷阱里,抢劫犯抢了钱最终也会被警察抓住。好人总有好报,就像故事里的小长工一样。希望世界上的.好人越来越多,坏人越来越少,让那些坏人也变成好人。小长工能吃苦,任劳任怨,热爱帮助有困难的人,不会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而背叛朋友。胡瓜皮生性狡诈、自私、贪婪,强迫别人做事。我最喜欢的是人参娃娃,他的性格活泼、可爱、乐于助人,讲礼貌。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1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菊花娃娃》,它的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为什么叫“菊花娃娃”呢?因为在一个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她每做一个娃娃,上面都会绣一朵菊花。
这个女孩用最美丽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着每一个娃娃。她给每一个娃娃都起了一个名字,再把娃娃送给真正需要的人,让菊花娃娃带给他们快乐。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一个害怕黑夜的男孩,让他不再害怕黑夜,还送给了一个失去妹妹的姐姐,让她不再觉得孤独……就这样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很多需要快乐的人们。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一共做了108个娃娃,她给每一个菊花娃娃都赋予了生命和使命,让她们给人们带去了希望,带去了快乐。她想最后一个就留给自己吧!让这个娃娃每日每夜的陪伴着她。但是,有一天,一个小女孩看到老奶奶的这个娃娃,她觉得非常好看,也非常喜欢,她的妈妈告诉老奶奶:“这个孩子得病了,过一段时间就看不到这个世界了。”说完,就想带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缠着妈妈说:“妈妈,我想要……”这个老奶奶看到这一幕,决定把这个娃娃送给这个小女孩,因为她希望她的菊花娃娃能给每一个人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这本书里的菊花娃娃,我更喜欢给了菊花娃娃生命的美丽女孩,她的无私、善良、爱心及爱帮助别人的优秀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2
《人参娃娃》这一则故事讲了一个十分吝啬的财主每天都让小伙伴干很多很累的活儿,不顺心时还经常打骂他。
一天小伙伴在井边看到了一个小娃娃,小伙计十分喜爱小娃娃,并给她打水喝。小娃娃请小伙计去她家玩,他们走进了一片美丽的大森林,林中白鸟争鸣,地上长满了奇异花草,这就是小娃娃的家。
小娃娃也很喜欢善良的小伙计,便送给他两棵人参,要小伙计用人参换回自由。财主拿了人参,还想抓小娃娃献给皇帝换赏钱。于是小娃娃给了财主一棵大人参,还说吃了这课人参可以长生不老,也许还能成仙! 财主大喜,连忙把人参献给皇帝,可皇帝吃后却上吐下泻,一气之下把财主给杀了。
这则故事寓意着恶毒的人最终会受到惩罚,善良的人也一定会得到回报。我们小朋友从小要学做善良的人,多做好事,关心体贴他人。这样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人家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3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读了《菊花娃娃》这本书,读过之后我非常喜欢。《菊花娃娃》讲述了一个美丽感人的故事。
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非常喜欢做布娃娃,天天都在做,她用漂亮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用自己的辛苦和汗水、用自己的`勤劳和善良,做出了一个个美丽的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身上锈一朵菊花,并给她们起名字。最后,她让这些布娃娃去了最需要她们的地方:为人们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这些布娃娃去各个地方,帮助了四面八的人们,为他们解除了烦恼,带去了欢乐。从此,这些人们再也没了烦恼,整天开开心心的,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此,大家也都非常感激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若干年以后,在这个小姑娘即将老去之时,那些美丽的布娃娃,都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来探望赋予她们生命的母亲,给自己敬爱的妈妈送行。
从这个感人的故事中,我读懂了执着与专注,看到了热爱和珍惜,感知了善良和爱心,懂得了感恩和回报。做娃娃的女孩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父母,是父母生育、养育、教育了我们。我们要像布娃娃一样,知道感恩,我们以后要多听父母的教诲,善待父母,孝敬父母。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又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2025安全读后感(经典13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读后感 篇1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知识手册》的书,对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安全知识手册》主要讲的是关于保护自身的办法与知识。比如:有人落水,先不要盲目的去救,应该迅速找大人来帮忙,让大人去救;在学校发生地震时,应该躲在桌子底下,双手护头,也可以利用书包盖住头,听从老师的指挥;在家里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中冲出去,在浓烟中应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不要独自到行人稀少,阴暗、偏僻的地方游玩,以防被陌生人行骗;煤气泄漏时,千万不可使用明火,也不能动电器开关,要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方可进入现场打开窗户通风……许许多多关于安全的知识。
虽然我知道了这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也明白了安全的价值,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都明白的。如:去年12月7日那晚,湖南湘乡育才小学踩踏事件。事发当晚,因为天降倾盆大雨,孩子们为了躲雨,按时回到寝室,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离寝室最近的1号通道,一时间,楼道人流高度密集。一些同学心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劲地往前挤,突然七八个人摔在平台上;后面的同学犹如潮水般涌上来,结果也都摔了。一层叠一层,一朵接一朵的生命之花在慢慢枯萎,伴随着风雨之声消失了。
当老师赶到时,在面积仅有3至5平方米的楼道上,瞬间堆积了几十人……最后,这场悲剧结束了,但8朵年少气盛的生命之花也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那一幕幕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
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人生的滑稽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能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愈加绚丽!
安全读后感 篇2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29日下午,老师组织我们学习了“交通安全教育片”的知识。
电视开始播放时,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鸦雀无声。同学们都瞪大眼睛注视着电视,影片中,一个青年男子在过马路是没有走人行横道线,而且也不看左右车辆,竟管自己一的劲儿的往前冲,最后被辆出租车给撞飞了,当场死亡。多么触目心惊的一幕啊!它告诉我们遵守交通秩序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可在我们的生活中,同样的悲剧总是在不断上演。今天,仍有很多人,过马路的时候与车辆抢行,不看红绿灯,攀爬道路栏杆等现象。影片中,“安全第一先生”告诉我们,这些惨剧发生的前因,就是有那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红灯停,绿灯行”不能只成为一句口号。江泽民爷爷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平时,爸爸妈妈总在我身边时时刻刻叮嘱我安全第一,在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有时我会不耐烦的敷衍一句“知道了”。全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旁风,左耳进右耳出。看过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后,我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愿生命斑马线让每个人都熟知,驻扎,代代做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市民。请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让录像里的悲剧重演。
安全读后感 篇3
学校发了一本《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的书。书中主要讲的是“生存、生命、生活”,让我们注意安全,里面写了:如何乘船安全、乘飞机应该注意什么、路上遇到抢劫如何自护……其中有一篇是关于食物中毒的。
上面写了:某学校食堂,午饭新增了土豆泥和凉拌黄瓜,同学们都去买。下午第一节可是,六一班很多同学都肚子痛、想呕吐等症状,老师连忙停止上课,把情况报告学校。不一会,很多班都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之后,厕所里挤满了呕吐的同学,教室外过道也站满了肚子痛的同学。开始的时候,学校老师把病情重的同学送到了医院,但是生病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随后医院的急救车便一趟又一趟的开进学校……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又看了下面的“预防食物中毒”,里面写了:做饭、吃饭前一定要洗手、食物一定要煮透、蒸透、发芽的土豆不能吃……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生活的知识,我会多读、多看的。
安全读后感 篇4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的书,对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安全》主要讲的是关于保护自身的办法与知识。比如:有人落水,先不要盲目的去救,应该迅速找大人来帮忙,让大人去救;在学校发生地震时,应该躲在桌子底下,双手护头,也可以利用书包盖住头,听从老师的指挥;在家里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中冲出去,在浓烟中应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不要独自到行人稀少,阴暗、偏僻的地方游玩,以防被陌生人行骗;煤气泄漏时,千万不可使用明火,也不能动电器开关,要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方可进入现场打开窗户通风……许许多多关于安全的知识。
虽然我知道了这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也明白了安全的价值,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都明白的。如:去年12月7日那晚,湖南湘乡育才小学踩踏的事件。事发当晚,因为天降倾盆大雨,孩子们为了躲雨,按时回到寝室,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离寝室最近的1号通道,一时间,楼道人流高度密集。一些同学心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劲地往前挤,突然七八个人摔在平台上;后面的同学犹如潮水般涌上来,结果也都摔了。一层叠一层,一朵接一朵的生命之花在慢慢枯萎,伴随着风雨之声消失了。当老师赶到时,在面积仅有3至5平方米的楼道上,瞬间堆积了几十人……最后,这场悲剧结束了,但8朵年少气盛的生命之花也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那一幕幕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
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人生的滑稽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能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愈加绚丽!
安全读后感 篇5
今天早晨,我看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片,里面主要讲当地震、溺水、火灾、交通事故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当地震发生时,我们要马上跑到操场空地上,抱头蹲下。如果来不及的.话,要注意保护头部,躲到桌子下面去。
我们在游泳的时候,要有大人陪同,不能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当有人溺水的时候,不要自己去救人,要去找大人或者救生员来救人。
当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从最近的安全出口逃离,不能乘电梯。如果无法逃离,应该躲在有窗户的房间里,打开窗户向外大声呼救。
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靠右行,过马路时,要看清楚红绿灯,不要跟汽车赛跑,不要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以后再出现这种危险的时候我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多学一次安全知识,多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当灾难来临时我们就多了一次逃生的机会。
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我在一边看,妈妈坐在边上给我讲解一些难懂的地方。手册上讲的都是一些教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好方法。如:“落入水中如何求生”这一条里面有教我们一些游泳的方法,还有在游泳时发生脚抽筋怎样救自己的方法,这些方法好像又给我上了一节游泳课。还有独自在家时保护自己的一些方法,这个对我太有用了,因为很多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忙,在外面工作,家里就我一个人。他里面说的话我都牢牢记在心里:“要把门锁好,听到有人敲门不随便开门,要认清人再开,遇到不认识的'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开门等等。”还有我们在暑假里会玩玩电脑,手册里也有教我们如何安全健康上网。要出去玩的我们看看这手册也很有帮助,他提醒我们坐公交车怎样防小偷;坐火车地铁需要注意什么;遇到电梯出现故障要怎么办。
看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教了我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让我更加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我也会把这些知识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好好珍惜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7
古人云:“水火不留情”。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们往往会听闻一些人生的悲剧,溺水啊、火灾啊……所以我们都应该把安全排在第一。
溺水安全:烈日炎炎、骄阳似火,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去小河边、游泳池戏水游泳,儿童只能在大人的陪同下游泳,不得擅自下水。如果腿发生抽筋现象,得迅速把腿贴近胸口,并快速游向岸边。发生溺水时,不要惊慌,要尽量把头抬出水面,并大声呼救。
火灾安全:暑假里气温比较高,是火灾的高发期,如果发生了火灾,得马上撤离。现场不要迷恋财物,不得从电梯逃生。如果被困在室内,门外火势很大,门的`温度极具上升,用凉水泼在门上,以便降温。住的楼层比较低的人家,可以将家里所有衣物结成绳子,从窗户逃生。
地震安全:自然灾害防不胜防,发生地震时,要躲在厕所里,因为那里有水。如果被困在废墟里。用身边的硬物敲击废墟,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交通安全: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规矩老老少少都得执行,因为“马路杀手”太多了。
防盗安全:坏人很多,特别是小孩一个人在家中,有人敲门,不要随便开门,一定要提高警惕。
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非常重要,让我们把安全的警钟拉响吧!
安全读后感 篇8
通过了一个美好又充实的假期,回到了校园的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而又期待的新学期。根据学校的要求9月8日晚上六点准时收看了吉林交通卫视播出的`交通安全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将交通安全送到孩子身边主题节目。节目中通过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回想起那片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和嘉宾的讲解介绍我觉得我今后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行人要走人行道走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要靠马路右侧靠边行走。几个人一起走路时,要尽量排成一到两路纵队,靠路边走。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3、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非常危险。
4、不要翻越护栏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司机往往来不及紧急刹车。因为行驶中的汽车有向前冲的惯性,即使司机紧急刹车,车子还是会向前冲出一段距离,不能马上停下,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了。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能为了少走几步路,耍小聪明,害人害己。
5、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重视交通安全,学习交通法规,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身边常鸣。
安全读后感 篇9
今天观看了安全教育课堂,我觉得教育非常深刻。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安全对我们非常重要,学校老师讲,回家家长讲,让我们时刻注意安全,不去危险的地方、不做危险的事情、不玩儿危险的游戏,在学校、在马路上,不追逐打闹。
现在有很多小学生骑车上下学或骑车在马路上玩耍、飙车,这都是很危险的,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千万不要单独或者和小朋友结伴在马路上骑车玩耍。
夏天到了,天气炎热,小朋友们都喜欢去游泳,还有一些小朋友不听家长劝告,独自到小河里或池塘里,以及危险的水域去游泳,每年都有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件发生。因为没有大人的监护,又缺乏自救互救的能力,他们把安全抛之脑后,不珍惜生命,所以发生了溺水事件。我们一定要记住,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到安全的地方或游泳馆去游泳。
小朋友们自己在家时千万不要乱动电源和插头、插座,以免触电,还有小朋友自己在家的时候不要乱动火,饿了不要自己开火做饭,以免发生火灾。
小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我们的安全也就是学校的安全,家庭的幸福。
安全读后感 篇10
因为上帝只给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爱惜生命,而生命安全了才有保障。因此,我们应该培养安全意识,提高我们在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的自救能力。那么,我们就来谈谈“安全”这个词吧!
生活中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日日夜夜都在我们身边发生。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安全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吗?你看到那令人吃惊的场景了吗?就是那红彤彤的鲜血,亲人悲伤痛心的哭叫声,朋友失落无神的眼睛。“生命”多么纯真鲜活的灵魂;“安全”多么让人深思的话题,就是这样两个简简单单的东西,却关系着每个人。自己的`安全不仅是个人的,而且与未来、家庭相连,一个人的安全关系到全家幸福,安全连接着亲人情感的纽带。
安全事故是死亡区域的头号杀手,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欠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很好的防范,必须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讲安全,学安全,这些都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一句口号,在每个人心里,要有安全的认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
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亲人、朋友,为了未来美好的世界,请大家把“安全记心间”吧!
安全读后感 篇11
当我读完《交通安全知识》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必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地不断提高,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在网上,我看到一个惊人的数字:我国平均每秒有两起车祸发生。而这个数据随汽车的增加而增加。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范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我们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迫在眉睫。
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我知道了行人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行人不得跨越攀爬道路的隔离设施。《交通安全知识》书上写到:有一位叔叔,因为急着回家照看小孩,跨越隔离防护栏,想尽快到对面生活区,结果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他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永远离开了亲爱的.家人,多么可悲啊。
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我还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能喝酒。机动车在雨、雪、雾、天气下要慢行等等。今年国庆小长假,爸爸、妈妈带我去外婆家吃团圆饭,到了外婆家,爸爸高兴得眉飞色舞,拿起酒杯就要喝酒,我赶紧告爸爸:“爸爸,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能喝酒。”爸爸听了,笑眯眯地说:“哟,我们宝贝女儿懂事了呦。对!安全重于泰山!”然后爸爸放下酒杯不喝酒了,改喝鲜橙汁,外公外婆都表扬我是一个体贴的乖乖女,我心里美滋滋的。
小朋友们,生命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牢记:遵守交通规则,珍惜我们的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12
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 今天,我拿着刚刚复印出来的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因为内容比较少,所以我不到一个小时就把这本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读完了,虽然字比一般的书很 多,但是我的感悟却非常大。
我翻开一看就看到了第一块:平安进校园。我仔仔细细的把这一部分给看了个底朝天,看完之后我发现我很多的时候都没有按照上面的.内容来做,就随便挑一部分吧,那就“ 2 ——如何在日常体育锻炼做到自我防护。”部分中的第一条:要在运动之前换上胶底运动鞋。我有时不换上胶底运动鞋也会去运动。第三条:运动前,女生摘下发卡、塑料或玻璃饰品,男生不要在衣裤内装小刀等锋利物品。我一般都会因为忘记,而不拿出像针一样的锋利物品。
除此之外,我还看了平安伴出行、平安防灾害、平安享生活……我发现除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之外,还有很多提醒人们安全第一、安全最重要的东西,比如说我们小区里的每幢楼的一楼都会专门装一只专门宣传安全片的电视机。
安全读后感 篇13
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那就是让我们观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一开始我很不以为然,认为那些灾害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
今天早上,当我还在睡懒觉的时候,妈妈就把我从梦中扯了出来,让我坐在电视机前等这个节目,当时我很不情愿,但当节目开始的时候,我被深深的触动了。
在节目中,通过案例分析以及专家的讲解,让我了解了在灾难来临的时候应该怎样自救。比如火灾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迅速找到安全通道,尽量是身体贴近地面;有浓烟时,应用湿物捂住口鼻;若身上着火了应在地上打滚,将火扑灭。在农村,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年迈的父母照看。所以许多小伙伴都在没有父母照看的情况下私自结伴去河边游泳。在这时,溺水的情况就常常发生。由于溺水者缺乏自救知识,不知道应该把自己的口鼻露出水面,因此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当溺水情况发生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盲目的下水营救,应该呼喊大人相救。
随着节目的深入,也更加让我了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如在马路上行走的时候应靠右边行走;在过马路的时候应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宁让三分,不争一秒”。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安全教育对我们非常重要。通过这次节目,使我们树立了安全意识,了解了很多的安全常识,学会了自我保护,提高了应变能力。这次节目也更加让我明白了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生命吧!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分享十四篇)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
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这本书开拓了我关于教育的视野,全书以随笔的形式书写,涵盖了教育的方方面面,以下是我的一点体会: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但若自己并非美玉,又何必辛苦雕琢呢?有些缺乏自信的孩子不愿意奋斗,因为害怕付出而无所得,他们随遇而安,得过且过,时下流行一词“摆烂”,内卷太累,于是乎集体摆烂,丧失目标和理想,斗志一点点消磨直至最后躺平,我想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教育了。我非常赞同书中提倡的重视精神力的培养,好奇、自尊、顽强、向上、友爱、羞耻,这些精神应成为主要的教育内容。只有有了这些精神力量,孩子们才会有内驱力推动自己去追求去发展。
“焦虑、自闭、抑郁”等心理情绪甚至心理疾病在当下初等教育中屡见不鲜,国家在不断进步和变强,为什么新时代下的孩子们心理承受能力却远不如前呢?书中说道孩子应对外界自然和社会保持敏感,有好奇心是进步的根基,对家长、师长和集体的信赖是教育和引导的管道,而美育正是通过孩子的敏感和信赖的管道向孩子输送的营养。当下社会发展快,独生子女多,因此这些孩子更加敏感和孤独,更需要爱也更自私,所以他们更加需要美育。美,不仅仅是狭隘的美术,美学,是要带孩子们领会大自然之美,山石之美,草木花香,江海浩瀚;是要带领孩子体会劳动之美,感激每一颗粮食和每一份收获;是要带领孩子感受道德之美,对爱国、孝亲敬老、帮助弱小、志愿服务等行为背后渗透的.奉献之美。这样的美育是能让人感受到爱和被爱的,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看到世间的真善美,才能热爱生命和世界。
教育的本质该是培养人发展人,精神品质的教育比理论知识教育更为重要也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培养,所以才有“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啊!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2
读完魏巍写的《谁是最可爱的人》之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闭上眼睛,将士们浴血奋战的战斗场景就浮现在我眼前,烈士惨烈牺牲的描写,让我为那种大无畏精神深深震撼。松骨峰战斗中,一个战士为了阻击敌人冲下了山坡,挥舞着手榴弹攻击敌人,和他一起的鬼子脑浆崩裂,沾在弹体上。不知多少英勇无畏的战士们的牺牲、流血,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马玉祥战士,为了朝鲜婴儿,奋不顾身冲进滚滚浓烟,循着哭声把孩子从火海中抱了出来。很多舍己救人的事迹,是我们中华民族爱人民、爱和平的最好证明。
军人,共和国的卫士,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除了军人,还有谁是今天最可爱的人呢?八十一岁还在坚守岗位的钟南山爷爷;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奋战在抗疫一线,舍小家顾大家的医生、护士们;十天十夜建好了火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们;为抗疫主动出车的出租车司机们;在抗洪抢险一线奋战的官兵们…不知有多少位这样的普通人,做着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才照亮了每一座城市被疫情和洪灾笼罩的.黑暗。面对祖国的危难,他们挺身而出,是今天的英雄,最可爱的人。
这些可爱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于我们伟大祖国的爱,对人民深刻的同情,和在此根底上做一个英雄的荣誉心。对社会做出奉献的人,就是最可爱的人。我也要学习舍己为人、甘于奉献的精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谁是最可爱的人》这篇令人感动的文章,读完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讲的是抗美援朝时期美国侵略朝鲜,民志愿军得到命令抗美援朝,他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坚贞不屈的故事。其中松鼓峰战役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志愿军为了拦截敌人,与敌人展开殊死拼搏,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面对装备精良声势浩大的美军,他们毫不退缩,英勇作战,飞机上投掷下来的燃烧弹使志愿军身上着了火,他们仍然坚守在战场上,子弹打光了,他们把枪砸碎,火苗在志愿军身上呜呜的.燃烧,他们冲出阵地扑向敌人,与敌人同归于尽。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取得战争的胜利。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
如果你问我:谁是最可爱的人,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复:我们的战士——伟大的志愿军们。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们的意志是那样的坚韧和坚强,他们的气质是那样的淳朴和谦逊,他们的胸怀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
请深深地爱我们的战士吧,他们确实是我们最可爱的人!他们的精神一定会传承下去!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4
《有的人》是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年周年写的诗。这首诗用简朴的语言描述了鲁迅先生那崇高的自我献身精神与旧社会中那些反动统治者的丑态。
有的人虽然活着,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却犹如行尸走肉。有的人一生为人民着想,这种人虽然生命不复存在了,可他们的精神却永驻人间。有的人其在人民头上,人民把他摔垮;有的.人愿为人民做牛马;有的人想流芳百世,却早已臭名昭着,有的人愿做野草,然而野草青青;有的人只为自我,大家看到他的下场;有的人甘为他人,人民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鲁迅先生就是后者。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一株野草,有了他就有期望,他更是一位英雄,人民的英雄!他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拼搏着,他点燃了几代中国人奋发的星火,他用锐利的眼光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道路,他抨击黑暗、追求真理,他用尖利的笔刺向敌人,用温暖的大手抚慰同胞们。
鲁迅先生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可贵精神将会世代相传。既然鲁迅先生能为人民无私奉献、鞠躬尽瘁,而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所以,我们要牢记“鲁迅精神”,将来做一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真正的、有价值的人。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5
苏霍姆林斯基,前苏联教育思想的集大成者,广大教师心目中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让我在假期中受益匪浅,而其中的文章《怎样教会孩子爱自己的父母》,让人读后颇有感触。
作为一名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爱心,而教会孩子们爱自己的父母,是其中的基础。一个孩子只有先学会爱父母,才会爱老师、爱学校、爱祖国、爱他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们的教育将是可怕的,危险的,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因为爱是永情的教育。
没有任何东西能比人的爱更为复杂的了。人的爱,是一束最温柔,而同时又是最朴实、最美丽的,最不显眼的`小花,而孩子们对父母的爱,则是小花中最美丽的一朵。那老师怎样才能教会孩子们去热爱自己的父母呢?我个人认为,要教孩子学会懂得,你的每一步,你的每一举动,无论好与坏,都在父母心中引起欢乐或苦恼、幸福或难受的反映。要记住,你就是父母生活的意义、生活的目、生活的酸甜甘辣。在无限的爱你之中,他们有时竟会忘记有那么一天,为了给你们带来物质的生活欢乐而将自己的精力耗尽,而他们所余之力只会去爱你了。老师要教学生懂得:作为子女的责任,就是要报答父母,报答他们对你的翔,报答他们对你的无限的受和忠诚;而且还应当用同样的翔、爱、忠诚去报答。孩子对父母应尽的责任,是决不能用任何尺子来徇的,也不能用任何尺子来衡量的,也不能用任何数字来计算的。
在小学生那如小石潭记中潭水一样清澈的心灵世界里,我们教师可以从孩子们日常的生活小事中去引导他们热爱自己的父母。比如父母下班回家,可以去为家长放放鞋子,拿拿拖鞋,倒倒开水。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每个孩子都做得到,而且家长在劳累一天,发现孩子这些举动,那其中的开心那是无法形容的。还可以建议在双休日,家长带孩子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走走,聊聊,孩子在耳濡目染之下,对父母的爱,自然而然就越来越深了。
我期待着爱的气息包围着每一个孩子,期待着爱的教育布满整修校园、整个社会,期待着我们的世界成长起来的都是有爱心善良的人。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6
一开始读这篇课文,感觉有点晕。当之后教师引导我们深入课文学习,我开始佩服作者能够用“有的人”来把鲁迅先生为主的这个群体和国民党统治来比较,构思巧妙,留给了我们读者更多思考的空间。当然也留给我这个其中之一的读者思考的空间。虽然课上教师提的问题我都不是怎样会回答,可是我会思考这篇课文与我的生活联系。仔细想想,我们生活中的确也有“有的人”。有的人,总是说自我会,其实根本不会。有的人,实事求是,不会就是不会。我记得教师说过,这就是我们班的学习氛围,或许我也是第一种“有的人”吧。不仅仅是这些,我同样敬佩鲁迅先生。我记得教师讲课的时候经常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名言,让我们学得更快更好。这句话写的就是鲁迅先生:对敌人冷眼相对,而对人民群众却像牛一样,默默无闻地做贡献。虽然我只是初识鲁迅先生,但已经对这个人物留下了很深刻的记忆。
鲁迅先生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从小做起,原本是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之后却感悟到与其治身上的病倒不如治心里的病。一生贡献给了人民,就靠笔杆子,“救”了许许多多的民众!鲁迅先生也是一棵野草,可是,当他被火烧了之后,春天到来,还会有更多更多的野草长出来,永生永息。虽然野草并不惹人注意,可是野草是生命力旺盛的!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铺满我们肥沃的大地!当野草铺满我们的大地时,它就会让我们注意到它是存在的!它并不是弱小而娇气的!我喜欢作者所用的暗喻修辞手法,更敬佩鲁迅这个人物。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7
我平时对一些诗歌就异常缺乏灵性,可是,臧克家的《有的人》这首诗却令我受益匪浅,印象极其深刻。
这首诗是作者为了纪念鲁迅先生逝去十三周年而写的,《有的人》整首诗结构简洁,题目新颖异常。并且,经过写两种不一样的人的比较,表达了鲁迅先生的战斗精神和奉献精神。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句话是在诗中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一节。原先,我还不太明白意思,之后我最终明白了:有的人躯体还活着可是他的心已经死了这表达出了作者对这种人的鄙视有的'人虽然躯体已经不在了,可是他们的精神还没有消失,是永存的,这又表达了作者对这种人的赞美。
鲁迅先生用自我那支“武器”揭露了反动派种种的罪恶、坏事,可是他却没有被吓倒,而是继续写作。令反动派害怕,老百姓安心地生活。这不正是诗中所写的:“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在他的心里永远没有“退缩”仅有“向前”。
鲁迅先生愿意帮忙所有困难的人。愿意做一株小小的野草,让人们烧尽,长出能绿的小草,使大地更加充满了生机和活力。鲁迅将自我的一切都贡献给了人民和社会。这就正如诗中的“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做牛做马。”“有的人,情愿做野草,等地下的或烧。”这是多么崇高的精神啊!
“人之初,性本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可是我们大家有做到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敢保证我以后会成为像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但至少,我们应当保留那种无私奉献,懂得爱护别人的精神品质,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我和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8
苏霍姆林斯基的《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这本书的内容围绕培养真正的人这一主题展开,教育工作者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正在成长的一代人具有良好的性格特点和道德习惯,如良心、忠诚、谦虚、无私、不向邪恶妥协、有坚定的信念,摒弃假仁假义、伪善、背叛、冷酷无情、卑鄙等不良行为。
书中提到,对孩子情感的影响是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使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快乐、幸福及对世界的乐观感受;第二,一个人只有在其童年和少年时期常常同大自然和人们打交道,并在这过程中使自己的心灵感受到不平静,表现出焦虑、柔弱、敏感、温柔、富有同情心时,他才会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三,深深地信赖他人,一个难以管教的孩子身边,没有人给他启迪,没有人作出作为人类的行为使孩子惊奇和赞叹。真正教育的哲理在于,对于那些不懂得信任人、失去了生活方向的`人来说,教育者应该成为他们的支柱和指路人;第四,美的世界里的精神生活能使人成为有教养的人。
读苏霍姆林斯基的书,我们能强烈感受到他是一个崇高的有爱的大写的人,作为一个教育家,他对教育的贡献功不可没;作为一个人,他也绝对是个献身共产主义事业崇高的人,当然,从读过的他的书中至少我们是这么感受到的。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9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啊,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名字比尸首烂的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春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着,群众把他抬举很高。
我感悟到了:这首诗篇幅虽短小,但思想内涵量大,把两种人的伟大与丑恶论述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道出了人生的真正价值,造福人民者得永生。压迫、危害人民者速朽。使我们懂得:想活得有意义,要想使自己的人生焕发出瑰丽的光彩,就应当像鲁迅那样永远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0
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正像那石桥一样,长久地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也许你还记《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描写的那次壮烈的松骨峰站斗,在那些带火扑敌的烈士中有一位叫李玉安。然而,人们发现这位“烈士”至今还活着,他被救之后,在家乡黑龙江省当了一名普通的粮库工人。几十年来,他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着,丝毫没有向别人透露过自己的过去。以至1990年,当人们知道他就是当年朝鲜战场的英雄时,许多人大为不解,甚至为他没能得到应有的待遇而感到遗憾。李玉安舍弃了自己本可以得到的东西:各种优厚待遇,而选择做了一名普通工人,默默地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这长久的.默默地奉献充分体现了他的生命价值。
还有的人,声明虽然不长久,但就在这短暂的生命中,却闪现出灿烂的火花,永久的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这也不是他们生命不朽的价值吗?我国现代曲作家,《义勇军进行曲》的曲作者聂耳,虽然只经历了人生的20几个春秋,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民族的精魂,又有谁能够忘记他呢?大诗人裴多菲也只走过了短短的20几年的道路,然而他的诗篇为后人世代传颂,这,难道不是他生命的永恒吗?
可见,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或如石桥长久的付出,或如彩虹展现瞬间的美好——只要你做到两点——奉献。
奉献便是生命的永恒,奉献便是生命的价值。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1
我今天又学了一篇纪念鲁迅的诗歌,鲁迅那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着,浓密的胡须成了一个录书的“一”字,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
首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句诗让我知道了要学会谦让。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啊,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读了这两节让我想起了以前的民国时期,一些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欺压百姓,而有些人却用这些钱或别的东西去帮助穷苦人民。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要像雷锋同志一样,去发扬他的精神,做一个小小的活雷锋。
在生活中不仅要帮助同学,也要关心周围的一些人,或动植物。李素丽阿姨她是一位售票员,而在大年初一时,她给了乘客们一声声祝福。袁隆平创造了第一条杂交水稻。我们应该向这些人学习他们身上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2
人生有何价值?其实我并不能准确地回答你这个问题。但是自从我读了《有的人》这首诗,再经过细致地咀嚼之后,我终于明白了:人生有何价值,决不是索取,而是对社会和人民的贡献。初读著名诗人臧克家《有的人》一诗,曾发疑问:为什么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一样;有的人死了却活着呢?
后来,通过老师的精讲点拨我才明白过来。像宋朝的奸臣秦桧就是一个“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坏家伙。他死后还要遗臭万年。所以他活着就比行尸走肉还不如
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仇恨腐朽的统治者,心甘情愿做人民的牛马,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所以“人民把他捧得很高,很高”因为鲁迅先生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地活”所以,他死了,人民永远纪念他,他永远活在人民的心里。虽死犹生!
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进一步明确了生命的意义。
想想现在社会上那些污吏,腐败堕落,再想想那些唯利是图、利令智昏的不法商人,还有生产伪劣产品的“企业家”,他们虽然活着,但他们有人性吗?再看看解放军战士,他们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总是最先出现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他们向祖国和人民索取什么了吗?再说我们的老师,他们呕心沥血,培育学生成才,虽然待遇低,可也无怨无悔,更有广大劳动人民正在辛勤地创造着灿烂的明天,……他们都正在默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反复拜读《有的人》,我不禁感到汗颜,原来,我也只为自己的前途着想,还用“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来掩饰自己的过失,感谢这首诗,它像一丝和煦的春风,拂过我那即将干涸的心田。我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3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只见两个孩子猛追着在晴空中越飞越远的一只断线风筝……“你俩要是带翅膀的小天使就好了!”
“快变成一只能远走高飞的老鹰吧!你们就准能把风筝逮住!”……几个过路人,见到这番情景,竟哈哈大笑地挖苦这两个气喘吁吁的孩子。
“对,人们为什么不能像鸟儿似的'长出一双翅膀在空中飞翔?”一个“飞”向天空的幻想在这两个幼小的心灵里萌发了。从此,他们开始留心观察鸟类高飞和滑翔时双翅的变化,并精心制作各种会“飞”的玩具。他俩长大后,仍然继续研究飞翔的原理。
科学的幻想经过人们的勤奋努力,终于变成了现实。1903年,世界上第一架飞机诞生了。这架螺旋桨飞机的发明家,正是二十年前,奋力追捉飘荡在空中断线风筝的两个美国孩子——莱特兄弟。作文
北海道的人读后感 篇14
《有的人》是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周年写的诗。这首诗用简朴的语言,描述了鲁迅先生那崇高的自我献身精神与旧社会中那些反动统治者的丑态。
有的人虽然活着,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却犹如行尸走肉;有的一生为人民着想,这种人虽然生命没有了,可他们的精神却永驻人间。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人民把他摔垮;有的人为人民做牛做马,有的.人想流芳百世,但早已臭名昭著;有的人愿做野草,然而野草青青;有的人只为自我,大家看到他的下场;有的人甘为他人,人民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读了这篇文章,我领悟到:做人要真诚,要懂得为他人奉献,这样你才会流芳百世。如果自私、欺软怕硬,那就会臭名昭著。
一切优秀的文艺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的巨大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习俗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不论怎样变,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永远是不会颠倒的。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老人分家读后感优选十二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老人与海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的著作。小说描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位老渔夫在海上捕鱼,在经历了两个多月的一无所获后的时候,终于钓到了一条很大的大马林鱼,而且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鱼。老人将鱼捆在船上,费了很大的劲拖着小船在海上一直漂流。老人在这段日子里受到了没来没有受过的考验:在把大马林鱼刺死后又碰上了鲨鱼,老人和鲨鱼进行了一番激烈的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掉了。老人带着只有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回家了…….主人公是一个十分孤独的老人,尽管他生活贫穷,但是,对于生活并没有失去信心,两个多月没打到一条鱼,但是仍然自信心充足的出海捕鱼。这位老人是那么的乐观,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他相信自己的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
就像是我们生活中,大地震啊,海啸啊等等那些自然灾害时刻威胁着人们。但是,人们在面对这些自然灾害是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是那么坚强的面对.....
要记住“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
可以消灭它,可就是打不败他。”一定要信心自己去打败那些困难,勇敢的面对人生!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2
我常常在想,失败对一个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思索了很久,都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回答,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直到我偶然间翻开了海明威的著作——《老人与海》。
这本书中的老人毫无疑问的,是一个极为不幸的形象。他连续出海八十四天,还是毫无所获。但终于,在第八十四天,他捕猎到了一条长达十八英尺的大马林鱼,可是,在返回途中,他却因此而遭到了数条鲨鱼的.猛烈袭击,最后只带回来一副破破烂烂的骨架。这对于一个年近花甲,贫困且无依无靠的老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收拾好心态,坚持不懈,与命运抗争。
正如文中所说:“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失败会给一个人什么改变,取决于人的内心。有的人失败了,就因一次的挫折而再也不肯前进;而有的人则从失败中吸取了经验教训,改变了自己重新出发。
这不禁令我想起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件事。那是一次体育课,考试的内容是50×8的短跑,由于我的速度太慢,耐力也不够,最终成绩还是距离优秀线差了十几秒。对我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成绩。但我并没有气馁,而是在每次放学后都去操场加强练习。终于,在不远的第二次测试中,我成功跻身到了优秀的队伍。
《老人与海》这本书想要告诫我们的是,失败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可怕的是你失败了立刻就选择放弃,这才是真正的败者行为。希望你也能够仔细阅读这本名著,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3
老人与海主要讲了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经过。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一条鱼后,但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捕获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那条马林鱼是他平生捕到的最大的一条鱼,那条鱼比他的小船还要长2英尺呢!马林鱼的身体大,力气自然也大。它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艰难考验。大马林鱼在大海上奋力挣扎,企图逃回大海。老人为了制服马林鱼,精疲力竭,皮开肉绽,但他并没有向大马林鱼屈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终于把大马林鱼扎死,拴在了船头。然而,幸运并没有出现,等待老人的是更大的考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与已经皮开肉绽的老人展开了殊死博斗。最后老人的命虽然保住了,但鲨鱼们吃光了大马林鱼,老人拖回去的最终是一副光秃秃的骨架……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这个暑假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写的很“美”同时充满着对渔夫和和孩子之间感人的情感,这本书写的不玄幻,同时也不那么老套,是充满色彩的。
老人与海讲述的一个老渔夫与一个男孩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和背景都让我迫切的想读下去,他们对话的时候让我感觉到一种温馨,和老人对孩子的关爱。虽然老人老了但是依然力气很大,他出海捕鱼时那段煎熬的旅程使我感到很神奇,一个老人居然能和鲨鱼对抗,而且等待了四天抓到了一条大鱼,虽然最后那条大鱼都剩骨架了,但是卖的钱也够养活自己一个月的。老人还对男孩讲述了他以前的经历,他在酒吧里和比他壮三倍的黑人掰手腕,掰了整整一天一夜,裁判员不停地换,直到最后一个说他赢了黑人时,所有人都很惊讶。
老人与海这本书体现了,老人在年轻时的力量和光荣,如今他还能再次在渔船上捕大鱼,是多么的自豪,在他的讲述中,让人振奋、惊讶、好奇等,都影响着他的后代,也影响着看书人,读了这本书又能上一个台阶,让我以后的作文有着最大的提升价值。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4
一场春雨的午后,阳光吝啬的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房间里,房间里还是透着阵阵的凉意。轻轻放下手中的《老人与海》,内心被海明威的作品深深地感动着。仿佛追随着老人在狂风巨浪的大海中感受着捕获到大马林鱼的喜悦,又经历着大马林鱼被鲨鱼一点点啃噬,生命备受威胁,最终却只托着一副鱼骨归来的懊恼。
选择这样一本小说,可能是源自于对刚刚去世爷爷的思念,一位老人的力量足以改变孩子的一生,爷爷便是如圣地亚哥老人这样坚强、乐观、憨厚而又勇敢。而我就像故事中的马诺林一样,愿意听爷爷讲的故事,愿意在爷爷勾勒的画面中陪着爷爷一起畅想,愿意安安静静的看爷爷微笑的样子。故事中的圣地亚哥爷爷用他的亲生经历告诉我们:“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圣地亚哥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打渔一无所获之时,没有抱怨也没有失望,依然能够乐观的认为自己走得不够远,再远一点一定会有一条大鱼在等着他。在命运的大海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渔夫,试问我们自己,再一次次努力失败后,我们都做了什么呢?我们也许会抱怨,也许会失落,绝望,甚至怀疑自己。这让我想起最近有一句歌词很火“人这一生就是一堆堆坎坷”,一位垂暮的老人尚能跟大海奋力拼搏,而我们是不是更应该保持乐观的心态去尽力追逐我们的梦想。
圣地亚哥是一位温柔的老人,在他的眼里捕鱼是为了生存,但是对鱼带来的伤害,他依然感到愧疚。当大马林鱼被鲨鱼啃食的时候,他会为了大马林鱼不再受伤害,哪怕自己已经伤痕累累,依然用棍子去打鲨鱼。他将鱼当成朋友,对自然的索取是老人反感的,就像老人说的“幸好我们不用去杀死星星……”多希望我们永远都能对自然保持一份敬重。
海明威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在人生低谷的时候,写下了《老人与海》这部小说,他希望自己就像老人在大海中与大鱼激战,虽然胜利果实被鲨鱼啃食一空,但依然能够带回一副令世人惊讶的鱼骨架。从结果来说他是失败的,但是这种不服输的精神却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收音机传来一首歌“还有多少个十年,能坚持当初的信念……”我想我会慢慢读懂爷爷的一生,会读懂那份乐观与坚持与岁月无关,会更加明白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走运当然是好的,但是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的时候,我也就有所准备了。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5
《老人与海》讲述了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阿果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渔,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鱼的劲非常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在返航时不幸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历经一番艰辛,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和一身的伤,可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桑提阿果是一个“独个儿摇只小船在湾流打鱼的老汉”。生活和岁月给老人的折磨,令他“脖颈儿尽是深深的皱纹”,“身上处处显老”了,可是他的那双眼睛“跟海水一个颜色,透出挺开朗、打不垮的神气”。整整八十四天,他连一条鱼都没有捉到,这对一个以打鱼为生的渔夫来说,那真是再倒霉不过了。就连跟他在一起很长时间的一个孩子,也不得不在第八十四天离开了他。但是老人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坚韧的毅力同大自然搏斗,最终战胜“大马林鱼”,虽然最后被鲨鱼吃光了,但老人的“硬汉子”精神仍然给人们以恒久的鼓励和感动。
这部小说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塑造了一个海明威式的英雄形象,向往斗争,敢于拼杀,精力旺盛,意志坚强,永不认输,坚强拼搏,忍受孤独,蔑视死亡。桑提阿果是海明威硬汉性格塑造的飞跃和升华,使“硬汉性格”的塑造达到了顶峰。他一改以前硬汉英雄自我欣赏式的怜悯和徒劳的反抗,而是平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体现出超越的人格魅力和更强大的生命力,完美地体现了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样一种崇高、伟大的精神。
在小说的开头,海明威对老渔夫的生活环境做了生动的描述,一个枯瘦干瘪,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老人就跃入了我的视线。他身上的一切都很古老,老得像沙漠地里的古老蚀地,他孤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但是他的眼睛像海水一样蓝,充满着欢乐。即便是在他连续84 天没有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在别人的嘲笑之下, 他依然坚信会捕到大鱼的。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老人的品质也一步步得以体现。 首先,老人是勇敢的。在面对恶劣的海上的地理环境以及一些凶狠的鸟类和鲨鱼的随时袭击,他义无返顾经过两天两夜的划行到无人到达的大海深处。在他筋疲力尽好不容易捕到一条大鱼的时候,成群的小鲨鱼迎面而来,老人利用他手中唯一能够拿来使用的舵柄作为武器进行战斗。虽然结果是大鱼被吃光了,拖回家的只是一副鱼骨,但是老人中途并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战斗、坚持到底。 其次,老人是智慧的。他能够根据水的流向判断那里是否有鱼;他能够根据天空中云的动向知道是否会有飓风;他还知道用盐水来治愈痉挛和流血的双手。海明威着重刻画了老人的娴熟的捕鱼技术以及他 丰富的生活知识,由此可以看出海明威更看重智慧。 最后,老人是自信的。于老人来说,他最重要的品质就是他的自信, 从小说的开头到小说情节发展的高潮,我们都可以一点点的体会到老人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来捍卫自己的自信和尊严,直到小说的结尾部分,老人总结了一句至理名言,那就是“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打败”。在小说中,海明威用了各种方法将这样一种精神贯穿于整篇小说之中。
文章中老人在面对长达84天未有收获的情况,面对来自人们鄙夷的猜测,依然义无反顾的出海。与其说是为了生存倒不如说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向外人显示自己的青春。人的生命是奋斗的,是与命运做不懈的抗争。
也许这些挑战和抗争足以把人的肉体消灭,但是一个人只要保持旺盛的斗志和在任何艰难险阻面前不屈服的精神,人就永远是胜利者。——永不言弃,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打败一切敌人的决心和勇气。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桑提阿果象征着一种哲理化的'硬汉子精神,一种永恒的、超时空的存在,一种压倒命运的力量。作者将富有生命的形象同朦胧的寓意融合在一起,将现实生活的诗情画意同深刻的哲理融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体现着人类尊严和命运重压下仍有优雅风度的硬汉子形象。
桑提阿果与命运和死亡的勇敢抗争成为海明威笔下最完美的硬汉子。他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以坚韧的毅力承受巨大的灾难而始终保持人的尊严,完美的体现了人生永恒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淋漓尽致的阐释了海明威的死亡主题“生命因死亡而永恒,精神因死亡而大放异彩”。桑提阿果是海明威塑造的最后一位悲剧英雄,也是他一生塑造的硬汉形象的最后总结。贫穷而不走运的桑提阿果的命运是悲哀的,而他又是一个失败的英雄,“打不败的失败者”。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6
许久以前,我就听说过《老人与海》,也在别人的口中早已听说《老人与海》的'好,也盼望着哪天能看这本书,就借着这个寒假的机会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
这里讲述一个老人名叫圣地亚哥,他靠打鱼来维持生活。家里也没有其他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生活着。有一个男孩,因为老人交了他打鱼,所以他一直怀着感恩的心,陪伴在老人身边。老人在海上打鱼整整八十四天都一无所获。但是老人并不退缩,有一天他打到了一条马林鱼,这条鱼巨大无比,老人和那只鱼在大海中整整搏斗了两天两夜,战胜了它。但在回陆地的路上,他的鱼被鲨鱼吃了,回来时,仅剩下骨头。
老人是值得我们敬重和学习的,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和坚强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7
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
——题记
夕阳的步履,缓慢而从容,一步步接近那道宽阔静默的山梁。夕阳的红,也渐渐达到了高潮,红的炫目,红的摄魂夺魄!我靠在床头,细细品读《老人与海">老人与海》这本书。
这本书描写了一位渔夫在海上捕鱼,经过84天,他还没捕到一条鱼。等到第85天时,他决定去渔夫们从未去过的深海捕鱼以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勇气。在海上,老人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是在返回的途中,老人遇到了鲨鱼的5次袭击,当他回到港口时,大马林鱼只剩下赤裸裸的白骨头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塑造了一个硬汉形象,他虽年迈、衰弱,但却热爱大海,迷恋捕鱼,海洋赋予它一种无畏的勇气和乐观精神,他知道人生是一场孤独的战斗,然而面对失败,面对死亡,他却毫无惧色。在向大马林鱼和鲨鱼挑战的过程中,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和顽强的性格,是一种精神的不屈,唱出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可以被打败的,你尽可能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首人类精神的赞歌,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生活中,有多少人在追梦路上因为遇到了挫折而半途而废。在我记忆中,我从小就特别爱绘画,于是我请求妈妈给我报了绘画班,在学习的过程中有好几次要画人物面部特征的时候,因为画的不成样而感到十分枯燥无味,甚至还多次想蒙混过关和放弃这门艺术。可妈妈会告诉我,我不能半途而废,我照妈妈话去做,后来越学到后面,我画的画越来越好看,心中的成就感仿佛就要涌上山顶,时不时的发生感慨:幸好当时没有放弃,要不然怎么会有今天的成就呢?
火红的夕阳已从山脚缓缓退去,它将最后一抹余晖留给人间,让这份礼物成为这一天最美的风景。我轻轻将捧在手中的书合上,思绪还久久徘徊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8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句话出自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话。《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古巴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连续捕鱼不放弃的故事。这本书激励了无数人: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任何事都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下去,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正是这个简单的关于这本书的介绍促使我立即全身心的投入到这本书的故事中。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学到了许多在平常生活中所学不到的精神,收益颇丰。
《老人与海》这本小说以对话的方式,字里行间包含许多通俗易懂的描写方法和行文方式,作者海明威的语言风格十分朴实却不失风趣,自然贴近生活,令读者有亲近亲临之感。书中,主要描写的场面是老人捕鱼和与鲨鱼搏斗的场景,最后的结局却寥寥几笔轻轻带过。可见,作者的良苦用心,海明威对生活的信念——绝不轻言放弃。这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在海明威的笔下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人生的努力是永无止境的,成功的道路是崎岖坎坷的,但是只要坚持不懈的去奋斗,去追求,去挑战,都会成为在人生旅途中的胜利者。
一个渔夫——圣地亚哥书中的主人公,在海上连续捕鱼84天,却一无所获。在第85天的时候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他平常靠捕鱼为生,一个普普通通的渔夫,他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他和这条大马林鱼在海上争斗了整整三天三夜,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捕到这条鱼,最后他做到了。在这之前他并不知道这条大马林鱼将会带来的无法想象的危险。他所钓到的大马林鱼的血腥味儿吸引来了许多条鲨鱼——可怕的深海杀手。这几条鲨鱼一个接一个地向老人的小渔船扑来,圣地亚哥用他并不强壮的身躯和这些鲨鱼进行搏斗,没有过一丝想要放弃的念头。正是这种决心促使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打败了一条又一条凶猛的鲨鱼。鲨鱼最终被击退了,老人也早已疲惫不堪,满手是伤,那条马林鱼也已成为一堆鱼骨。老人最终安全抵达了岸边,将那条“鱼”带回了渔港。居民们看到这个场景都被惊呆了,他们肯定都在想老人为什么要这么执着地将这条马林鱼的鱼骨带上岸。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老人的坚持和信念,促使老人有了面临挑战,毫不退缩,坚持不懈的劲头。最后,老人的信念打动了所有的人。这个故事,满满的表达了作者海明威永不放弃的精神。都说一本小说的出现往往是寄托着作者的'某种情感,这本书也不例外。
我们都知道圣地亚爷爷已经年迈,却每天还要靠出海打渔为生,他面临着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他没有退缩,更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乐观并顽强的面对生活带给他的所有不幸。他在平时空闲的时候就和小男孩儿喝喝咖啡,聊聊足球。虽然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难,却还能有说有笑的过好面临的每一天。这种乐观的态度更加值得我们去学习。作为在如今幸福中生活的我们,不更应该具有老人这种乐观向上的精神,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吗?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普通老渔夫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揭示了人们共同的命运。我在这个故事中敬佩老人的耐力和勇气,同时我也敬佩海明威的文笔和他坚定的信念。
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生活中学不到的东西。行动起来,让读书成为习惯!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老人与海》。它的作者就是被称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的海明威了!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老人与海》主要讲了老渔夫桑地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跟他一块儿打鱼的男孩也被父母劝阻不要跟随他。第85天,老人终于制服了一条大马哈鱼。但在返航途中,竟然碰到了来抢食大马哈鱼的鲨鱼。为了阻止它,老人使出浑身解数与它搏斗了整整两天,最终杀死了鲨鱼。当老人筋疲力尽地回到岸边时,大马哈鱼也只剩下了骨架。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老人坚持不懈的做法了!一位年迈的`老人,在自认为钓到大鱼后,并没有放弃,而是用了48小时来制服它与来吃它的的鲨鱼,这是何等精神!两天两夜,这个时间对于常人来说都难以坚持,更何况这位老人呢?这位老渔夫的所做所为已经超出了他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了。或许,这就像作者评价这本书时说的一样吧:“旗帜上,舞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
最后,我真诚地向大家推荐这本好书。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10
好不容易放假三天,闲暇下来,于是顺手找本书看,发觉这一本竟然一直没有看过。于是搬着椅子坐在午后的阳台上,赏花晒太阳,听歌看小说。虽然高中时候即了解大致情节,大学时候又剖析过海明威和圣地亚哥形象,但是真正接触文本,这还是头一回。
有些惭愧。
关于剧情。老人与海的剧情简直是简单至极,文如其名,“老人与海”,讲述的就是“老人”,与“海”,或者说是“老人”与“鱼”。其实就是老人在出海前的准备、出海钩到大鱼、鱼浮至水面后与鱼搏斗、获得大鱼后与鲨鱼搏斗,最后拖着鱼刺回到岸边算是尾声吧。没有一点曲折,外加早就熟知,所以看得无甚波澜与激动。
关于叙述。这不得不说一说,记忆中貌似老人与海的叙述也是很出名的,忘记了,不管它。读的时候,我会不自觉把一句话后面加出很多略去的内容,比如第一句写到他们去吃饭了,那么第二句就会是饭后如何喝咖啡,或者已经回到他的棚屋了,怎么到达的吃饭地点,怎么开始吃的,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述。另外,叙述也是极为简略,我以为会对如何捕捉大鱼、如何对付鲨鱼长篇描写,没想到一段两端即结束。而重点都在老人在海上的独自对白。叙述时没有想象的惊心动魄,但能感觉到平静的表面下所隐藏的波澜,或许这就是那最出名的“冰山一角”风格。
关于心理。老人在海上的心理描写占了很大的篇幅。他时而和鸟儿说话,时而和鱼儿说话,时而和自己对话。和自己的对话中,他时而给自己打气,时而祈祷耶稣和玛利亚,时而对自己的身体部位说话,又时而回忆,时而想象,想象孩子和偶像迪马乔。通过老人的心理活动,我们看到了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能够想方设法让自己平静下来,并用尽全力、永不屈服地去战斗,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寂寞的人,只能用回忆和想象来填补生活,没人聊天,只能同自己大声说话。但不管怎么说,他是坚强和乐观的,他能用各种方式使自己摆脱生活的阴影,使自己能够勇敢地生活下去,正如最出名的那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不会让自己被生活轻易放弃,他会勇敢地和自己战斗。
但是我也想说,这种内心的.自言自语正是我们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似乎我们都是如此,至少我是如此。一本书能够成为名著正是由于它能够产生共鸣,能够具有生活的影子。所以当老人在自我碎碎念时,我才觉得是多么亲切,如果我们不能自己用语言说服自己好好生活,那么生活于我们而言,将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关于大鱼。老人在文中不止一次提起过他是多么尊重大鱼,但是尊重它也要战胜它,杀掉它。他十分喜爱这条大鱼,把它当做朋友,但是又相信自己有战胜它的力量,这看起来是多么矛盾。我想这说到底,老人依旧是把自己放在了生活的最顶端,他可以俯视众生,可以喜爱那么多事物,但是不能以伤害自己和破坏自己的生活为前提,老人依旧最爱的是生活,是自己的生活。恩,或许是这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生活中的摘花。有些人爱花,去摘花,也有些人爱花儿不去摘花。有人说,摘花是喜欢,不摘才是爱,或许没这么简单吧。不摘花,花点缀的是整个外面的世界,摘花,花儿点亮的是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内心。当然,我不忍摘花,我又想让花儿停留在我的世界,于是我疯狂地拍花花草草,无事就要去花草中行走,无事就要站在窗口遥望世界。生活本是矛盾的,我们都不可能做到佛祖的众生平等,怜悯众生,那么做个正常的人,就在矛盾中,估量着度日吧。
关于孩子。孩子是老人唯一的希望和寄托吧。老人在船上不知念叨了多少遍“孩子要是在这里”,孩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关心老人、帮助老人、喜爱老人的人了吧,也是唯一肯听老人说话的人了吧。老人捕鱼归来,只有孩子在一路哭泣,孩子在哭老人的艰辛,在哭大鱼被吃掉的可惜,也在哭他人的不解。当然孩子也是老人精神的象征,是老人精神的继承者,有孩子这个人物,才让这部书里没有悲伤,让我们读来觉得希望仍在。
关于狮子。突然记起来貌似曾经的课文分析中提起过梦见狮子这个场景的寓意,不过想起具体是什么寓意简直太过困难。但对现在的我来讲,狮子是他年轻时候所遇见的,他一直梦到,一是怀念当时年轻的自己,与现在的境况相对比,二是狮子一样强壮的身体只能是在梦中相遇,即使在梦中,也是在隔着一片海域的海岸。狮子只是个渺远的象征。
关于翻译。或许这是为什么我选择四颗星的原因。海明威的语言风格极其简略,众所周知,前文也略有叙述,但是译者在翻译时,将情节的略述简略翻译,但是具体段落有些语句完全重复,则显得有些与原文不合。中文中尚讲究前后文不重复,何况海明威的叙述呢?但由于没有看原文,不知是否是原文也如此,这里只是妄加猜测。不过本版本的好处就是后面有英文原版,我要感谢海明威是美国人,感谢海明威用语简单易懂,感谢译者和出版社在书中附有原版,待日我希望可以深入研读。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11
“一艘船翻过世界尽头,驶往不明的海洋,船头上悬架着一面尽管饱经风雨溶蚀却依然鲜丽极其的旗子,旗子上,赞放盘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亮——超越极限!”它是海明威点评他的《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营造一个硬汉子品牌形象。讲叙利比里亚的一个全名是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人一个人出海打渔,在一无所获的48天以后钓上了一条极其极大的马林鱼。它是老人从未见过也真不知道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寸的'一条大魚。鱼大劲也大,托着小帆船飘流了整整的二天两夜,老人在这几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没承受的艰辛磨练,总算把大鱼骨头死,拴在船头。殊不知这时候却遇到了鲨鱼,老人与鲨鱼开展了生死搏斗,結果大马林鱼還是被鲨鱼吃完了,老人最终拖回家了的只剩余一副光溜溜的鱼框架。创作者为何没有什么没让老渔夫获胜呢?从这当中有一个生活哲理:“一个人并并不是天生要给击败的,你尽能够解决他,可便是打无败他。”每一个人都是有缺点,只要你能击败它,而不是屈服它你也就能变的强劲。作曲家贝多芬说过:“我能被催毁,但我不能屈服。”
人是有極限的,但像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次极限挑战,一次次扩张極限。一次次扩张極限将更大艰难摆放在大家眼下。不管她们是不是取得成功,大家都应当尊重她们。应是她们的身上拥有高些的质量:信心
人生道路自身是一种无期盼的追求完美,在人生的道路上免不了有艰辛,只要你有着了英勇和信心,你也就会变成胜者。
老人分家读后感 篇12
今天,天空充满宁静,我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着《老人与海》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海明威,小说描写了一位老人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捕鱼的经历。我最喜欢圣地亚哥,因他虽然很久没有钓到马林鱼,但他勇不放弃,第八十六天,他在零晨两点时出海去钓马林鱼。
他等了很久很久,发现鱼竿在动,忽然水底冲出来了一条马林鱼,他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条马林鱼拖上船,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困难,战胜了自己。
这本书真有趣!合上书圣地亚哥的.影子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封神演义读后感(优选十二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封神演义》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有了许多感想。
商朝末年,纣王残暴无情,鱼肉百姓,使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偏偏在这时,辕轩坟里的一只狐狸精妲己又跑到皇宫里,妖言惑众,迷惑纣王,使纣王越发不理政事,不顾百姓疾苦,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使得民不聊生,百姓更加痛恨他。
就在此时,一个能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人出现了,他就是西伯侯姬昌,姬昌也同其他百姓一样,非常痛恨和反对纣王,因此他一直在其封地西岐施行仁政,西岐的百姓都很支持他。姬昌也想等实力壮大后,就起兵反商。
可是,在一次宴会上,姬昌酒后失言,说出了反商的话,被别人揭发,后逃脱。回到西岐后,他继续训练军队,但因为他年岁已高,不久就去世了,其子姬发继承其遗愿,继续善待百姓和伐商。他的仁心感动了百姓,百姓纷纷前来投军,姬发的势力迅速壮大,于是,姬发率领军队进攻商朝,一路上势如破竹,打进了商朝的都城朝歌,商朝灭亡,周朝建立,姬发称帝,史称周武王。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君主如果想一统天下,巩固政权,就必须以仁义服人,把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那么全天下的百姓都能来投靠和支持他;反之,如果统治者残暴无情,那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都会反抗他,因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2
今天放学回家之后,我马上拿起桌上的一本《封神演义》
起来。我读着读着,就入到封神演义中去了。突然,妈妈喊我:“你别看了,作业还要不要做了!”这时,我想了起来老师要我们写一篇中华经典故事的读后感,我觉得《封神演义》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这本《封神演义》主要讲述的事周武王姬发带兵攻打纣王的事。纣王沉溺于美色,丝毫不管百姓们生活得怎么样,还到处剥夺老百姓们辛辛苦苦得到的钱。周武王姬发对纣王很是不满,所以带兵攻打纣王所在地—朝歌。
在攻打朝歌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三十六路兵马的阻挡。虽然伤亡了许多勇敢的战士,可还是把阻挡给解除了。其中还收服了不少英勇的将士、习道之人。里面姜子牙被人们称为“飞熊”,因为纣王无道,而投奔了周武王,做了一个宰相。截教教主通天教主、阐教教主元始天尊、老子师兄弟共创造了“封神榜”。可是,因为他们各自投奔的人都不一样,所以他们就发生了决裂。后来,还是他们的师父来了,才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的师父吧封神榜交给姜子牙,叫姜子牙把纣王除掉以后来立封封神榜。
最后,周武王冲破了层层关卡,终于打败了纣王,解救了百姓们。
我觉得,不要乱听从别人的话,就像纣王一样,没有好后果。纣王乱杀害忠臣,听信奸臣,才会导致国家灭亡。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3
这是以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的一本神话书。从纣王写歪诗,惹得女娲降下灾难开始,到姜子牙等人封神为止,加上了一些引人入胜的情节,使这本书读起来津津有味。
全书的四十二个故事里,我最为喜欢的有两个,分别是:《子牙灭妖》和《垂钓西岐》。
《子牙灭妖》讲的是姜子牙开了一家算命馆,变成少女的玉石琵琶精来那里算命,姜子牙抓住并用石砚打死了她。这个故事表现了姜子牙正直与勇敢的性格。我们做事时也要做正事,勇敢地面对才能获得成功。
《垂钓西岐》讲得是姜子牙逃到姬昌的领地西岐,在磻溪旁垂钓等明主的故事。这个故事体现了姜子牙的机智,他在妲己那里用了自己的智慧从水中逃走,从而引出了后面的情节,有了文王拜贤的美谈,
《封神演义》这么多的人物中,最令我敬佩的人物就是姜子牙。他以他的勇敢和正直著称,并以此帮助武王姬发打败商纣王。
这本书让我明白:黑暗再强大到最后也会衰败,光明再弱小到最后终究会强盛。而且从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里,我们都能读出当时百姓对光明的期盼。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4
我自从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他给吸引住了。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人物有:纣王、妲己、姜子牙、哪吒、邓九公、元始天尊、木吒、金吒和土行孙。我最喜欢的就是哪吒,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他的故事。
哪吒有一个爸爸和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妈妈。原本妈妈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木吒、还用一叫金吒。妈妈生了最后一个就叫哪吒,他的爸爸觉得他是妖精就要杀了他。可是却跟太乙人学艺了。后来哪吒想出去玩儿于是就骑着鹿出去玩了。他玩了好长时间,于是就去洗澡了,他来到大海边,纵身跳到到海里。谁知他的正下方是东海龙王的宫殿,龙宫被他摇得一晃一晃。东海龙王拍自己的侄儿上去看究竟是谁在捣乱。他的侄儿大喊道:“什么人在此捣乱!”哪吒见了就把他打得落花流水,哪吒直接把他的筋给拔了出来。东海龙王见侄儿死了,就去找哪吒的`爸爸讨个说法。到了哪吒家,哪吒的爸爸听到了自己的儿子犯弥天大错于是就叫哪吒道歉。哪吒到了歉以后,东海龙王就去给玉皇大帝告状去了。过了几天后,东海龙王、西海龙王、北海龙王、南海龙王。就把哪吒的爸爸和妈妈帮里起来要杀了他俩。哪吒见了这番情景,便对东海龙王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不要连累我的母亲和父亲。我今天要割肉断骨。”东海龙王点头同意了。他的爸爸妈妈看到他自杀了。就痛哭起来。他的灵魂飘到了太乙人那里,然后太乙人把它拼成了莲花。然后哪吒就投奔西岐去了。
我要学哪吒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习惯,我长大也要向他学习。小朋友们你们也来看这本书吧!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5
三年级上学期,我读了十大名著之一的《封神演义》,它的原著是明朝人许仲琳。
这是一部以商朝末年政治纷乱的真实历史为题材编写的神魔小说,它围绕着商纣王腐败统治和周武王讨伐纣王的线索展开描写,将千年狐妖苏妲己迷惑纣王,忠臣义士被逼无奈反抗暴政,众神仙帮助周武王消灭商纣这些神话演绎得异常精彩。从这些神话故事里,我认识了姜子牙、闻太师、杨戬、雷震子这些传奇的英雄人物。
其中《陈塘关哪吒出世》和《太乙真人赐化身》两章讲的是哪吒闹东海的故事,比我们在课本上学过的有趣多了!哪吒7岁时去东海洗澡,被凶狠霸道的夜叉和三太子驱赶,哪吒打死了夜叉和三太子,还抽了龙筋,惹恼了东海龙王,龙王到天宫告状,哪吒为了不连累家人,就刮骨还父割肉还母,他的魂魄无依无靠,太乙真人被哪吒的孝心感动,就用莲花为他塑造了高达一丈六尺身体,还把他留在身边学艺,哪吒的本领变得更加强大。
《妲己进宫乱朝纲》一章中的故事更神奇,千年狐狸精吸走了苏妲己的`魂魄,变成了她的模样。妲己进宫后迷惑纣王,纣王对她言听计从,她还造出一种叫“炮烙”的刑具,用它凶残的杀害了皇后和许多大臣。
我还从书中知道了比干剖心、姜子牙直钩钓鱼、幽魂上神榜等神话故事,我深深地被这些充满神奇想象和魔幻色彩的故事吸引了。现在我把这本图文并茂的书推荐给大家,你们要抽时间去看一看呀!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6
《封神演义》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作者是明代的许仲琳,约成书于隆庆、万历年间。全书共一百回。
《封神演义》全文想象奇特,篇幅宏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商灭周兴为历史背景,以武王伐纣为时空线索,详细描写了姜子牙辅佐周室(周文王、周武王)讨伐商纣,描写了阐教、截教诸仙斗智斗勇、破阵斩将封神的故事。包含了大量民间传说和神话。有姜子牙、小英雄哪吒等生动、鲜明的形象,最后以姜子牙封诸神和周武王封诸侯结尾。
百变的杨戬,日行千里的土行孙,有翅膀的雷震子,本领高强的各路神仙,还有什么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搬山移海、撒豆成兵、水遁、土遁、风火轮、火尖枪……,多么神奇的想象力,让人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这本书写了纣王昏君霸道、乱杀忠臣、听信谣言;而文武王却于纣王相反,文武王待民如子、尊重他人、最终,纣王因为听信奸臣和妲已的话语,而灭亡了。因为文王爱民如子,在众人的帮助下,杀了纣王,成为了国王,建立了周朝。最让我难忘的是文武王,他们真心的为老百姓服务,让他们吃好的,穿好的,让百姓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让我想来了现在当官的,他们大部分开着好车,吃着山珍海味,但从没体贴过老百姓的贫穷的生活,如果他们能像文武王一样,为老百姓服务,体贴老百姓的生活,那么,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讨厌杀害百姓的凶残的纣王,当然还有阴险残忍的妲己,他们杀人的手法真够残忍,同时我也很喜欢智慧过人的姜子牙中,还有本领强大的各路人马,比如木吒、金吒、哪吒、雷震子和杨戬等人。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做坏事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封神演义》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小说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奇特、夸张的想象力,所以我向大家大力推荐这本书。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7
我读了产生在隆庆、万历年间的《封神演义》,这是一部长达百回的带有神话色彩的小说,三四百年来,在民间流传甚广书中的内容为“三分实事,七分虚构”;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早已家喻户晓,使人们回味无穷。
整本书主要说了:纣王看见了女娲的美色,找了一个狐狸精做贵妃,还有两个奸臣伴在左右。于是纣王就残害百姓、杀害忠良。这时候,周武王和姜子牙带领众神仙和百姓开始起义。最后商朝灭亡了,建立了周朝,周武王带领百姓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书中还有我们熟悉的人物,例如杨戬、哪吒、土行孙。每一章故事中包含了出神入化的神奇想象;气势磅礴的人妖鬼神的阵容;十分奇异古怪、变化无穷的斗法场面……这些充满神话色彩的故事,令我眼前一亮,使我对这本书更感兴趣,便如饥似渴的读下去。
四十一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十章:孔宣兵阻金鸡岭。孔宣是一只修炼千年的九色孔雀,他身后有黄、蓝、黑、红、白五种颜色的光柱,用手一抖,将领或兵器就会被收走,颇像《西游记》中兕怪的金刚琢,可以收走所有武器。最后,西方极乐世界的准提道士来助阵,破了孔宣的妖术。这一段的孔宣法力高强,众将敌不过,经过许多波折后,终于破了孔宣的妖术,历经“千险”后,有一种一波三折的感受。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人的话听不得,否则会引来杀生之祸;要明白谁对谁错,不要为错的一方效力,还知道了不论多好的人,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磨炼出来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百姓顺和,国家延续,百姓不和,国破家亡。纵观历史,凡是顺民心、顺民意的朝政,都政通人和,经济发展,国家兴旺。读史,使人明鉴。水宜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这个寒假,我一口气读完了《封神演义》,这几天我又重读了几遍。这本书介绍了武王伐纣的艰辛过程,塑造了哪吒、姜子牙、雷震子等一系列的英雄好汉,透过他们我仿佛看到了一幕幕精彩画面,不由得令我沉醉于此,对这本书,我也爱不释手。
在整本书三十八回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回,“伯邑考朝歌丧生,雷震子潼关救父。”这回写的是姬昌被纣王囚禁,伯邑考救父心切,便只身前往,想救父,没想被妲己陷害,被千刀万剐后,想尽各种方法,通过纣王亲信被释放后,纣王又反悔了,命人紧急捉拿姬昌,这时,姬昌的第100个儿子雷震子前来保护姬昌,在儿子的掩护下,父亲姬昌返回故乡,伯邑考救父心切,有孝心,人人都夸。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只有善待老人,才是最大的孝顺。
“父母在,不远游”是中国的古老传统,父母健在,子女尽量不长期在外地,即使因为工作或不得已常年在外,也要首先安顿好父母,或者把父母请到工作的地方以尽孝道,早晚请安、问寒问暖,使年迈的双亲安度晚年。
现在社会进步了,人们的视野开阔了,离开家乡求学的、打拼事业的多了,离开父母的时间长了,在生活中,在广告里,在电视里经常听到《常回家看看》这道歌,既是父母的心声,也是对儿女的要求。
我不禁想到每次只有一有时间,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到乡下爷爷奶奶家去看望他们,估计也就是这意思吧?
想想自己,平时爸爸妈妈对我无微不至,可是我有时却只顾着自己,有次爸爸累了让我削个苹果给他吃,可当时我喜欢的动画片正在精彩之处,很不情愿做这件事,在广告时间,我匆匆忙忙把苹果洗了一下,也没有削皮就随手给了爸爸,便迫不及待的溜到电视机前,现在想想真难为情,平时爸爸是对我多么好,辅导功课,渴了倒水,变着花样烧好吃的,连苹果都削好皮,切成小块方便我吃,而我只顾着看电视机,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对照伯邑,自己真的太渺了,他为了父亲能献出他自己的生命,而我为了父亲都舍不得抽点时间,真是要好好反省了。以后我要以伯邑为榜样,好好孝敬父母,我也希望普天之下所有子女都能孝顺父母。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8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封神演义》的历史神话小说,书名叫《封神演义》。
一开始我听人说:“这本书是一些神啊鬼啊……打打杀杀的,一点也没意思”所以我也不看,心想:这种神话故事哄哄小孩还可以,我这种现实主义思想者怎么能看这种老掉牙的神话呢?要是被同学们知道了,还不被他们笑掉大牙!
可是我也耐不住妈妈的死缠带托,不得不看一看了,刚开始看,我还觉得没意思,可是接下去那曲折的文章很快就把我吸引住了,里面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不但有历史典故,最吸引人的是在商周两派的斗争中,还有许多身怀特异功能、能呼风唤雨、填海移山、撒豆成兵的'天兵神将、神仙道士参加了斗争。闻太师、申公豹代表了维护商纣的_势力,姜子牙、那吒等代表了西周正义势力。正邪双方运用各种异想天开的法术进行斗争,刀对刀、法宝对法宝,使得小说更加引人入胜。
书中的人物形象各具特色,姜子牙足智多谋,哪吒调皮有趣,纣王残暴无道,黄飞虎忠诚,武艺高强以及妲已(千年狐狸精)_诈、可恶……等等。但邪不压正,正义最终战胜了_,商纣违反天意,倒行逆施,终于逃不脱灭亡的结局。
《封神演义》不愧为一本古代优秀的历史神话小说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太丰富了,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所救,从眼里长出两只手,手里却还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彻底被书给迷住了,太好看了,我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
听了我的感受,你认为怎样?不妨你也买来以读为快。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封神演义》的书,书中有许多故事,如:哪吒出世闹东海、太乙神收石矶、雷震子潼关救父、杨戠巧斗四大天王、姜子牙归国封神……等等,主要讲述了姬发和姜子牙还有几名大将反纣王的`故事。
夏朝,有一个君主纣王,残暴肆虐,制作了酒池、肉林,中间还挖了一个蛊盆,作恶多端。西伯侯姬昌找到姜子牙一起反纣,中途还收了几员大将,有:黄飞虎杨戠、哪吒、土行孙、雷震子、木吒、金吒、黄天化、邓婵玉等等,他们碰到了魔家四将,哪吒首先上阵,一上来,魔力红的混元伞把武器收了,接着木吒、金吒、黄天化、黄飞虎的武器也被收走了,魔礼青、魔力海、魔礼寿、魔力红的法宝攻城,西岐死亡无数,立即鸣金收兵,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纣王推到了。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坚持和团结,什么事都能做好。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0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读过许多文学名著,它们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耀眼明珠。今天我就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部《封神演义》带给我们的故事吧。
这部中国古典小说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作者运用丰富的想象力把历史与神怪相结合,把宗教知识和民间流传相结合,整理成一部伟大的神魔巨著。大家都知道应该都知道中国的十大名著吧,没错,《封神演义》也是其中的一部。这部书兼具了《西游记》的趣味性和想象力,《三国演义》的历史性和曲折情节,《红楼梦》的情感色彩和《水浒传》的英雄气概,的确是一部上乘佳作。
书中主要讲了商纣王听信妲己之言,昏庸无道,杀害了手下许多大臣,甚至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纣王无故杀死诸侯引起人们的反抗,百姓纷纷归顺西岐。姜子牙带兵攻打朝歌,朝歌多次败给了西岐,结果促使商朝灭亡。
书中有许多能文能武的人,而且还有许多厉害的法宝,下面 我就介绍几个给大家认识认识吧。哪吒﹕火尖枪、风火轮、乾坤圈、混天绫、金砖、九龙神火罩和阴阳剑。
俗话说得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听我介绍了这么久,大家一定很想看看吧?心动不如行动,赶紧去把《封神演义》找来看一看吧,保证让你终生难忘!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名为《封神演义》。你们知道我是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吗?因为我爸爸最近迷上了电视剧《封神演义》,我也很喜欢,同时我又想比爸爸知道得多,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商朝的昏君纣王与周文王姬昌之间的对抗,姬昌在姜子牙的帮助下,并借助许多有伐纣兴周意愿的'人的协助,成功地建立了百姓安居乐业的周王朝。
在这本书中,我最钦佩的人是哪吒和杨戬,因为哪吒有三头八臂,杨戬会七十三般变化,所以他们在这本书帮了姜子牙很多忙,一路斩了许多敌将,所有妖术对他们都无效。我最佩服的法宝是九龙罩和捆仙绳,所有被九龙罩包住的人都将会化为灰烬,被捆仙绳捆住的人都无法逃脱,但是九龙罩奈何不了会地行术的人,因为他们可以从土里钻走。
这本书让我感受深刻,它让我们知道了,为人要正直、贤明,不能善恶不分、是非不辨。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2
我爱《封神演义》,从小它就带给我了喜怒哀乐,长大后它也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克的道理。
《封神演义》是一部古典长篇小说,它以恢宏的场面,纷繁的人物,丰富的语言,描绘了商朝末年,纣王因受妖精妲己的迷惑和挑唆,残害百官,诛妻杀子,造炮烙酷刑,设洒池内林……,最终被武王打败的故事。
武王伐纣的故事早在宋朝流传,民间艺人把这些故事编得有声有色,以说书的形式讲给老百姓听。进入元朝便有了《武王伐纣的评话》。元朝中叶,文人许仲琳在说书艺人口中流传的故事和《武王伐纣的评话》一书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增加了许多原先没有的人物和情节,使得这个民间流传下的故事,更加完善和精彩了,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封神演义》。
在《封神演义》中,作者以纣王、武王、姜子牙三人为主线,上演了神仙斗神仙,神仙战凡人的战争,最终以纣王自焚,武王建朝,子牙封神而告终。在神仙凡人穿梭登场,战场上刀光剑影的长篇神话故事中,揭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这也正是《封神演义》积极向上的地方。在这个神鬼凡俗混杂的故事里,以阐教元始天尊代表了正一的一方,以纣王、截教通天教主代表了邪恶的一方,他们之间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斗争。
当你沉浸在那想象的天地中,《封神演义》让你爱不释手的时候,相信你的文学知识也会大大丰富,你的文学素养与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高。
文化苦旅读后感锦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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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1
悠长的中华文明好似广袤无边的沙漠,历代文人在上面或浅或深地留下自己的脚印,无数人先后走过,脚印叠着脚印。
你以一个旅行者的身份踏上这片沙漠,以一个文人的视角来审视这重叠的脚印,你远远望去,这串脚印歪歪扭扭,被人踩过的地方发松得真难走,于是你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留下自己的脚印,那脚印的名字叫《文化苦旅》,主人叫余秋雨。
你从繁华充溢的上海出发,逆时针穿越华夏文明的边界线,先到风景秀丽的江南,在那里你遇见了李白、苏东坡、王安石,他们告诉你,那山。那水。那人。美的将会使你窒息,可你从不对他们说“陶醉”这个词,因为你怕醒来后会失去,你在梦中不断联想......
当火车开到大漠孤烟的大西北,一座寺庙的钟声让你从梦中惊醒,你潜意识地窥视这里的一切,一种莫名的苍凉,进入你的神经体系,不是因为这里的景,而是因为这里的人。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意犹如此,人何以堪?《漂泊者》意于你笔下,那些音符,那些节奏,却像隐浅在血管里的密码,始终未曾消失,那根线真是好长好远,细密的绾接着无数海外游子的心,事实上,这条线已经成为种族繁衍的缆索,
尤其说你对王道士的讽刺,不如说你对文化瑰宝丧失的痛心,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不仅严肃起来,我们像一群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宗于我们眼前出现的莫高窟石洞,石像、壁画依然不言,我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
从敦煌走出去,你不觉眼前一片黑暗,那些丢失的文化,何去何从?在黑暗中你踟蹰着,脚印变得越来越深,那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在你的全身,想摆脱也摆脱不了,于是你想躲避,躲避着人群,躲避着历史,只怀抱着茂草和鸟鸣,可就在这大自然的声音中,你仿佛听到逝者的呼吸,那些墓群里所埋藏的故事,是的,这个坟地里,除了大批军人和女人,竟然孤零零的插进来一个文人,你不禁这样说。
也许文人都是寂寞的,暗中想的这一切促使你萌生“卖弄”我们中国的文化,你不在行走于文明的边缘,你想深入,借古人的尸,还自己的魂,‘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你的笔开始挥洒起来,连同你的记忆行踪也印上“中国”的脚印,《柳侯祠》官本位思想,《白莲洞》贬官文化,《老屋》《废墟》叹传统文化流失,《藏书忧》替范钦对中国古老文化迷失的悲鸣,《牌坊》《庙宇》《夜航船》的故事,还有《华语情结》中进化成“拿都大公伯”的愤怒。
你很累,但很高兴,因为你终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中国文化的脚印,也让中国的孩子们接受一次文化的洗礼,在沙漠中,你可看到,阳光照射下的,‘文化苦旅’这四个字多么美丽。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2
漫长的历史之路,花团锦簇,但花团锦簇的古树老去,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漫漫的历史长河,实则就是一次苦涩的旅行,看似梦幻缥缈,宛如仙境,可那湖水之下的礁石,却伤痕累累,不知承受了多少次波涛的冲击。
看完了《文化苦旅》,我对中国文化有了更新的理解和认识。可以想象,在荒凉的大漠中,远处,一队人牵着骆驼缓缓走过,驼峰上挂着的是一卷卷的珍宝,骆驼的源头便是那著名的莫高窟石洞......《道士塔》这篇文章让我知道原来莫高窟竟经历了这样一次耻辱的短暂历史。
羞耻不仅是盲目愚蠢的王道士,而且不仅是地方县长等官僚,更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耻辱。这便是我们文化落后的下场。就像作者所说:
“诺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
文物流失不应归咎于任何一个人,这是历史对整个中国的讽刺。不过,正是由于有了这种让我们国人愤慨的历史,才有了我们的反省和进步。
尽管莫高窟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可他依然宏伟,伫立在沙漠中诉说着从十六国的前秦时代到元代的艺术生命。充满张力的色彩流动是生命之舞。“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
”整本书,带着浓厚的文化气息,还赋予着余秋雨的深练文笔,很多话语都令我深有感悟。我觉得这本书值得我们仔细研读三遍,才能体会出作者对文化的坦诚和赤子之心。虽然是游记,却也是散文。
优美而富有哲理的句子,虽然华丽的辞句不多,但却充分让我们感受到了心中的文化,去追寻过去的风景。
这本文化书是通过一些地方,一些东西,一些家乡的回忆,一些文化的趋势来分散和收集的。作者认为,中国文化本身就是一场苦旅,它的真实步履是落在这大地上的,它是中华民族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带来了我们对前尘的回忆,思考以及对未来的希望。
我相信《文化苦旅》不仅仅只有我领悟的这么多,我愿意追随余秋雨先生的足迹,发现更深层的真谛。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3
看了一遍纸质版的文化苦旅之后,还是觉得不是很过瘾,于是又看了一次电子版的。第一次看到一个作家竟然可以将遗址与文化如此巧妙的结合到一起,这样的结合更有深层次的意味,耐人寻味。比如说莫高窟,阳关雪,都江堰……我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大师的内心的无奈与悲凉,更多的是对于我们逝去的文化以及对于文化的不尊重的无奈;开篇的牌坊,寺庙……着实令人寻味,乍一读可能并不懂得在传达什么意思,但是随着情节的深入,我越发的感受到了一种耀眼的折射,折射出来了最初的人的解放和向往的自由和人权;中篇的宁古塔,避暑山庄,冷眼井……又是以另外一种姿态来叙述一个又一个王朝的更迭,从一景到一代文化,中国文化可能就是如这般曲折,也能体会到文化发展的不易;末篇中讲到谢晋,巴金,黄佐临……从字里行间我们都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至交关系,每一个人都在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除此之外,本书中的一些观点和立意也是更加令人大开眼界,比如说谈论为何中国文化经久不衰,就有五个方面来讲。每个方面都让人不得不信服。诸如此类的列举,多不胜数,还希望有时间,大家一定要仔细品读。[激动]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4
看完这本书。九象网1**>一切,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世界;而世界,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文化了。
这本书中,让我感触最大的就是《废墟》一文了。
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诀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这个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告诫俄
没有废墟,没有文化;没有文化,没有美国,没有亚洲,没有欧洲,没有美洲,没有废洲,没有大洋洲,当然,没有中国!废墟是不可避免的。他的建设者们从建造第一批泥土的时候就知道,无论这座建筑多么宏伟壮丽,未来仍有他的孤独和寂寞;不久,废墟将被掩埋,将有一个新的非虚拟的诞生。它的过程是同样的,终有一天他会蓦然倒下,没有昔日的雄伟与一切,最后甚至被人淡忘这个就像人生,每一个人都是一方建筑,由往年的辉煌,有如今的黯然,然而终究免不过变成废墟;社会也是这样,一个建筑到了,另一个新的建筑就会产生来取而代之。
再美丽的人生,终于会成为废墟的。
生明的伟大建立在废墟上;历史的遥远建立在废墟上;文明的开端建立在废墟上;文化的开端建立在废墟上。
不仅是遗址,正如笔者所说,如果在现代,黄鹤楼可以配备电梯;阿房宫可以用作酒店;滕王阁可以用作购物中心。这个不是繁荣,这个才是文明真正的废墟!荒漠化拉感情;淡忘啦以往;摧残拉文明
若是圆明园重建拉,得来的是一颗没有耻辱感的心,抹去的是,熊熊的大火,强盗的劣迹,昨日的中华文明。有时,或许废墟比建筑要好得多。
废墟真正表达的,似乎是唱响一曲对于现代的文明的悲歌,废墟,是现代的产物,是现代的建筑,或许它的重要不能与天安门、故宫相比,但是,后两者所代表的只是中国古人的伟大,前一者让我们永记耻辱,还有一种渴望,一种呼吁。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5
通读全书,文化是全书的主线。全书体现出作者@刘倩倩 那可不一定哦[呲牙]对国内外历朝历代文化的深刻领悟。文化,不是一件孤立的事物,它是浸润于其产生的大环境中。本书作者由古道今,从世界文化的视野中娓娓道来,虽然时间上,空间上是一种穿越,但是,文化是一个连续性的事物,它可以超脱任何限界去发展,无限制的发展。作者虽然也是处于一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虽然通篇读来有些文字还是有一些时代的烙印的,比如讲到近代的文革事件。但是整体感觉作者还是跳脱了时代,环境对他的束缚,从一个很高的高度,视角去全方位的诠释了人类的文化。文化苦旅,重点在一个苦字上。从古至今,文人大家层出不穷,每位大家都活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不同的环境早就了不同的文化。斯人不断逝去,他们传播的文化被保留了下来。这个不是靠一几之力能够完成的,是靠人的内心的接纳,以及文化本身所具有的魅力才能实现。余先生周游世界,不禁让我想起中国古代另外一位游侠:徐霞客。他们从实地的游历经验中提炼出了文化这种虚幻的精神食粮。看完此书,也让人产生一种感慨:人活一世,意义是什么?百年以后,你能留下什么?活着时的追名逐利,穷尽一生的求索,为了什么?零落成泥碾作尘,尘归尘,土归土罢了。人,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周期中,或者高贵,或者卑微,总是会有这种界定。但是,文化,不会嫌弃任何一个热爱它的人,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它都可以平等的对待你,即使你领悟的它很肤浅,亦或是曲解,它也只是在那里,不悲不喜。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生活节奏太快,人们甚至每天忙的精疲力尽,却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能够平静的读上本书,变成了极其奢侈的事情。从这点上来说,余老确实不愧为大家。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很艰难,文化也被人为的压制。在那种环境中,他脱离了环境对他追求文化的重重束缚,一直让自己向更高更远的文化之路上前行。文化形成的过程很苦,但是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随随便便成功,何况是文化这种需要传承的事物。历经沧海桑田,朝代更迭,甚至是地壳变化,文化传承发展之路的艰难曲折可想而知。但是,最终,文化还是不断的被传扬,日月变幻,亦无法阻止它的不断前行。人这一生,何其短暂,多读书,至少不会有亏欠。书的博大精深,略能体会,领悟浅显,至此收笔。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6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处处都有值得人去思考的地方,如果说中国文化是太平洋的话,那么余秋雨就是一个航海家,而我也勉强算得上是他的小追随者。
一路上,余秋雨引领着我去踏遍祖国的大江南北,领略着大自然的美好风光,深思着中国文化的发展。他的探索之旅不像陈景润那样在字母的世界中遨游,可以说是飞翔,从山脚飞向山顶,从江南飞向那更远的地方。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道士塔。青砖黄泥,这再普通不过;细细探探,才知道它大有玄机,可是这也是一种耻辱。道士塔只是个普通的佛教地方,可当那王道士开掘了一门永久性学问的洞穴后,这儿再也不普通。王道士也成了达官贵人宠的“妃”,王道士的古文物,不,是正用在阿谀逢迎的官场的中国的古文物,它们的清白也渐渐被抹黑,更糟的是:外国友人的不客气,王道士的傻笑,中国古文物就此一车一车地安全运出国境,王道士与外国友人的寒暄,唉!伤心欲绝!经历如此难堪的旅途,思的多了,得的也多了。
苦旅,也不算太苦,只是思想上受点儿跌宕而已。对文化的追思和探索是无休止的,那是因为人生也是个无休止的边界。就正如智者说“不在乎你拥有多少钱,就在乎你花了多少钱”。同样不在乎你有多聪明的头脑,就在乎有多少有内涵的思想,好的思想多了,人就富了。
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大悲,最后都是要闭上眼睛,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罢了。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的一部代表作品。它带给我们的是一场心灵的旅行,一次心灵的洗礼。那美得连时光都忘了行走的名胜古迹,似乎就在眼前呈现。
有人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美丽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文化苦旅》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
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新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
《文化苦旅》,展现给我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一句句的教诲,铭记在心……。
跟随作者走进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布满足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跟随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那细腻的笔触,丰富的词汇,震撼心灵的文字伴随着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
暮色四合,喧哗的一切复于平静。静静的夜里,最好莫过于读书了。一盏孤灯,一杯浓茶,摆上余秋雨的游记散文集《文化苦旅》,细细品位起来。
静中求定,这便是读书的境界。书打开了,一瞬间眼前多了个余秋雨,似乎正与我品茗论文。渐渐,我身不由己的加入了旅行队伍中,又仿佛整个旅行中就仅有一人,那就是我。天高地阔,万事万物如此真实。余秋雨就象一个导游影子,摸不着,却处处皆在,在指引着我,在牵动着我的思绪,让我真实去体验这苦涩的旅行。
我爱喝茶,尤其是浓茶——碧绿的水透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倘若你一口把它喝下,你必须回叫苦不迭。茶,仅有慢慢去品位。初入口也许会感到苦,但细细噙入,仿佛一股细流淌过,一股甘甜清香自腹中升起直冲脑门,那舒服惬意仅有身临其境才能体到。越咀嚼越有味,读书也是如此。
在那里,我的思想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如钱塘江大潮,细细密密的文字却有席卷一切的磅礴气势。每一个跳跃的字符是最完美的组合,平实而感人。
我走过敦皇,进了莫高窟。“看莫高窟,不是看一个死了多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在这儿,我完全被“历史的洪流消融”。“那里没有重复,真正的欢乐从不重复。那里不存在刻板,刻板容不下真正的人性。那里什么也没有,仅有人的生命在蒸腾。”是的在这千年文化的积累面前,我又是什么呢?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它蒙了辱,中华民族蒙了辱,但不也是王道士才使莫高窟文化大放异彩吗?中国文化何其多,却偏偏忽视了这座文化宝库,何其的悲哀!
“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日,没有昨日就无所谓今日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
在这儿,已超过了时空的限制,它是一次艰难的旅行。正如在茫茫沙漠中旅行。它更是一次历史的漫游,一次文化的苦旅,是对那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的默认。读它,让我受到了灵魂的震撼,精神的洗礼,心灵的升华。
人生,其实也是一种苦难旅行。
我爱喝茶,尤其是浓茶。碧绿的水透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倘若你一口把它喝下,你一定回叫苦不迭。茶,只有慢慢去品位。初入口也许会感到苦,但细细噙入,仿佛一股细流淌过,一股甘甜清香自腹中升起直冲脑门,那舒服惬意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到。越咀嚼越有味,读书也是如此。
初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总是感叹于他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是什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就是这种阅历和修养造就了《文化苦旅》的那种独具风格的艺术特色。对于读者来说,欣赏余秋雨的美文在很大程度上留给读者本身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洗礼和文化省思的自由空间。
这书里写的,不仅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还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不仅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还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不仅有莫高窟的玄秘与圣洁,还有黄河文明的盛衰历史;不仅有江南的秀美与娇艳,还有庙宇的悠远与深沉。这些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余秋雨是怀着侠士般的情怀和心胸去旅行,孤独地在敦煌、阳关、柳祠、三峡、西湖、天一阁……在江边、在大漠、在高山上行走,在历史的脉博上行走,在责任与道德的正中心行走。带我们游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的同时,又不忘将中国的历史文化揉入其中,呈现给我们的除了令人痴迷的风景,令人好奇的人文现象,还使读者对文化产生某种反思,在此同时读者的精神也得到了洗礼。
大概,每一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都需要一些历史事件才能得以丰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古迹,陈年的石头和木块也才能深深的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而文人的作用,也就是把古迹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与人类精神感悟出来。因此,文人也是丰富历史古迹的内涵的要素。对于这余秋雨做到了。
余秋雨在《借我一生》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那么,走吧。屈原说:“悲时俗之厄兮,愿轻举而远游。”全祖望有记:“亭林先生出游,二马二骡,载书自随。险隘关塞处,请教老兵退卒,问往日战事。若与平日所知不符,则广求书籍核证。”我想,核证的地方应该是沿途小客栈的油灯下。
路上很累,但与以前熟悉的门庭相比,那是一个比较真实的世界,一个比较正常的世界。
于是他去旅行,去遍访各地的名胜古迹,去触摸、发掘这些实物背后所隐含的文化与历史。中华文化本来就具有比舞龙舞狮、唐装茶餐更厚重的分量,只是有一些传承了下来,有一些则永远消失在了历史中,不再为人所知。
文化与历史是朵两生花,两者不可分割,相生相息。纵观华夏五千年历史,虽说不乏史传、典籍,只是其中或真或假,不可避免地含有遗漏或是道听途说的成分。没有哪部史传能让你地肯定这绝对是真实的,即使是《史记》也无法做到。
《文化苦旅》一书集结了余秋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在海内外讲学和考察途中所写下的作品。当时正值_时期,这场由文化领域发端的“大革命”,对教育、科学、文化的破坏尤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很多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凌辱,学校停课,科研机构被撤销,造成全民族空前的思想混乱与不可估量的精神、经济损失。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打砸抢分子更是乘机混到政府内部窃取权、利,仇富思想、极端个人主义、个人崇拜以及各种愚昧可笑的思想行为也泛滥开来,整个社会黑暗而又残忍,成为了当时无数人的噩梦。
正是在那个时候,余秋雨一家也无法幸免地惨遭“_”的荼毒。中国大陆的“_”之所以能够发生,除了政治因素之外还因为早已经把许多最基本的文化“革”掉了,还嫌不够,再“革”一次,结果只能社会失控,一片混乱。他想去寻找那些被“革”掉了的文化,去用文字把它们记录下来,去用这些文化唤醒人们的人性与良知。
但文化的苦旅终究是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去倾听、去感知、去触摸文化。这种历史的沉淀是不能丢的,它是无数代人的智慧与经验的结晶。文化很抽象,但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东西。一个民族若是失掉了文化,那这个民族也就不复存在了。民族不是种族,而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也绝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存在,它是鲜活的,在生活中跃动,在历史中歌唱。
你,还在苦旅吗?如果还没开始——。
那么,走吧……。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余秋雨《文化苦旅》读后感怎么写,欢迎阅读!
自从余秋雨先生走遍世界山河,以新奇的视角写下《文化苦旅》这本书后,引起了全国人民出门旅行的浪潮,可是却没有出现第二本《文化苦旅》。
我开始思考余秋雨先生看世界的态度与角度。余秋雨创作的历史并不是抽象的历史,他试着与历史对话,与历史共鸣,在自身与历史的交谈中形成了他独特的文风、独特的情怀。正如东晋陶渊明一般,他想着离开案头,换上一身远行的装束去旅行,他并不同一般人一样为了轻松、为了猎奇、为了开阔眼界而出行,而是为了“寻找一所横亘千年的人格学校”。
正是因为这种意图,使他与世界文化更近,使他的“苦旅”倒不像苦旅,而是一场人文、自然、历史的盛宴。
纵观全书,并没有多少优美的词句,华丽的辞藻,其间多的是睿智的语言,是一篇篇通俗的故事。余秋雨先生也并未对山水名胜作具体的描写,只是笔锋一转,便描绘出了一幅幅浓郁而又深沉的人文图景,紧跟着便进入了直抒式的咏叹,继而以纵横四海的气势挥洒着对中国古文化历史的种种遐想与议论。它解读了历史的苍凉与大漠黄河文化的兴衰,以一种全新姿态去评价、思考人生与未来。
或许余秋雨先生也正是像我们一样由一个普通人慢慢走来,带着不一样的眼光与角度,渐行渐远,却终究走出了他的“文化苦旅”。
第一次接触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是在语文读本中。是那篇《东坡突围》,那充满着委婉的情愫又隐隐夹杂着些许力度的文字。充斥着一中莫名的力量,吸引着我使我在这委婉的文字前感受作者的无奈、悲愤、期盼和希望。我甚至能从那几乎没有什么感叹号的.语气和平淡的字里行间听到作者在呼唤。看到他因惋惜而握紧的双拳。
而如今,我终于有幸坐在书桌前,用洗的发红的手轻轻地揭开了它的面纱,开始了我的心灵版“文化苦旅”。
读这本书的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作为一个孩童。搬上一个小板凳在树荫下听长辈讲故事,一个个平淡而深邃却又不失趣味的故事,就这样通过这位长辈的嘴,传入了我的心中。讲故事的过程中,讲故事的人一直不急不慌语、重心长地讲出讲述着每个细节,语气是那么平淡,却充满了无限的魅力。讲故事的人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把听故事的人引进了一个又一个问题与思考中去,讲故事的人也许并没什么情感,而我这个听故事的人则在自己的思考中幻想中汹涌澎湃。
在这“平淡”的讲述中,我又听到了一些仿佛与那平淡不相符的节点,我一开始并不理解,可当我看到外国传教士拉走了一车车敦煌,而王圆篆却只握着手中的白银而窃喜;当我看到被两个士卒绑并谩骂着的落魄的东坡居士在河岸狼狈而行的时候;当我看到奄奄一息的巴金先生这位老人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还忍受着诽谤与谩骂的时候。我又听见了无声的怒吼和无言的反抗。此时我突然明白这文化苦旅中的“苦”字:一丝忧伤却又不失希望,在疲于面对种种困境时,却让你我又充满了对文化乃至生活的希望。
我相信,他会伴着我走完我的“人生苦旅“。
每一次,读《文化苦旅》,就好象身陷一场沙尘暴,在深沉的文字之间步履维艰,被千年沉淀的沧桑感压得抬不起身子来。
从来都是很骄傲,骄傲于盛唐的艳丽,骄傲于祖先的智慧。从来都是很心疼,心疼中华大地的伤痕累累,心疼中华蒙受的耻辱。但是读完这本书,我又开始心疼中华文化的步步艰辛。
沿着历史碾过的痕迹,伫立于敦煌千年的风沙中,听风声里无奈的叹息,身处阳关落雪处,望一眼故人褪色的青衫;包裹在天一阁中,触摸范氏一族代代坚持的守护。这里,有中华文化的积累像流水般溜走,有历代工匠的梦銹刻的婀娜的身姿,有四面边声连角起的恢宏战场,有君子其役,不知何期的忧愁哀伤,有李白对酒当歌的豪情,有与扬州八怪渲染笔墨的意想。
王道士慷慨地送出敦煌中祖先留下的瑰宝一箱又一箱,我们看着这些触目精心的数字,让心一阵又一阵地抽搐;莫高窟静静地藏在广袤的沙漠中,外表只是一座小山包,可它却把宗教和艺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载歌载舞。废墟在历代的颠簸中坍塌,重建又坍塌又重建;阳关倒在中华民族的精神领域中,在朔风中越来越黯然。
也许一个中学生对于这些历史并不能理解得太深入,可是,作为一个中国的孩子,真得好好看看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并不是书本上的之言片语就能撑起一个华夏的文明,我们在追求那些无所谓的明星时,是不是应该转过身来,追捧已经消逝的宏大?在匆忙的脚步中,拾起一丝空闲,静看细水流长,细数庭前花落。
我不是一个学者,也不是名家,我只是一名中学生,深深地爱着我们的民族,我们的文化。让这艰难的中华文化,走进我们的心吧,只需轻轻地蹲下身,摸一摸文化的土地,便能感受到沉淀的沧桑。
初识《文化苦旅》,还是在七年级背诵表上字里行间的诗意中品会到这本书的魅力,自此,一直未停下追寻的脚步。
终于,有幸读完它。追寻余秋雨笔下的足迹,仿佛游览完全中国的山水人文。不过,我渐渐发觉,我读的仅仅是引人入胜的山水人文吗?不,我读的是余秋雨。他笔下的自己,他对民族历史的解读与回味,他笔下的种种情思和要传达出来的见闻,无不吸引着我,使我梦魂牵萦,回味无穷。
对这些只言片语有了深深的共鸣感和认同感,自然就喜欢上了余秋雨先生笔下的文字。正如我喜欢历史,中国的那股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熏陶着我们,我们为何不加以思考和探寻?在我看来,这本书里的散文与厚重的历史文化交织在一起,加上磅礴而行云流水的文风,在立意上提高了层次的同时,也牵动了读者的心灵。
不过纵观全文,我内心深处的一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答——这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他到底苦在何处?是这条探寻文化的漫漫长路孤独又艰辛,还是对如过往云烟般历史的消散的感慨?或许余秋雨也有他的难言之隐,亦或是我年纪尚轻,不能完全读懂这本书。不过我坚信,时间能改变一切,相信自己往后定会寻找到心底的那份答案。
感谢余秋雨先生,文化道路上的旅行仍然漫长,我时刻追随您的脚步。
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我感受最深,也是的,就是:“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
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人和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作者余秋雨先生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我想,这个原因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同样适合。
我们去某一个地方参观旅游,都总会不自觉地回想那里的一切,主人是谁,修建的目的,发生过的历史事件,何许人也曾经到过这里等等。这样,就在这一瞬间,把人、历史、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历史的沧桑感与人生的沧桑感便笼罩在每一位参观者的全身,历史古迹所蕴藏着的精神与文化也就能哗的一声奔泻而出,使每一位参观者都好像亲身经历过一定的历史事件,无端地感动,无端地喟叹。
譬如说,我们路过汨罗江,总会在百感交集之中挤出一声来源久远的喟叹。既羡慕沉睡江底的闲散,又恨楚国忠臣的轻生;既有感于物换星移的短促,又兴幸楚臣的精神没有随流水而长逝;既叹惜滔滔江水的无情,又因身为炎黄子孙而骄傲……这众多的感慨,全是因为楚臣遇到了汨罗。我们看到了汨罗,就想到了它的主人,感受到他的爱国精神与浪漫诗篇。
又如,我们去参观长城。长城,之所以能成为我国的象征,就是因为它一直肩负起了保家卫国的责任。走在长城上,似乎能清晰地感觉到无数英灵在抗击匈奴时的勇猛,倒下前转过头给熟悉的大地投去的目光以及那亘古不变的黑色的眼睛。“不到长城非好汉”这一口号的提出,大概也是来自一个简单的愿望:把中华民族的精神历代相存。而不懂得这一切,长城,中国的长城,只不过是一条长长的土堆儿而已。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8
1、
有人问:读万卷书,行万里,两者关系如何?他答:没有关者,路,就是书。
初读余秋雨,是在青葱岁月的初中,一篇《信客》,一种职业,成为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成乡人与远行人的桥梁。
再读余秋雨,是在似水流连的高中,丹青千碧——《莫高窟》,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孕育了它的生生不息,吐纳百代的独特秉赋,代表了中国古代文明至今仍笑傲世界。
直到今天翻开这本《文化苦旅》。
至今不关注各种对余秋雨的的骂战细节,一是我相信各界口诛笔伐网络暴力就是文革遗言,而是文人的作品高于对文人道德的审判。
小叙中有这样一段话:某家一子,出门旅世,因步履开阔、人气健旺而遭来多方嫉恨,不是有秽言凶训传回门庭。家人塞耳有声,闭目有魇,久而久之,以为浪子早已陨灭旷野,之得横心割舍,弃绝记忆,任何言谈,皆不提及。岂料二十年后某日黄昏,屋外步履纷沓,笑语欢腾,从者如堵,浩荡肃穆,恭立门外。接人急忙开门相拥,拭泪而问,方知其于漫漫岁月间,浪迹宇内,周济天下,一路伤痕斑斑,而身心犹健。家人遂烧水为沐,煮米为食,裁布为衣,整塌为憩
《文化苦旅》就像这个外出的浪子一样,给余老带来了诸多麻烦,因为它成了当时罕见的文化热点,而它又不具备任何权利背景,因而立即转化为媒体的攻击焦点。
他不顾风言风语,自顾自的往前走。只有走在路上,才能摆脱局限,摆脱执着,让所有的选择、探寻、猜测、想象都生气勃勃。只有走在路上,是一切活动起来,才能放大格局,探索更多的未知。
2、
试想一下,如果你最贵重的且最为珍惜的东西丢了而再也寻不回,你会怎样?
你会伤心?会难过?会承受一场撕心裂肺的痛?总之你会以你的方式来还念这个你非常珍爱的东西。
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那样: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左思右想,最后只跪倒在沙漠里,大哭一场。那哭声,就像一匹受伤的狼在黑夜里嗥叫。
《道士塔》的凄美,有种内心被掏空了的感觉,苍白而无力。我一直认为,经济是基础,而精神个文化才是最坚强的后盾。
在兵慌马乱的年代里,面对中华文化的流失,面对中华瑰宝的被掠夺,即使我万般珍惜你,却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护你周全。
当斯坦因掠走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的时候,敦煌,一个以佛教文化为主的地方,那里,一个古老名族的伤口在流血。
斯坦因平生带给西方世界最大的轰动是敦煌藏经洞,他的见多识广有中华文化的熏陶,而他的所作所为让他在死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直到今天,中国的国宝,只能在譬如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大英博物馆看到,是何其的悲哀,只不过遗憾之余,我想说的是,那些偷盗者,虽然他们的行为对敦煌,对中国造成极大的伤害,但在客观上推动了敦煌石窟尽快被保护。
哀而不幸,怒其不争,己所不欲,又凭什么其他爱好者对此世界珍宝视而不见?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所以有生之年一定要去敦煌看看莫高窟,一定要去感受这种文化的洗礼。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9
手棒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旅行结束时,我本应该陶醉在祖国壮丽的山川、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但我心里却有一种苦涩的感觉。《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读者常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深思便会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
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笔者曾感叹,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这段艰辛的旅程联系在一起。
这无非是文人最大的财富。苦涩过后,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考,总会有一丝回味,这些都融入了回味之中。
余秋雨先生说:如果人生是一条一次性的线,那么就只有一些具有保留价值的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
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著追求。历史的魅力在于,它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川之间,难以寻觅。
因此,没有博大的历史情怀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人,永远找不到这些无价之宝。无疑,余秋雨教授是探宝的胜利者,他的收获便是这本《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带领着我们在历史长河中漫游。我们面前出现曾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一个个伟在大的人物出现了,他们的身上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但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我的心被打碎了!
但这破碎的心却真的读懂了中国文化。当莫高窟出土大量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敦煌文物时,人们为历史喝彩。
然而,历史却上演了一幕极其荒唐的闹剧,让外国人大摇大摆地把一箱珍贵的文物送到了自己的博物馆。也许历史是为了磨砺那些过于执着的历史学家,使他们只能依靠国外博物馆提供的微缩胶片来研究中国的敦煌学。啼笑皆非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历史,这种磨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
当然,这段历史留给我的更多的是生活。
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到引发出人生沦桑感
这是作者的感叹,也是对读者的启示。人的一生也是一段历史。人生之路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
因为无论你的成功多么辉煌,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作者游山玩水,是为了记录历史的足迹和文化的灵魂;我们的人生之旅,是为了记录生命的真谛。
读过《文化苦旅》,留下了苦涩后的回味;那么度过漫长人生后,我们又将留下什么呢?
在山水解读历史,在历史中解读文化,在文化中看透山水,让读者的心灵也受到文化的熏染,精神的洗礼,《文化苦旅》一起苦苦的悲怆奏响了时代的绝响,警世亦憾人!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10
读《文化苦旅之废井冷眼》有感
世间万物,代代更迭,人们常将历史比作长河,就是在映射那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变化”二字,宛如奔腾不息的流水。而在这浩浩长河中,人类渺小得比不上一朵浪花,贯穿着整个历史的也永远不会是脆弱的人类生命,而是山、河、树、石,以它们坚韧的生命,默默地伫立在河水边,冷眼旁观着时代变化。
很难想象,也许在未来不知多少个年头之后,我们如今生活的城市是否还存在,是否也像如今我们眼中的“历史”一样,只剩下几方石料、一口废井。
读《废井冷眼》,我似乎能感受到作者见到那一口废井时的心情,仿佛有时间的细流从指间流走,又仿佛时间在废井的冷眼中缓缓凝固。那时候眼前似乎燃起大火,灼烧着几百年前的这口老井,烧沸了,又烧干了,最后只剩下一副把一切都看倦了的千年冷眼。
作者说,“历史很漠然,在多数情况下不讲曲直,不讲感情。”但我想,正是历史的漠然使我们对自己也漠然了,可以以整个历史的眼光去看待自己,又怎会在意那微尘般的跌宕呢?
历史上我们每个人都匆匆经过。即使像渤海这样繁荣的大都市也存在了几百年,这还不如一个代代相传的文明。所有活着的人都会死。在历史上,只有文化是永恒的。有人为自己一时的起伏长吁短叹,可倘若更加达观地来看,也许依旧没办法解决当下的问题,但至少可以在人生的悲欢离合中保持一个淡然的心态。
而当我们真的放下了、看透了,无论到**都能随遇而安。
这是冷眼教给我们的,也是历史教给我们的。
再回头看那颤巍巍伫立在土地上的废井,尽管破败却显得坚韧。那双冷眼已经习惯了朝代更迭和家庭兴衰。我想他们不会再搬家了。历史是冷漠的,但它使我们既不谄媚也不耻辱,使我们看到一切都已过去。
我想,这已是历史最大的慈悲。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他们教导我们尊重他人和自己,让贫穷和平庸远离我们。然而读《文化苦旅》,当茶余饭后咀嚼着其中优美的文字,欣赏古代历史人物的零碎故事,都能让人有所感、有所动。
翻开一本好书,面对面的是那股清香和深深的气息,仿佛新犁的泥土散发出的清香。在若有若无的**声中,我们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我们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们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们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然而读《文化苦旅》,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文化的承载力不仅仅是书。正如余秋雨所说,历史文化的变迁散落在历史遗迹中,需要人们慢慢探索和挖掘。托尔斯泰曾坦言: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唯一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
《文化游记》展示了古代历史。人类告别了愚昧和混乱,正从事着文化探索的过程和艰辛。文化,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的思想与国内外各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沉溺于纸面世界,让我们远离文化的正面影响。
读《文化苦旅》,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辜负上天赐予的生命,已成为海中不可或缺的一滴。
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对人类的历史,无疑是最好的回答。
读《文化苦旅》,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
在茫茫人海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股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我想起了嵇康,他是如何退出浑浊的官场,如何独善其身,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发奋;当我志得意满时,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兴衰荣辱告诉我盛极则衰……
《文化苦旅》让我体会”怦然心跳“的共鸣,有一种“莫名感动”;《文化苦旅》让我进行自我审视,也曾感叹人生百态。我只希望与书的心情平和宁静,与书的灵魂纯洁超然。有时读书并不是一种消遣,而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倾听文化的影响,梦想没有时间。
文化苦旅读后感
如果我们不环游世界,我们不知道我们的情感寄托是什么;如果我们没有这场灵魂盛宴,我们无法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如此珍贵。愿我成为你的灵魂朋友,没有眼泪,没有负担,只有陪伴。
——题记
“花瓶被扇子敲开罅隙,马鞭草正在瓶中萎焉,这一击仅仅是触及,无声无息,没有人听见。”我曾悄然凝视文化,它却如秋水般阴郁遥远,忽而一朝过隙,雨落兼程,了无音讯。与《文化苦旅》的不期而遇,必然中透露着偶然,偶然也正是绝然。
本书以山水为依托,探寻文化灵魂的真谛。余秋雨是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然而他却有着极高的探索精神,他翻山越岭,用其独特的视角引领广大读者对中国的深层文化进行深思,掀开了历史沉重的面纱唤醒了国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即使是初次接触这本书,我也不能不被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所折服。
看着牌坊,杯子的性命运令人心寒;走进寺庙,文化的转型带来期待;感受信徒,诚信的本质值得深思。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沙漠中的绿洲。一个民族的强大力量在于文化的传承。几千年后的中国,是一个文化大国。事实上,我们的礼貌正在下降和丧失。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是相互依存的。
若是沉迷于表面,未免有些可笑。也许真的就应出去走走了。在成长的步伐中,那条文化之路隐藏在土壤中,埋在废墟中,等待先驱者用泪水抹去旧书上的污垢。
到底是谁在支持中国文化?在唯利是图的时代,每个人都追求名利,一脸假相,看不到自己在想什么。一路辛苦像划船一样划了这么多年,却发现自己还在原点,犹豫中表现出知己,信任在瞬间。
我们的自我价值渐渐消失在历史的云烟里。天真的人,赶快为中国文化寻一条出路吧。你也许可以用你愚昧的心编制一件华丽的外衣,偏离文化的轨迹,用谎言的场景唱出不朽。
或者放下内心的渴望,静静地坐着,品一杯茶,扛着旅行的包袱,为文化的传承呐喊,为中国文化找到一个特定的目标。
文化苦旅,倒不如说心灵盛宴。远行的灵魂,已不再回望。“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一个没有深厚传统文化的人不是一个优秀的人。做一个文化路上的苦行僧何尝不可?素心若禅,拈花微笑。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11
《文化苦旅》读后感***字
拜“伟大”的阅读课所赐,终于读完了《文化苦旅》。初读时,总觉得,纵然余秋雨先生认为写书“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然而作为一名读者,细品他笔下那字词句段,心间却升腾起轻松潇洒之感,并无所谓“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沉浸江南小镇“大隐隐于市”的淡泊安定与自然;流连令一众大诗人大文豪心心念念的隐居圣地天柱山;享受那柔雅的中国文化宁谧的后院苏州。只看那温文尔雅的景,却也仅此而已。
然而当从近乎机械的学***放出来时,却神使鬼差地跑了趟书店,捧回了属于自己的《文化苦旅》。
再捧起它,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品阅那些原本感觉轻松无比、让人卸下一身铅华的文章时,却不由得陷入了那些略显沉重的历史与无尽的思考中去。
走过敦煌,进了莫高窟。“看莫高窟,不是看一个死了多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在这里,完全被“历史的洪流消融”。
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蒙羞了,中华民族蒙羞了,但让莫高窟文化熠熠生辉的却是王道人。中国文化是如此之多,却忽略了这座文化宝库,真是悲哀!
重读《文化苦旅》,感悟着实不少,却不能一一详述,只是:读《文化苦旅》,洗礼灵魂;寻千年文化,感悟古今。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12
《文化苦旅》讀後感一
這個暑假,我讀了《文化苦旅》這一本書,這本書的介紹了一處處令**連忘返的風景名勝與曆史古迹,但是,在那一處處古迹的的背後卻隐藏着人們不爲人知的一面,而作者咂涿罟p,給我們的心靈寫下了“震撼”兩個大字
我還記得在新浪,餘秋雨以他的曆史文化散文而闻名。他憑借自己豐厚的文史知識功底,優美的文辭,引領讀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長河之中。
餘秋雨的藝術作品理論也受到學術界的重視和尊重。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戲劇理論史稿》,是中國大陸首部完整闡釋世界各國自遠古到現代的戲劇思想發展的史論著作。 有評論家譽之爲:
左手寫散文,不流之于湵。挥沂肿鏊囆g理論,也不失其豐贍高深。
餘秋雨走在中華民族的土地上,用他獨特的觀察力和洞察力,深刻地思考着远古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用他細膩的筆触,为考察中華文化的“艰辛历程”写下了一本書!它不甘甜,因爲裏頭有太多不忍與親身體驗的辛酸。苦涩的滋味,爲這本紀錄中國千年文化的书写下了一份滋味。
未看過「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會想到,一處處令**連忘返的風景名勝與曆史古迹在它們的背後會有如此深層的涵義;而作者咂涿罟p,以幹淨漂亮的散文,組合,使它們成了一篇篇讓炎黃子孫驚醒的文章。
走進書中的情境與思考,我們不禁嚴肅起來。像一群被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塊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們不得不因那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宗于我們眼前出現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舊壯觀,實像,壁畫依然不言,我們靜靜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變化,如同它們靜靜地看着敦煌千年的變遷。
千年前的第一笔巨资開啓了莫高窟的壯麗。
它曾遭遇浩劫:王道士手中一串鑰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卻任其流落在外人手裏,而中華子孫卻也将之棄而不顧,那一馬車,一馬車的文物輸往外國。多年後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滿意義的洞窟,爲何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它并非外表炫麗,而是它隻是一種儀式,一種人性的,及它深層的蘊藏。
我們在這兒看到,美,也有宗教的天地,以及它是中國千年的标本,一樣美的标本,縱使它曾經殘缺,被人無情的,任意的轉換。
《文化苦旅》這本書在告訴我們中國古代曆史的同時,告訴了我們更深一層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節來說吧,文章是這樣寫的:真不知道一個堂堂佛教聖地,怎麽會讓一個道士來看管。中國的文官都到哪裏去了,他們滔滔的奏折怎麽從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
20世紀初,歐美藝術家正在醞釀新世紀的突破。羅丹正在他的工作室裏雕塑,雷諾阿、德加、塞尚已處于創作晚期,馬奈早就展出過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們中的一些人已经把羨慕的目光投向了東方藝術家,而敦煌藝术则掌握在王道士手中。
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歡像個老農一样在山洞裏轉来转去,看看自己的房子。他對山洞裏的壁畫有點不滿。天黑了,有點眼花缭乱。把大厅照亮一點多好啊。他找到兩個幫手,带来了一桶酸橙。
草紮的刷子裝上一個長把,在石灰桶裏蘸一蘸,開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顔六色還隐隐顯現,農民做事就講個認真,他再細細刷上第二遍。這兒空氣幹燥,一會兒石灰已經幹透。
一无所有。唐朝的笑容,宋朝的衣裳,和山洞成了一片洁白。道士抹了一把汗,笑了,问起石灰的市价。
他算來算去,覺得暫時沒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這幾個吧,他達觀地放下了刷把。當幾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顯得過分惹眼。在一個幹幹淨淨的農舍裏,她們婀娜的體态過于招搖,她們柔柔的溞τ悬c尴尬。
道家考虑自己的身份。一個道士,为什么不在這裏搞幾個天師和灵异菩薩呢?他吩咐幫手去借幾個鐵錘,讓原先幾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幹得不賴,才幾下,婀娜的體态變成碎片,柔美的溞ψ兂闪四喟汀b犝f鄰村有幾個泥匠,請了來,拌點泥,開始堆塑他的天師和靈官。
泥匠說從沒幹過這種活計,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點意思就成。于是,像頑童堆造雪人,這裏是鼻子,這裏是手腳,總算也能穩穩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們刷白。
畫一雙眼,還有胡子,像模象樣。道士吐了一口氣,謝過幾個泥匠,再作下一步籌劃。今天,我走進這些洞穴,面對着白色的牆壁和白色的怪物,我的大脑也是白色的。
我幾乎不會言動,眼前直晃動着那些刷把和鐵錘。“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隻見王道士轉過臉來,滿眼迷惑不解。
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閑人何必喧嘩?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聲求他:“請等一等,等一等。
”但是等什麽呢?我腦中依然一片慘白。
《文化苦旅》讓我領悟到了“苦”字的意義所在,更讓我學會了惋惜,更學會了如何不讓惋惜存在
“報紙上說我寫書寫得輕松潇灑,其實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種很給自己過不去的勞累活,一提筆就感到年歲徒增,不管是春溫秋肅,還是大喜悅大悲憤,最後總得要閉一閉眼睛,平一平心跳,回歸于曆史的冷漠,理性的嚴峻。”這是餘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這,野趣也就是我想說的了吧!
文化苦旅读后感 篇13
《文化苦旅》是当代学者、作家余秋雨的一部散文集。于中国之旅、世界之旅、人生之旅。
全书凭借山水风物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该书获得了全国金钥匙图书二等奖,上海市优秀图书一等奖,上海市第二届文学艺术成果奖,台湾最佳读书奖。
刚读完《文化苦旅》的开篇,就有着一股莫名的冲动让我拿起笔,想要写一写那我不理解可是读过却有一种明悟的莫高窟。
我跟随着余先生,跟随着他的脚步,去探索一个我从未接触的、玄妙的飞天世界。我站在道士塔前,倾听着从塔内传来的哀嚎,它在列举着一个罪人的条条罪状,在向世人叙诉说心中无休止的痛。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画面,那个古老的民族在无助向他求饶,却无法阻止那恶人的行为,在他手中,一箱一箱的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被外国冒险家以极少数的钱财运走,在他手中,飞天的壁画被那石灰刷得一干二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消失在飞天的历史长河中,在他手中,飞天雕塑的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我流下泪来。我好恨,正如余先生所恨的那样,恨自我不能用自我的胸膛去阻止那小丑与小丑之间的交易,恨自我不能与那小丑离开如云的战阵决胜负于城下,恨自我即使能够拦住车队,却只能让它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莫高窟,莫高窟,你有着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前呼后拥向你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你这儿的举行着跨越千年的游行。
在余先生笔下,莫高窟有着我不曾体悟到的独特的美,那些粗粗细细的线条和深深浅浅的色彩,是中华历史文化的缩影。北魏色彩的浑厚沉着,隋朝的畅快柔美,唐代的喷射和舒展,五代的精细、温煦……这些石像已经不是简单的观赏品了,他们身上肩负着中华文化传承的重任,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它们的生命是漫长的,是永恒的。
正如余先生所说的,“莫高窟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只要是只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理解它的洗礼和熏陶。”
以后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去莫高窟看看,做他的朝拜者,去探寻它的底蕴,去理解它的洗礼和熏陶。因为正如余先生所说,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今日读后感: 爱心树读后感1篇
在日常的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每个都有参加种各样活动的经历。很多人也有过写活动相关范文的经历,撰写活动类的文章能够更好地领悟活动的开展。好的活动范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今日读后感: 爱心树读后感1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爱心树》相信大家都看过,也知道里面的内容——可就是那简简单单的内容也曾轰动了全世界,震憾了多少人的内心……
书中以小男孩的不断成长和要求的不断变化为主线,歌颂了大树的无私奉献并让我们窥见了人一性一的一陰一影面:贪婪、自私,不为他人着想……
其实,这棵树就代表我们的家长,面小男孩就是我们,我们总是向家长索要东西,而且永不知足,要求越来越过分,但我们可曾想过,——当我们向父母索要莱西时,我们需要付出什么,父母又需要付出什么?……
我们应该感谢家长,是他们在社会横流中守住了家业,尽自己所能为我们付出——但我们呢?我们嫌他们给的太少,唠叨太多,但我们何曾想过他们向我们要了多少,我们抱怨了他们多少?这说明了什么?这不可笑吗?这……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人生的悲剧,“久病一一床一一前无孝子”这是对生命的大不敬,“乌鸦反哺羊跪一乳一”,动物都懂得回报父母,而自称“万物之灵”的人类又能有什么理由不向父母敬孝呢……
一只大洋彼岸的鸿雁,一个近在咫尺的口信;一桌山珍海味,一朵小花,一个野果;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一个作业本上的“A+”;一处富丽堂皇的豪宅,一片破旧的砖瓦;一满箱的金银,一枚带着体一温一的硬币,但只要出慈一爱一或孝心,它们全都等值,全都无价……
人知道拿,也要知道还 ,更何况那人是自己的家长?慈一爱一无价,孝心无价,“放债图利”那献一爱一又图什么呢?“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向为自己奉献过无数的父母敬孝,趁父母仍旧健在……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锦集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15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范文600字(通用1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
《你是我的宝贝》是黄蓓佳的一篇短篇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贝贝,他是一名残障儿童,在他两岁时,他的爸爸在野外考察时,不幸遇难了,贝贝的妈妈难以承受这种生活的打击,也离家出走了。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贝贝长成为一个干净、乖顺、淳朴、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被送往福利院。
奶奶去世后,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的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很有个性的80后,平时做事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被贝贝的单纯、透明深深吸引、深深打动了,因此他一直非常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住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儿子小胖从农村来到城里,成为了贝贝的监护人。两个大人,两小孩子,外加一条叫“妹妹”的大狗从此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感动也令人难忘的故事。在贝贝纯洁心灵的映照下,舅舅和舅妈的小小私心逐渐得到洗礼,而热心的年轻修理工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懂得了生活中的真爱和责任,逐渐成熟起来……
小说中的贝贝,特别单纯,犹如一个洁白的天使,把生活中种种肮脏和丑陋照得原形毕露。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想:“如果这个地球上,人与人的关系都简化成贝贝那样,世界该是什么样子呢?如果每一个人都有贝贝的那份天真可爱,世界又该是什么样子呢?”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人间需要真爱,爱能使灰暗的心灵重现光明,爱能使犯罪的心灵得到洗礼,爱能使人变得更加高尚,爱能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爱可以引领人生的旅程。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人间将会变得更美好。
让我们都献出一份爱吧!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2
《习惯的力量》的作者是个美国人,他用讲故事拉家常和朋友聊天的方式,叙述了令读者耳熟能详的关于“习惯”的话题。它把“习惯”比喻为飞驰的列车,惯性使人无法停步地冲向前方。前方有可能是天堂,有可能是深谷,习惯就是你的方向盘。“习惯”是潜意识的活动,就像人体各种软件的编程,一旦启动就按既定的.程序演绎。
人们常讲“性格决定命运”。谁不想拥有能攀上辉煌巅峰的性格呢?怎样才能拥有,谁能说得清呢?这是一个多么难解的“哥德巴赫猜想”。本书只是轻轻地一捅,就捅破了这层遮挡奥秘的薄膜,作者说:“行为变成了习惯,习惯养成了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原来命运的基石就是养成习惯的行为。
“习惯”就是一点一滴,循环往复,无数重复的行为动作养成的,好的习惯,坏的习惯莫不如此,只是结果不同。关键的一步是要马上行动起来,本书作者称之为“行动者和空想者的根本区别”。我以为然也。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多少人把美丽的理想就消磨在“总有一天”的借口之中。马克思对自己成功的原因只说了一句:“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我国的先哲对此也有精彩的总结叫做“聚沙成塔”。看来《习惯的力量》的作者可能早已领会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但他是用拟人化的方法说出来的:
“我是所有伟人的奴仆,唉,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
“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
作者对“行为—习惯—性格—命运”这一重大问题并没有用严密的逻辑来论证,没有从物理到生理到读不懂的深奥哲理去发挥阐述。他只给你讲了如“在冷水中被煮熟的青蛙”,被拴了鼻子的小象终于没能挣脱潜意识中的习惯而老死象房等寓言故事,使人读来亲切、自然、舒畅、轻松。更有趣的是他告诉你克服坏的习惯并非像人们想像的那么痛苦艰难,你只要用“21”天,用好的行为替代不好的行为,比如用晨练代替睡懒觉,好的习惯就养成了。我知道“21”天绝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字,它只告诉我们,行动起来,习惯的力量会把命运之舟推向成功的彼岸。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3
阳春三月,日子越来越晴朗的时候,心情也越来越明澈。于是人们便纷纷释怀所有的压抑,放飞心灵的风筝,去感受真正的自己。看着许许多多的风筝飞翔在蓝天白云之间,我陷入了不知所以的沉思。而阿米尔,他却来不及沉思,只有狂奔,才追得回他自己沉睡已久不堪重负的心。
认识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里。他是上个世纪末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一个富家少爷,故事围绕他的心灵成长史展开。
少年的阿米尔安稳听话,但是在父亲的眼里,他认为阿米尔始终缺乏一种应该有的东西,而这缺少的东西被他家仆人的儿子、阿米尔的童年伙伴哈桑所弥补,故而爸爸对哈桑有了偏爱而对阿米尔逐渐冷淡。这在年幼的阿米尔心中种下了一颗嫉妒的种子。于是他便诉诸文字,默默地写起了他自己的故事。有一天,他写的故事被爸爸的好朋友拉辛汗发现,拉辛汗看后,用一封短信给了阿米尔极大的鼓舞,这让他的人生充满了力量。在父亲那里受到挫折的阿米尔仿佛找到了弥补自己内心缺失的可靠柱石,他从此爱上了文学创作,其乐无穷地沉浸在自己的故事当中。
当然,他也很乐意将他的故事分享给哈桑。毕竟,只要看不见父亲对哈桑的关心,他就是阿米尔忠实的仆人,开心的伙伴。哈桑很高兴听小主人讲故事,他每天和阿米尔在一起穿过大街小巷,或是去看《七侠荡寇志》,或是在后山的石榴树下讲故事。他们度过了很开心的一段时光。然而,隐藏在阿米尔心中的那颗种子总会破土而出的,随着他敏感的小心脏越来越大,终于在一次风筝大赛上,哈桑几乎倾尽所有为他夺得了走进父爱殿堂的钥匙——拿到第一,拿到英勇的第一,拿到证明,证明他不是懦夫,证明他的的确确是父亲的儿子。可是,这幸福的代价却是建立在哈桑的极度痛苦和耻辱之上的。在他们的风筝夺得第一的时候,只要追到最后一个被他们隔断线的风筝,他们就能获得全部的荣誉。哈桑在主仆两人陷入成功的喜悦之余,疯狂的跑出去为主人赢取最后的荣誉。然而当他追到那只风筝的时候,却遭到了曾被他威胁过的几个大男生的欺侮。哈桑用他的清白捍卫了主人的胜利,而阿米尔当时躲在哈桑被围的胡同口,却没有像哈桑为他站出来那样也为他站出来保护他,他怯懦的退却了,任由事情的发生。
从此,主仆二人的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哈桑在事情平息后依旧对小主人忠诚不二,只是脸上多了那么一种颓废的颜色。而阿米尔,却为自己内心犯下的罪过煎熬着,不敢面对哈桑。然而,这种近在咫尺的煎熬既得不到真主的宽容,又得不到哈桑的报复,内心的矛盾把阿米尔逼上了一条绝路。虽然得到了充分的父爱,但是阿米尔却再也没有心思来计较这种他以前一直渴求的满足。于是他想尽了一切办法逼走了哈桑父子。但是,爸爸怎么会轻易赶走汉桑他们,依照他所说的,他和哈桑的父亲就像哈桑和阿米尔一样。哈桑的离开只不过是他和父亲对这个家庭最后一次的牺牲而已。
不久,俄国人入侵了。阿米尔和爸爸辗转来到了美国。时光一晃若干年,战争的创伤已经从阿米尔的心中渐渐被抚平,陈年的旧事也被他深深的掩埋在心底。然而,世界上没有什么问题得不到回答就肯轻易平息。拉辛汗的一个电话唤醒了他梦中的记忆。“这里有你重新做回自己的道路。回来吧,阿米尔!”
重回故国,阿米尔才得知,哈桑原来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但是,战争爆发后,哈桑领着妻、子回到了喀布尔,为了守护他们家的宅院,他和妻子已经被俄国人打死,只剩下他们的儿子,索拉博。
穿越过依旧不堪入目的家园,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接回了美国,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一个春日,在美国的城市公园里,有很多人正在放风筝。阿米尔和妻子领着索拉博在公园里散步,看到此情此景,往事如涌。他在道路旁边的小摊子上买了一个风筝,教起了索拉博放风筝。他一边操作风筝,一边给索拉博讲他父亲曾经用过的招数。当一只风筝被他们的隔断了线的时候,阿米尔把风筝交给索拉博,自己则奔向那只掉落的风筝,他奔跑的时候,回头对索拉博说了那句哈桑曾对自己说过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记得阿米尔的爸爸说过,“世界上最大的罪恶,莫过于偷窃。你欺骗了别人,就是偷走了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那么,阿米尔欺骗了所有人,欺骗了自己,便是偷窃了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便是偷窃了自己真诚的权利。这还回真相的路径,便是他获得真诚的道路,也是他救赎自己的途径。即使是经历过岁月的风尘洗礼,也拂洗不去那源自心里的怨结。只有沿着来时的路回去,去补断了的桥,去写没写完的故事,才能使心灵得以安静,才能让生命恢复本初。
人生会面对多少选择,我们会有多少时候通通选错。当你选择了欺骗,良心便会背负起千斤重鼎。当你践踏别人选择了获取,生命便不复光明。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人是多么的幸福。在险恶丛生的荆棘里,那些救回自己的人是多么的勇敢。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个你,心中的你。不是你,而是我。
生命不分你我,只有真的唯一。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4
这个月我读了莎士比亚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莎士比亚小的时候十分热爱学习,正好有一次有人请他们一家看戏,虽然莎士比亚当时很小,看不懂里面讲的是什么,可是莎士比亚十分羡慕那些站在舞台上蹦来蹦去的'人,再会家的路上,莎士比亚说;"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什么?''爸爸十分惊讶的说,他的爸爸说;"你真的想像他们一样?是莎士比亚坚决的说。爸爸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像他们一样的''爸爸大哄到,七岁时,莎士比亚要上文法学校了,他觉得文法老师太厉害了,还有一次要提出不上学了,当他们的领导死后,他们一家没了靠山,于是,莎士比亚从此呆在家里,有时还在打工赚钱养家,迫不得以莎士比亚外出打工赚钱,起先跟着一个小的戏团,收入十分低,于是,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个大一点的剧团,莎士比亚先是在那里干杂工,干的很好,慢慢的升到了主演员,最后又当上了编戏的,编了好几首戏,就这样一直坚持到老了。
我们应该学莎士比亚坚持的精神,我以前就不这样,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很小的故事,有一天,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因为我当时小,菜市场有离我家很远,我走到半截,就感觉累,就又跑回了家,回家后,妈妈说了我一顿到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黄瓜,我在家里看电视了。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5
路遥笔下的人物是鲜活的,深刻的。他对人性的探究通过每处细微的心理活动立马就能让你相信这人物是活生生存在的。篇幅很短,读起来引人入胜。
的上部分写不想当农民的高加林民办教师职位被顶替下来后,心情遭严重打击,于此同时一直暗恋他的,“二能人”的女儿巧珍勇敢向他表白,于是高加林接受了他的爱。巧珍陪他度过了内心最熬煎的时光。
下部分写他有机会到城里工作后,遇到高中时的倾慕对象黄亚萍从而引发的情感纠葛,以及工作上巨大的变化……
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读完之后书的引子部分我仍然能记得,人的一生虽然漫长,但紧要处长长只有几步,尤其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书中那句:生活对她这样的人总是无情的。如果她不确立和坚定自己的生活原则,生活就会不断地给她提出这样严峻的问题,让她选择不行。不选择也不行!生活本身的矛盾就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谁也别想摆脱它!读来也让我颇为受用。感谢作者写出这样好的书,也感恩我能读到这么好的书。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6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我真佩服他,能写出这样的好书。这本书里的人物性格各不相同:孙悟空,勇猛机智。猪八戒,憨厚,爱偷懒;沙僧,勤奋;唐僧,无比慈善。孙悟空法力无边,可以前却干出大闹天宫这样不好的事,最后还是被佛祖的五指山降服了。五百年过后,佛祖让孙悟空改过自新了,还和猪八戒、沙僧一起帮助孙悟空西天取经。孙悟空一路降魔无数,可最害怕唐僧的紧箍咒。唐僧有时也挺糊涂的,明知道自己的'徒弟有火眼金睛的神力,却偏说孙悟空打死的妖怪是好人,还宁愿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不相信自己最厉害,最顺从自己的徒弟,太固执了!就因为这样,还把孙悟空赶走过呢。可这并不怪他,他又不会火眼金睛,再加上他太善良了。为什么说猪八戒爱偷懒呢?有一次,孙悟空让他去探山。他一开始埋怨孙悟空,之后自己找了个地方睡觉去了,睡觉时害怕大家问起来这是什么山,什么洞,还想了一个办法应付大家问他探山的结果——胡编了一个答案说是“石头山”“石头洞”。幸好孙悟空跟去了,让他重新探了一次山。你说他是不是爱偷懒?最后,经过他们师徒四人的齐心努力和众天神的帮助,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不愧被称为名著,我真佩服吴承恩,写得真好!这样的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7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之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路的,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这是柳传志之女柳青读《人生》的肺腑之言。路遥先生写的《人生》读后令人感慨万千,不光是对爱情,也是对人生的一个新的看法。我们都知道:生活是现实的,同样也是残酷的,认清现实才是大道理,对于接受不了的事物,你应该学会继续努力挣扎,而不是妥协,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会从这命运的枷锁中逃脱开的。这篇小说是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讲述了高家林,刘巧珍,黄亚萍之间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愁。
“我死不了,她就活着。”这是德顺爷爷爱情的定义。在文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德顺爷爷,他妻室儿女,应该算是了无牵挂。按常理说应该是无“幸福”可言,但他却获得了真正的幸福,正如他所说的:“我栽下一拨树,心里就想,我死了,后世人在那树上摘着吃果子,他们就会说,这是以前村里的光棍老汉德顺栽下的。”内心是如此的宽大。
文中最令我赶到难过的是巧珍姑娘,那么好的一个女子,那么爱他的人。却被高加林给抛弃了,一条红头巾,成为了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场纪念。而她却不恨他,最后还帮助加林找工作。
故事的结局是开放性的,我在此不想讨论高加林的任何事情,只愿他经反思后能真正的成长起来。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8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是什么声音?是谁?在干什么?哈哈!这是我在背《论语》。
《论语》记录了孔子的言行与他和弟子们的对话。它的核心概念是“仁”,“仁”就是对人尊重和有同情心。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生,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它的意思是,孔子教育弟子,在家就得孝敬父母,出门对待朋友,就像对待自己的兄长一样尊重。友爱,说话谨慎,说了就守信。对众人有广泛的爱,亲近有仁德的人。这样去做了之后,若还有余力,就再学文献知识。这句话说明了孔子把培养学生道德观念放在首位。不管是谁,在父母面前,都要尽孝。拿汉文帝来说,他可是皇帝,每天需处理的事务不记其数,但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向母亲问候请安。他母亲生病了三年,他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甚至母亲喝的药,他都要先尝一尝。难道我们不该向汉文帝学习吗?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这句话的大意是,人如果没有信用,根本不可以,就像大车无輗,小车无軏一样,怎么能走呢?春秋时期,季札出使晋国,路经徐国,徐君想要季札之剑,可又不便说,季札看出来了,在心里把剑送给了徐君。季札出使完晋国回来时徐君已死,他把剑送给了徐君的儿子,他儿子不敢接受,季札便把剑挂在徐君之墓上。如果我是季札,我就做不到这些,我认为徐君死了,我的约定就没了。像季札这么讲诚信之人真是太少见了。这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讲诚信是立身处世的根本。如果你没有信用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就不会有朋友,最终被淘汰。
......
《论语》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来读,受教育,有所得。
人生的盛宴读后感
林语堂是个融中西文化为一身的学者、作家,他的思想有东有西、亦耶亦孔。《人生的盛宴》收录了他的中文、英文中译本中有关人生、生活、文艺等方面的精选篇目,通篇充满了智者风范,语气温和冲淡,却意蕴深刻、见解精辟。
他说“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在“论读书”中他还谈到“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冥冥中,我觉得林语堂就是这样一位我一见如故的老师。读他的作品轻松愉悦,如沐春风。他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距今也有近百年的光阴,但是现在用来指导我们读书、生活,仍有着现实意义。在这日新月异、科技高速发达的.时代,网络媒体、各种新鲜事物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人心浮躁,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书,又有多少人是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呢?
“碎片化”的在线阅读快速蔓延,真能取代传统纸质读本深层次的阅读吗?引用林语堂先生所说,“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我很认同。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坐下来,静心感受读书的优雅与快乐……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9
我曾读过作家黄蓓佳的一本书——《我要做个好孩子》,这两天我又读了她的《你是我的宝贝》,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感人。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叫贝贝的小男孩和一条叫妹妹的大黄狗。贝贝他有轻度智力障碍而终生无法治愈,他的父亲在野外考察中遭遇不幸,母亲因难以承受这种生活而离家出走,贝贝只和一个他年已七旬的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贝贝成为一个有自爱自立还有尊严的人。
奶奶的努力没有白费,贝贝长成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人。
贝贝十岁那一年奶奶去世了,他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在福利院呆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他们的孩子从农村带到城里,和贝贝,妹妹一起生活。
但是,他们一家开始对贝贝不怎么好。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小区居委会洪主任,花店老板娘以及程校长等都对他非常关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八零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深深地喜爱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
最让我感动的是,李大勇竟然为了更好地照顾贝贝,在贝贝居住的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甚至为了他和一个他很喜欢的女朋友分手了,大黄狗妹妹丢失了,贝贝非常伤心,为了找回它,大勇带着贝贝坐着出租车去找狗,找到狗以后,还认识了一个特别有爱心的女孩——小满,大勇和小满要结婚了,还让贝贝当见证人。
贝贝的善良也感化了舅舅一家,他们也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社会的大爱,社会的和谐,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0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因此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能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因此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可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因此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由于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由于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1
《水浒传》为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四大名著中最杰出的代表,由文学家施耐庵,明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的`章回小说。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豪杰,例如:花和尚大闹桃花村、关胜义降三将、宋江智取宁海军。但让我牢记的是“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鲁提辖得知金老的女儿被镇关西辱之,没欠他钱,却要还他钱,次日,他就送走了父女俩,找镇关西,鲁提辖一次次地让镇关西切臊子,还把两包十斤的臊子劈面打下去,镇关西大怒,拿着一把刀向鲁提辖砍去,但被他往腹上踢了一脚,当众用拳头打了好几拳,镇关西叫好,他又拳打脚踢,把镇关西打死了,然后就逃之夭夭。
鲁提辖,梁山一百零八将之一,名鲁达,鲁达本在渭州当差,任提辖。为救女子,三拳打死镇关西,被官府追捕,失去了“提辖”之称。在逃亡途中,遇见赵员外,被介绍到五台山文殊院当和尚,因此被称为“花和尚”。
鲁智深的仗义和勇敢,让他交到了很多朋友,获取了信任,有勇有谋的他,一次次地帮助别人,他武功高强、慷慨大方、重义轻财,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给他们,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他心细,在他救助妇女脱身,想得周到。虽然他有个缺点——暴躁但他却依然令我敬佩。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2
《人生》是我高二唯一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它是路遥的一部小说,像路遥的很多悲剧小说一样看完总会让人难受很久,但是悲剧的结局比美好的结局更让人记忆深刻,读完以后深深反思。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巧珍这个人物。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敢爱,热情,大方,为了她喜欢的加林,她不在乎村里人的目光,为了让加林不再苦恼,她愿意放手让加林高飞,即使高加林抛弃了她,她也没有怨恨他,“她曾想过死。但当她一看见生活和劳动过二十多年的大地山川,看见土地上她用汗水浇绿的禾苗,这种念头就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她留恋这个世界;她爱太阳,爱土地,爱劳动,爱清郎朗的大马河,爱大马河畔的青草和野花……她不能死!她应该活下去!她要劳动!她要在土地上寻找别的地方找不到的东西!”瞧,这是一个多么热爱生活的姑娘,她的生命充满的活力,她爱这个世界,“她觉得大地的胸怀是无比宽阔的,它能容纳了人世间的所有痛苦。”与大地相比,自己的痛快何其微小。她还是一个善于反思的姑娘,“经过这样一次感情生活的.大动荡,她才似乎明白了,悲剧不是命运造成的,而是她和亲爱的加林哥差别太大了,她现在只能接受现实对她的这个宣判,老老实实按自己的条件来生活。”于是,她嫁给了马栓!在结婚那天,妹妹巧玲曾对巧珍说了一段话“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这一段话点醒了巧珍,也点醒了看这本书的每一个人。 是啊,“现实不是伊甸乐园,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对于书中的巧珍如此,对于加林、亚萍、克南等所有人都是如此,当生活没有给予我们想要的东西,反而给予我们磨难,生活的道路也出现的岔口,我们该怎么走,怎样选择?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拿到了《人生由我》这本书,我在想若干年我再回头看自己的更文,应该是很感激在这个时候看到这样一本打动我内心吧。
在这本书里,Maya娓娓道来她的生活,同时也包括她的婚姻生活,一个人养育三个孩子,同时还遭遇家暴那么多年。她的勇敢成就了她自己,同时也养育了三个特别有优秀的孩子。而且在所有的时光里她也是坚持了自己的营养咨询工作,也不断地去学习拿到博士学位。
我最感动的是她的勇敢,无论是多少次的搬家,她带领着孩子们都能从零开始。那份勇敢是独一无二的。
今年的我,也是需要勇气去面对生活的,因为我们决定举家搬去荷兰。对于我和孩子们来说,这也是一个重新的开始。孩子们和我都需要学习语言,我也需要学习语言,同时我也给自己的学业有了更落地的执行计划。我应该也是会像Maya一样,继续学习。
所以这本书真是彻底地让我更加坚信自己的选择。也许当我告诉大家,我要搬去荷兰的时候,很多女性给我的都是同情的阳光,她们觉得一个新的开始太冒险,同时要学习的也太多,且如果我和我家先生出现敢情问题,我的处境真是堪忧。
对于大家的同情,我一般都是莞尔一笑,一来我觉得这是一个新的挑战,我开始学习一门新的语言,荷兰也有很多全英语的大学,这意味着我在学习荷兰语的同时,也可以更加认真的学习一下英语。我同时也可以继续日更,这样的搬家,应该是会让我的日更更有趣吧。
同时想着荷兰的环境实在是拍视频的好素材,一直想拍视频来着,这也算是一个契机吧。所以着我的眼里,别人认为的危机和苦难都会变成机遇和挑战。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所以我还是很期待新的生活。
再者就是我的工作也是可以在哪里都能开展的,我也很喜爱我的工作,希望未来有更多进展。
读《人生由我》另外一个启发就是,Maya对孩子们的养育方法,让我有了养育的新视角。
Maya说孩子们的职业生涯都是开始于孩子们的十几岁的兴趣爱好,最后发展成了职业。
同时她从未替孩子们完成任何文书工作,申请大学都是孩子们自己准备的,她觉得孩子们需要对自己负责任。反观我们自己,从一年级开始就小到一天跟进孩子的家庭作业,孩子的任何内务工作都是我们在操办,这样就是变成了妈妈很累的局面。妈妈很累就继续演变成妈妈脾气很大,孩子们在妈妈的全面照顾下,独立性也很差。
幸好我醒悟得及时,面对八岁的甜甜,我现在开始特意安排家务给她去做,这样她也能分担我的辛苦。比如我在更文的时候,我就告诉甜甜她需要把洗衣机里面的衣服晾好。
大些的`孩子充分来帮助到妈妈,妈妈才有更多的时间工作。
这一点我以前是想都没想过的,总觉得自己要做一个完美的妈妈,应该是包办所有事情,现在觉得自己大错特错了,孩子们需要锻炼,妈妈们需要解压,这才是和谐的家庭氛围。
我们并不能期待十八岁的孩子一下子就能独立,应该从小就让他们锻炼和参与。
写到这里,我还在思考这个题目,人生由我,是的,当我们离开父母,独自求学开始,就是人生由我的一个开始。我们会遇到太多的问题和苦难,太多的抉择的时刻。所以勇敢是多么的重要,那个勇敢的你是不会恐惧未来和不确定的。
同时从封面Maya的微笑来看,她71岁了,脸上是有皱纹的,可是一颗充满激情和冒险精神的心却让她的眼里充满了光。她的未来还在继续,她的精彩还在继续。相较于她的年纪,再反省自己的年纪,是不是觉得我们的未来更加可期呢?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4
当又一条小溪汇入我知识的海洋后,我如释重负般地舒了口气。翻开《感悟人生》这本书的扉页开始阅读,到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始终以自己最大的热情、以自己的心灵去汲取书中的每一滴甘露。这本书从季羡林老先生千万字的著作中筛选出这位著名学者、国学大师、东方文化大师的想法及成长经历。这不仅是季老先生的感悟,也是我们的导师对年轻人的教诲,它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奋斗、探索,怎样追求理想与目标,也使我们看待生活、事物的眼光变得更加深邃。书中,看似是先生在教育我们,但更多流露出的是他对下一代的关心与鼓励。他把自己成长、学习的全部经验无私地奉献给了每一位读使读者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老人的声容笑貌好像浮现在我眼前,他的金玉之言,将永久地刻在读者的心田,催人猛醒,激人奋进;读完这本书,犹如品尝醇美的甘露,自有滋味在其中,“世纪老人”非凡的人生经历,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对我感悟最深的、启迪最大的是季老先生对人生的态度。他一共写了3篇“论人生”,每一篇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观察点洞察着人生的`意义与美好。先生提出了“不完满才是人生”,还有他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一句评价:“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从这些朴实、简洁的话语中,我们就能够体会到先生的气质与人品。他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更要告诉我们对待人生要有不懈的努力与强烈的责任感。
要想使人生变得有意义,就要有目标,想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经过无数代人的共同努力。如接力赛,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一段路程要跑。又如一条链子,是由许多环组成的,每一环从本身来看,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体,但没有这许许多多的个体,链子也就无法组成。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我们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而且是绝非可有可无的。这就是人生意义与价值的体现。季老先生虽已到耄耋之年,但正是由于老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他仍然笔耕不辍,他想把更多的“财富”留给下一代,让我们看到了老一辈的无私和博大,也从中《感悟人生》领悟了很多道理。
你是我的人读后感 篇15
这是一本很容易读的书,但是读完之后还是有些地方出乎意料。
书的作者是特斯拉老板的亲妈。只看到这里的时候还以为是教给我们如何培养出特斯拉老板这样的孩子呢,看完了才发现人家有自己的生活,虽然以孩子的成就为荣,但并不以孩子的成就为生活的主要甚至唯一目标。
这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意外。不过这个意外倒是印证了平时读育儿书的一个感觉,那就是育儿要先育己。想要一个很酷的孩子吗?如果你自己就是个很酷的人,那有个很酷的孩子也就是顺理成章了。他们一家三代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二个意外是这样的一个美女加才女居然在面临家暴的时候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和近期网络上说到的藏族姑娘拉姆的遭遇类似,她的前夫,也就是她的孩子们的生父对她也实施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家暴。可见人一旦置身于这种恶劣环境,想完全靠自身力量摆脱是极其困难的。如果大家身边有这样的受害人,还是要尽可能施以援手,而不能认为是别人的家务事就不管不问。
第三个意外是关于美女和化妆衣品的关系。虽然觉得化妆和挑选着装是必要的,但总觉得对美女可能并不太需要。事实证明,美女的化妆技术和着装品位在专业人士的加持下和自己操作的效果也是有云泥之别的。可见什么事情都是要相信专业的力量。
另外,由于作者同时是一名营养专家,书里边对于饮食安排也提出了一些建议。虽然并不认同她对具体食物的安排,但是总体理念是赞同的,那就是“只在饿的时候进食,只吃健康食物,绝不暴饮暴食”。同时特别赞同她说的关于饮食方面“没有人想听常识,大家都只想要灵丹妙药”和“不要把你的卡路里配额浪费在难吃的食物上”的.说法。作者提醒我们,在吃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吃东西并不是因为感到悲伤或者是有压力,而仅仅是因为食物可口,这样才能确保是在享受美食,而不是被自己的情绪绑架,把吃东西当做是减压手段。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感觉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外,什么都可以是吃饭的理由,社交、减压、无聊、猎奇,等等等等,只除了解决生理需要。毕竟,现在社会中的多数人都是吃的太多,而非相反。饥饿反而成了一种稀缺的感觉。
特别可爱的是,作者说即使我们有不健康的饮食,也不必感到忏悔,只要在这个过程中是在享受美食,那就下不为例,从下一餐再恢复健康生活方式。因为我们不需要让每一次进食都十全十美,我们的人生也是同样如此。
由此想到,完美主义确实是我们的敌人。一个最新的案例就是孩子上课时的表现被老师评价为有创造力。其实,也许孩子们在我们身边时也是那么有创造力,只是我们的眼睛总是看着他们完成的没那么精彩的部分,而总是忽略他们精彩的部分,或者是认为理所当然。另外就是老师对孩子的评价,就像别人的朋友圈——看上去很让人羡慕,但很可能只是局部的事实。这些闪亮的瞬间肯定不是课程的全部,甚至可能就是整节课上一刹那的灵光一闪。轮到这些老父亲老母亲自己看娃时,多半还是要抓狂的。所以必须时时提醒自己,对孩子还是要再多一点耐心,再多一点欣赏,或者最重要的是,再多一点沉浸,而不是置身事外,把陪伴当做一项工作。
[读后感分享]《读者》读后感大全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都参加过各种各样的活动。老师或者上级很多时候要求我们写一些活动相关的文章,多阅读活动文章还能帮助我们加深对活动的认识,有哪些活动类范文值得参考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读后感分享]《读者》读后感大全”,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者》读后感【篇一】
这是冰心奶奶的名作,描述了水上之都威尼斯的一派迷人风光,令人陶醉。
环顾四周,你有没有发现,以前一些优美的景色已经一去不复返?人类为了眼前的利益,毫无顾忌地砍伐树木,使地球上的绿色急剧减少;我们破坏环境,使美丽的风景受到严重地破坏,它们泣不成声;现在,就连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和地球外围的大气层也快要“融化”了。
渐渐的,绿色就将消失于地球之上,人类却依然没有察觉!动物们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躲藏在一块块越来越小的栖息地,人类还是没有任何忏悔?这样的人类,既是无能的上帝,又是邪恶的化身!
让我们早日清醒,快些一起来保护我们的地球吧!
《读者》读后感【篇二】
今天,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观看了朗读者,心里感触万千,澎湃激昂!
《朗读者》第七期主题——告别:有大明星姚晨,感恩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光鲜亮丽的背后隐藏着艰辛:曾经睡在北京七环外的一间小房子里,整夜整夜都要侧身睡觉;和照顾孩子的月嫂短短三个月的相处,以至到分别是月嫂泪流满面;老戏骨李立群泪洒舞台,感恩母亲,常年外出,以至于没见到母亲最后一面,却频频道“不遗憾”,那是何其的豪迈;作家曹文轩:文学风气当庄重,读书应寻文中脉;音乐剧译人程何放弃海外深造,选择追逐梦想;当代作家王蒙一生坎坷颠簸,妻子始终陪伴;我们庄重神圣的维和部队,守护着世界和平......
儿女与父母告别;老师与学生告别;朋友与朋友告别;亲密爱人告别......这是生离。与亲人长辈告别......离世的告别,这是诀别!人的一生,总会在经历“遇见”与“告别”,这是我们成长必经的道路!
《读者》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一样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样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我。可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因为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必须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杯具。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所以,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所以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能够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能够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要相信,当一切暴风雨过去之后,你的世界将变得很完美。
《读者》读后感【篇四】
今年的暑假期间,我根据老师们推荐书名,便买了本《冰心散文》,我怀着兴奋的心情翻开书,偶然看到《冰心散文——寄小读者》中第一章的通讯五,便不经意读起了。
文中讲诉了,冰心奶奶在火车上遇见一对母女,那女儿不住地撒娇,要汤要水。母亲面目蔼然,和她谈话的态度,似爱怜,又似斥责。这不禁让冰心奶奶想起自己的母亲,临风偷洒了几滴泪。回忆起临行时,姨母问她舍得母亲么?她从容一笑,回答:“那怎么舍不得?日子那么短,那边还有人照应。”可其实内心舍不得母亲,更舍不得母亲对自己的爱。
是呀,有谁能断绝这浓厚的母子情呢?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又把我们养育成人,又给予我们许许多多的爱,而这种爱是永恒不变的,是温和的、是细碎的。然而也正是这种爱时刻围绕着我们,只不过这种爱在平常人眼中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使我们并不珍惜,有时甚至感到厌烦,那时我们希望得到像火山一样挚热、像瀑布一样壮观的爱。
母爱是大多小孩出生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过有些孩子的出生时很可怜,他们一出生母亲就离开了他们,他们就像没有避风港的小草,是那么的脆弱,虽然他们没有避风港当成大树一样坚强,而且他们比平常人更加珍惜自己的亲人,不过很多人在一个美满的家庭却不懂得珍惜亲人,直到母亲过世后,才察觉生活中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对啊,那就是母爱!
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为我们遮风挡雨,不惜牺牲自己;母爱又犹如一个暖炉,在冬天为我们取暖,不惜付出生命;母爱还犹如千千万万的东西,虽然他们微不住道,但是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我们日后想起来会有一丝甜蜜。就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从现在起珍惜母爱,日后回报母爱!
《读者》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一口气把冰心奶奶写的《再寄小读者》读完了。
这篇课文主要以两则小小的日记为例,告诉我们如何提高写作水平。我把这个主要内容分成三点:
第一点是:“他总是专心的听讲,笔记也记得很好。”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听讲倒挺认真的,可笔记做的实在不怎么样,字样马马虎虎。唉!我暗自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改掉这不好的习惯,从课文中学习好的写作方法。
第二点是:“他很喜欢读课外书,而且读得很仔细。”多读课外书,才能有更多的词语用在课本上,写好作文。这点我是有体会的。以前我看课外书时,虽然看得多,但是我只注意看故事的情节,并没有去记住那些好的词汇,所以老师总是在我作文本上的评语栏内写下“词语不生动”等字可我的表姐和我却恰恰相反,她是读任何书或者看任何文章都很仔细的那种,所以她的老师总在她作文评语栏里写下“词汇丰富,语言生动”这八个大字。相比之下,我和表姐是相差很远了。以后我在看课外书时,一定要注意积累词句,将来当一个作家。
第三点是:“你们语文书里面会有一些思想性很强的,写得很好的诗歌。”我回忆了一下,几乎语文课本全是这样的课文。我不由的想到了解放前的孩子多可怜啊!他们连书都买不起。有的地方的日本人还强迫中国小朋友读日本文字的书,高玉宝想上大学却只能是梦想,人家以前那么没钱还都每天跑三四十里地的去上夜校,可如今的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女,家里的小宝贝,生处繁华时代,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呢?
我读完这篇课文后,下定决心要做冰心奶奶说的那个孩子一样,上课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多看课外书,做一个有文化的接班人。
《读者》读后感【篇六】
我看了《读者》以后,《一个车夫的国学梦想》对我深有感触。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蔡伟吧,他以前是一个车夫,因为家境不好,所以以此来改变生活条件,而他热爱看书,几乎用所有的钱来买书。就是这样,他成为了第一个以高中学历进入复旦大学的人。一个多么圆满和谐的结局啊!
我不禁想起了龚自珍的诗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啊,在地球上,一方面有特长的人有很多,而真正被人发现的还是只有少数,在蔡伟身上发生的事,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而一部分,也算他看读书、爱看书。就像李白,小时候不好好学习,但他发奋读书,不还是成为了诗仙吗?
我们也要像蔡伟一样:坚持梦想,遇到困难不轻言放弃。
2025因为女人读后感(集合13篇)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种宿命论的感觉。女主人公从十几岁开始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男主人公(作家),一辈子矢志不渝,为其生,为其生。哪怕这个男人从来也没有真正认识她。
她说,她的一生是从初遇那个男人的那一刹那才开始的。那时她还是个孩子,毫无阅历,毫无准备,一头栽进命运里,就像跌进一个深渊。之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独自承担着暗恋的心里重负。为了抚养与心爱之人三日欢愉而诞生的小生命,她不得不去做权贵的情人,或去卖身。即便如此,也未曾改变她对这个男人的爱。直到疾病夺走了她的爱子,她也即将在贫困、孤单、无助中离开人世,她才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长信,向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或许是因为阅历太少,或许是因为年代不同,我始终无法理解这样的一份爱。如此卑微,如此执着。
我在想,一个人愿意为他的爱人付出到什么样的程度,你愿意为你的爱人做出一些可能他一辈子都不知道的牺牲吗?
她说,“要是我还活着,我会把这封信撕掉,继续保持沉默,就像我过去一直的沉默一样。”她爱了他一辈子,却不曾向他诉说。她始终在他的周围,和他的世界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可是,作家一次都没有想起过她。即使有了作家的的孩子,她也没有以此来要挟作家和她在一起,因为风流的作家是不会相信一个投怀送抱与之有过短暂温存的.无名女人对他的忠贞不渝的。他们之间会因猜疑产生隔阂,甚至仇恨。这并不是女人想要的。她宁愿独自承受这一切,也不愿成为作家的负担,而是希望当作家想起她来,会怀有爱恋和感激。这是她仅有的骄傲,也是她挥之不去的悲哀。
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你是我一生唯一的爱情。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2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看完这篇中篇或者说是和男主人公一样看完这封信后,相信我们的'第一感觉都是情感的震撼。
但不一样于《追风筝的人》等因自带宏大社会历史背景而震撼的震撼,这一封信给我的感觉就是,单纯地因一段感情的至极纯粹无私而颇为震撼。
在震撼之后,我就不禁会想:
这样的感情在世界上真的存在吗。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着超乎虔诚的痴迷,即使无数次痛苦至极,绝望至极,依然从未改变,从未埋怨,从未放弃。
而反过来,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男人都始终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
直到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都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
这让我想到《追风筝的人》中的一句对白:
好的故事,一般都是杯具。
是啊,这是一个以绝笔信呈现的杯具。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3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4
凌晨一点才看完。结尾的音乐还在耳边流动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悲伤就席卷而来。爱情是的完全牺牲的爱情。一个女人终其一生只爱一个男人这种爱不求任何哪怕一点点回报痛着爱着十八年。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爱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己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直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起。”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可以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可以不拥有但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可以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接受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希望他可以回忆起她曾经的幸福但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5
如果在两年前我看这本书,那不过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冷眼相向罢了,也肯定会觉得程韵这个痴情的女人怎么那样低声下气,那么笨那么贱。可是,我几天前看完的这本书,却让我有了切肤之痛,因为一年前的我在很多方面和程韵是有共同之处的,我也喜欢上了一个悲情的男孩,所以我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我的喜怒哀乐都有他来操控,每次吵架后,他也不会主动来找我,而最可笑的是,在大吵过后最痛狠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的盼望他打电话给我,哪怕一条短信都可以将之前的恩怨化为乌有,可惜他从未如此做过。忍无可忍的我最后只有主动提出分手,如果这一次再不主动,那我是不是太没有尊严了,小娴说“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登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至少以后我还有机会让自己处于上风吧。
无可否认,我是泥足深陷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因为他的冷漠,更激起了我对他的爱,或许我把它当成了一种挑战,只是双子无法理解巨蟹的幽怨,真的,星座上说巨蟹是双子的克星那一点真没错!他给我带来了太多的伤痛,那无数个泣不成声的黑夜,寂寞将我团团围住,任舍友劝说也还是低声哽咽,是的,我承认我泪点太低……偏偏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虽然主动离开他,却没能够很快忘记他,甚至还幻想着他有一天能回来找我,幸而有身边是朋友,毕竟旁观者清,记得分手一个学期后,那天正好是白色情人节,他问我有没有时间,想一起吃个饭,其实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天的特别,只是很紧张的立马打了个电话(品像是恋爱咨询),品掷地有声的坚定的说:你不能去。我乖乖的`听了她的话,宛然拒绝了。寂寞最霸道,它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wjw你寂寞了请你不要再来伤害我!
现在准备大三了,想来会不会就这样剩下了,“并非每个女人都得到最好的爱情,因为她们知道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我看了这句话心头不免一惊,当时间燃尽了我的青春,我会不会什么都没留下?
我以前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6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通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己,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起,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己折磨自己”,这表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己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己。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己还爱着。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激情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己的大量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激情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己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可以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精神的激情,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7
爱情是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来人间走一趟都能够拥有旗鼓相当的爱情。而对个人来说,应先爱自己,而后学会爱人。为了能更好地去爱别人,我们必须让自己变得更生机勃勃。
小说中的女人从小便为了R而活着,每天趴着门从小小的猫眼看向R的世界;更不惜在寒风凌冽的冬天躺在门缝边,为R不断靠近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心跳加速;甚至连看书也仅仅是因为R读过这些,想通过读书离R更近些。她的爱很纯粹却又很卑微,卑微到不管怎么做,都在R的记忆里未留下一点痕迹。
她在爱情面前无怨无悔地守候着,这些或许源于她童年时不幸福的家庭,或许她没有过多的朋友可以倾诉,或许她的`世界太小,小到只容得下R.......而R的一生,面对无数女人,却未曾在一人身边停留。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去领悟,然后去锻炼的能力。或许R也是个孤独的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
茨威格作为一位男性,能写出如此细腻的女性心理,不愧是弗洛伊德的好友,不愧是最懂女人的男作家。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8
女人最臭屁,再爱对方也放不下自尊,如果放下就真的不值得被爱,彻底的looser。
女人最贪婪,很难选择供不起面包的爱情,也很难咀嚼没有爱情的面包。
有的女人看是糊涂却聪明得很,而有的女人看似犀利却很容易在年少的时候一头扎进没有面包也没有结局的纯爱里,明明知道现实很残酷,明明知道男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却依然爱得那么的奋不顾身。直到把自己摔倒遍体鳞伤,然后再嚎然大哭之后若无其事地安慰自己,失去我是他的损失。
有多少刻骨铭心最终还是输给了距离,有多少山盟海誓终究抵不住时间的折磨,有多少风花雪月到底还是败给了生活的柴米油盐。都说女人现实,其实是被逼出来的。
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其实不仅仅是生理结构上的差别,男性都是偏理性的动物,女人则容易感情用事。当女人说分手,说了几百遍可能还没有一遍是真的,而一旦男人说分手,则是再也不回头的了。再之,男人是极容易受诱惑的',都说男人一辈子出一次轨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冲动起来完全不念旧情不念恩义。或许你曾在他失意落魄时对他不离不弃,但也难保他在功成名就的那天不会离开你。这就是所谓的街灯女人。所以在这样一个面包社会里,女人难免要用伪装的坚强来保护自己,要学会比男人狠。
可是有一类女人却始终如一地坚信真爱的存在,她举手投足不浪漫,对爱情的信念浪漫得可以酸死上头一种女人。她和他,都不把我爱你挂在嘴边,她为了那三个字从她爱的人口中说出等了很多年,又等了很多年。她也换过男人,分手过,在发现爱的人背叛她。她给了另一个人两年,还是发现没法爱。那是一个医生,好看而多金,有着好闻的消毒水味道,对她温柔,送她指环,就是那类很适合结婚的男人吧。爱得最深的,如果分开了,会因此堕落,她觉得。她最后觉得还是之前那个他更爱,深爱,彼此深爱。最后,她等到了。从十九到二十九了吧。
必定我会成为后一种。
哪怕彼此伤透心,千回百转后,我还是希望和最爱的走在一起。
浪漫不必要躺在他身上看月光,不必要他为我折九百多只飞机,不必要他每年除夕为我写歌曲电台点名送给一个女生,我只希望,我没在他身边时,他在电话那一头沉默,然后说:
我很挂念你。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9
面包树上的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也是爱她的,但他永远无法做到专情,也不能忍受这个女人的离开。终于他选择结束生命的方式来解脱自己。
而我,是个面包树下的女人,连面包果实的滋味都未曾尝过。有一天我可能也会被掉下的巨大的面包果实砸死,谁知道呢?
然而,万物有时,离别有时,相爱有时。花开花落,有自己的时钟;鸟兽虫鱼,也有感应时间的功能。怀抱有时,惜别有时,如果永远不肯忘记过去,如果一直都恋恋不舍,那是永远看不见晴空的。
看完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站在树下的我,抬头仰望她笔下那些置身于树上的女子。或许羡慕,或许期盼,或许渴望。我想象着自己站在树上的姿态,站在树上找寻“面包”……
诚然,当一个人独坐在黑暗中时,才发现原来自己孤单,才更加迫切地想去那面包树上张望,就好象玫瑰的花瓣被碾压成丝丝的残红。我知道,一个人老是说自己孤单,她的心也会随之飘零,然后幻化成泡影,仿佛置身冰窖一般。放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永远融化不了那块坚冰,就在这没有阳光的地方等待奇迹,傻傻的等待,却又不知道在黑暗的角落里久了,会有一种霉气;在黑暗的角落久了,才会知道自己安静的心。就这样,又会陷入无尽的回忆中,回忆着过去的幸福“面包”。
也许,是幸福的寂寞,寂寞的单纯,单纯的想要幸福。
不过,我是吃米饭长大的孩子,没有面包照样活得很好。我想是时候离开面包树下了。因为人生还有许多值得追求或等待的东西。为了自己的明天,我甘愿冒这一次险。亦如芦苇花载满思念到处漂泊,只为将自己爱的经验传给下一代;亦如流星承载愿望不惜下坠,只为给绝望的人送去生机。
离开这里,总会怀念。但是在别处,也更容易忘记留下的遗憾。找寻“面包”的道路注定艰辛,命途多舛,更需要我们挺起胸膛。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10
这篇文章基本是以一个女人的自述方式进行的。简单的开头,让男主看到信读了起来,然后用近乎90%的篇幅介绍这封信的内容,最后再简单两句话交代一下男主读完信的感觉作为收尾。
这么大量的自述,其实是很危险的写作方法。很容易让人觉得头重脚轻,话说的太多,故事没怎么交代。但茨威格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把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全都放进信里了。还不会让人觉得冗长。考虑到这是一篇大概一个小时能读完的短篇小说,能做到这样真是了不起。
作者给读者设定的场景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回家,读了一封信。但是让读者想象的空间却非常大。用自己对男主一生情爱而写这封信的女人,甚至根本没出现在场景中。但读者却忍不住被她的爱所打动,想象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所遭遇的一切,为她的离世感到叹惜。能达到这种写作效果,真是了不起。
写作有时候就像做饭一样,好吃不好吃的标准,不在于食材多少,而在于能否让人回味。看似简单的一碗叉烧饭,如果能让人“黯然销魂”,那才是真的厉害。
有人评价茨威格是“最懂女人的作家”。在感情方面,很多时候男女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他对男人和女人应该都很懂,是一位细心观察,了解人内心活动的作家。贯穿全文的情感,主要是女主的单相思暗恋。
关于暗恋,我觉得每个人都很熟悉,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想表达爱,却又懵懂羞涩,所以都会偷偷种下暗恋的情愫。
暗恋让人变得极度敏感,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被我们无限的放大。暗恋就是在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对方。暗恋也很辛苦,主要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总是自问自答——他爱我?他不爱我?
但暗恋又是很很容易得到满足的阶段。这个时候人们往往是不求回报的'。对方向你说的一句话,对你露出的一个微笑,甚至只是目光不经意地和你对视上,都会让你感到满足。
暗恋就是不要求对方付出,但自己却心甘情愿做很多傻事。看到有趣的事情想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食物想和他一起,听到好听的音乐也想向他介绍。
所以暗恋就在甜蜜和苦涩中来回游荡,这个过程还挺有意思的。而一旦表白,就打破了这种游离的状态:如果对方接受,刚开始会向甜蜜的一端倾斜,但过一段时间,就会比较自己和对方的付出到底谁多一点。不会再像暗恋阶段那么不计回报,也可能因此发生争吵;如果对方不接受,那就彻底浸泡到苦涩中了。做什么事情也不会开心,看到什么美景也不会让心情好转,而且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熬过去。
当然,女主不仅是暗恋,更是一种极端的爱,痴狂的爱。用她的一生去爱一个人,甚至为此牺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孩子。感动吗?作为一个读者来说是感动的,但我觉得这种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话剧、影视剧等就够了。作为读者或者观众,看这些东西会被感动,是因为和我们真实的生活存在遥远的距离。
如果在现实中,要是我周围有这么偏执的人——对一个人极端痴迷,不惜牺牲一切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我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当事人的话,肯定还是恐惧或者惋惜会比感动更多。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11
昨天终于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完了,后面棋王什么的应该是另一个故事了吧?因为实在很困,所以看得很糙,就随便说点看法。实话说这个标题真的不怎么吸引我,就是曾在大学专业课上记住的一个书名,咳但没有留心,如果不是无戒老师的推荐,我想我是不会注意到它并去看的。与它平平无奇的题目相比,内容是出乎意料的好看,至少不枯燥,庆幸是第一人称,所以也不绕,阅读体验还是相当愉悦的.。
小说讲的是主人公“我”收到了一封爱慕了他十多年的陌生女人的来信,收到信的时候女主人公已经死了,这是她临死前写的,如果她不死,那么这封信就不会被寄出去,“我”就不会知道了。信中道尽了女主人公暗恋的心路历程以及遇到作家后那些年的生活经历。这样纯粹的感情真的很打动人,不怀期待不求回报,就默默守候在那个人身边,能够看着他就好。从文学角度看,对女主人公的心理描写很细腻,我觉得一个男作者能揣摩得这么到位也是很厉害了。本质上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关系就是一种阶级对立,一个是社会上层的成功男士,一个是社会底层的柔弱女子,搁现在可以写一本狗血的霸道总裁爱上小白兔了,未婚先孕带球跑不要太烂大街,而作者并没有落入俗套,他们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以及男主人公对待感情的态度,注定了他们之间没有结果,这才是正常的嘛。
文学性是很好的。从现实角度看,就有那么一点点不讨人喜欢了。男主人公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渣男,女主人公就是一个爱她的她不爱,不爱她的爱得要死的痴心错付的傻女人,甚至为了这段单方面的恋情赔上了无辜的孩子和自己的性命,更可悲的是到死,对方都没有想起她……对了之前女人用玫瑰花用直白的话对作家暗示多次,作家都没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个bug,身为一个作家,他的观察力和敏感度,理当不该这么差,怎么会一次都没看出来呢?何况是这么明显的暗示。
好了,就到这里,有时间说不定会再看一遍。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12
近月来我阅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讲述了一个少女自13岁起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从此以后对作家一生依恋,甚至不惜生下与作家一夜风流的孩子,坠入风尘,比较后她的一生在痛苦与泪水的掩埋中度过。
这本书引发了我的深思:一个女人是否值得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一生?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认同。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一株花,是一种草,是涓涓细流,是绵绵群山。卑微花草亦不为争春而苦苦等待,群山细流自会流向远方。生命是来之不易的,生命是独特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生命同样是短暂的。就我个人看来,我认为这个女人的行为并非敬畏生命,或者说她丝毫没有理解生命的意义。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爱情,金钱,权势的面前,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其次,书中的女人并没有正确的理解生命的接续,在我看来,她所谓心心念念的腹中胎儿只是她求得男人百媚一笑中的一种手段罢了,不难从她的字里行间看出,她对孩子所谓的爱只是建立在孩子与那男人的一种血缘关系上罢了。作为一个母亲,当她决定生下那个孩子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的身上增加了一种伟大而神圣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是圣洁而美丽的,是对孩子由衷的疼爱与珍视所产生美好的纽带,绝不是利用!
也许我说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孔亭乔木,吴宫蔓草,楚寺寒鸦,亭亭修竹。人生就像一场戏,每个人亦是这戏中的主角,所谓爱情,友情,权势,金钱亦不过是戏中斑斓的点缀。它又像一本书,由你自己执笔,细细品读,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篇章,不翻到比较后永远不知道结局的辉煌。采一缕和煦的阳光,撷一泓叮咚的清泉,划一叶轻盈的扁舟,只愿各自安好,为自己而活。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13
男人的一夜,女人的一生!
本书主要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自己对一个人全部的爱!一个即将死去的女人花掉最后的力气讲述一个有些荒诞的爱的故事——写这封信之前,他们的孩子因为流感而死去了。她也即将死去,而她因为绝望。她的爱让人觉得烫手,可由不知哪里来的悲伤与绝望充斥着这份爱。
一个13岁的女孩爱上了一个28岁的作家,在不久由于自己的母亲答应了别人的求婚,即将要搬走,女孩在搬家的前一晚在寒冷的夜里等待着作家回来,想要与其告别,吐露心声,但是作家却带着一个女人回家过夜。也就失去了机会。第二天他们就搬走了,过了2年,女孩争取到机会回到这里,并与作家发生了关系后,作家离开了,而女孩怀孕了,为了自己的.孩子,最后沦为妓女!
她不幸被某种神秘富有召唤力量的爱击中了。那不是普通、平凡、安稳的爱,而是一种激烈、绝决、甚至充满痛苦的爱击中了她。她对于所爱的人,从第一眼起,便有了毫无保留、完全付出的感情。她急需渴望付出自己,尽管对方没有在意你,也不会记得你。可她仍是偏执地想要献出自己,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我甚至觉得她挺无辜,值得令人同情,她所爱之人都是与她们生活遥远的上层人士,他们周围有无数多女人,他们也熟谙各种风流场的经验。而她贫穷、但美丽。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狼和羊读后感(集锦13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写13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狼和小羊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狼和羊读后感 篇1
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羊来到小溪边,一边喝着溪水,一边照着镜子。
一只大灰狼今天没有抓到任何猎物,正饿着肚子从这里经过。狼发现了小溪边的小羊,一阵惊喜,连蹦带跳地来到小羊跟前,故意找茬儿:嘿,你在这里干什么?这是我家的地盘!照什么镜子!都把溪水弄脏了,你安的什么心?小羊被大灰狼吓了一跳,温和地说:我知道的,这小溪是梅花鹿伯伯家的,怎么变成你家的了?再说了,我照照镜子,怎么会弄脏溪水呢?听小羊这么一说,狼哑口无言。但这凶恶的狼一招不成,便使用第二招。他气冲冲地说:就算是这样吧,你总是个坏家伙,我听说去年你在我家的'山坡上偷吃了青草!小羊留了一个心眼儿,回答道:狼先生,去年我还没有出生呢,怎么会偷吃你家山坡上的青草呢?狼见两招都不成,便蛮不讲理地向小羊扑过去。小羊敏捷地向旁边一跃,狼扑了个空。这时候的狼更加愤怒了,大吼一声,又准备向小羊扑去。小羊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说:狼先生,请不要吃我,我又瘦又小,还不够您塞牙缝的呢!放过你?不可能!我现在饿极了!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好多好多羊,只要您放过我,我就带您去,好不好?小羊说。大灰狼愣了一下,想了想,同意了: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不然我就吃了你,快带路!小羊带着大灰狼来到了牧羊人家附近,大灰狼一看这里果然有很多羊,便什么也不顾地冲了进去。没想到,没等他冲进羊群,就被在这里看守羊群的几只牧羊犬发现了,大灰狼敌不过勇敢的牧羊犬,最终还是被闻声而来的猎人捉住了。
小羊又回到了小溪边,一边喝着清爽的溪水,一边吃着肥嫩的青草,快活极了。
狼和羊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狼和七只小山羊》这篇童话故事,故事讲述了羊妈妈出去找吃的食物时,大灰狼趁机装成羊妈妈得样子,哄骗小羊,把小羊都吞进了肚子里。羊妈妈在救出小羊后,带着小羊运用智慧终于打败了凶恶的大灰狼,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得生活。
我听妈妈说不但童话故事中有凶恶的'大灰狼,现实生活中也有些坏人像大灰狼一样善于伪装,专门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我想我们大家在遇到坏人坏事时也应该联合起来,运用智慧共同对付坏人,打击坏人,让坏人无法在我们的社会里立足,还我们一个幸福快乐的生活。
狼和羊读后感 篇3
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里面有好多本书。忽然,我看到架子上摆着一本书《狼和山羊》,瞬间吸引了我,我请求妈妈给我买,妈妈同意了。
拿到书我就开始看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小山羊遇到了大灰狼,可是小山羊却很镇定地想办法逃脱。小山羊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它求大灰狼让它临死前跳个舞,故意让大灰狼为它吹笛子伴奏,为的就是引来猎人。果然,有一只猎狗听到笛声,带着猎人走了过来。猎人看到了大灰狼,把大灰狼抓走了。这只小山羊遇事冷静从容,是它脱离狼口的`主要原因。
读了这本书后,有一回我遇到危险,想起小山羊的故事竟让自己逢凶化吉。有一次我买包子回来,遇到了一只凶猛的狗,它没被锁着,还一直汪汪地叫,我害怕极了。这时我脑子里突然想起小山羊,我说服自己镇定下来,想到了一个方法,我把包子扔到了远处,那只狗快速地跑了过去追包子,然后我慢慢地移动,看它没注意,撒腿就跑。果然成功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遇到危险不能害怕,越害怕越容易陷入困境,要冷静地思考,才能解决问题。
狼和羊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篇故事叫《狼与山羊》,就是要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坏人,里面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山羊,有7只小山羊,一天,老山羊出去买东西,它千叮万嘱的跟小山羊说:“要是你们听见难听的声音和看见黑爪子,那就是狼。
小山羊异口同声地说:“放心吧,妈妈”。
于是,过了不久,恶狼来了,说:“孩子们,我给你们带好吃的来了,快开门。”
小山羊听见难听的声音,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才没有这么难听的声音。”
接着,恶狼吃了一个白嗓子,声音变的很优美,然后,大灰狼又去小山羊家说:“我给你们带了好多吃的`,快开门。”
于是,七只小山羊从窗户外面看到黑爪子,说:“我们的妈妈才没有黑爪子呢!“
恶狼又去找面包师傅撒面粉,但是,面包师傅新乡:恶狼肯定又去害人了。说:”我才不要,你肯定是做坏事。“
恶狼凶狠地说:”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吃了你。“面包师傅给了恶狼面粉,恶狼去山羊家又说:”我是你们的妈妈。“小山羊开了门,恶狼把小羊一只一只的吃了,第七只羊躲在了电视机后面没被找到。山羊妈妈回来了,看见孩子都被吃了,第七只羊跑出了和妈妈说,哥哥姐姐们都被恶狼吃了,于是,山羊妈妈伤心极了,它拿出针线,趁恶狼睡觉的时候剪开了灰狼的肚子,所有的小羊都出了了,然后老山羊把几块石头放进了狼肚子里面,狼醒来喝水,因为石头太重,所以一不小心掉下了水里被淹死了。
从此以后,老山羊和小山羊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感想是:不能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狼和羊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狼和小羊》这篇文章,深有感触。
一天,一只小羊遇见了一只狼,小羊害怕地说:求求你不要吃我。于是狼狂妄的说:只要你说三句话,我就放了你。小羊大胆地说:首先,我不希望遇见你,其次我希望你是只瞎眼的`狼,最后我希望天下所有的狼都死光,那该有多好!听到这些,狼想:原来我是这样的人啊。他伤心极了,默默地走开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在残暴狠毒的恶人面前,软弱和哀告只能助长对方的猖狂。就像文中的小羊,如果不是大胆地说出狼在自己心中的形象,而是一直软弱下去,他肯定早已成为狼的腹中餐了。所以,以后,我再遇到困难,一定不能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狼和羊读后感 篇6
《狼和七只小羊》主要讲的是小羊警惕性不够高,相信了大恶狼的话,结果被大恶狼吃掉了。我和小羊不一样。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如果有人敲门,我就搬凳子从猫眼往外看,是自己家人我就开,不是自己家的人就绝对不开门。如果是坏人,我就打110。
狼和羊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我按照老师的要求买了《世界经典名著》的童话卷,并且读得津津有味,读了一遍又一遍。其中《狼与山羊》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狼与山羊》中,狼还是那样贪吃,狡猾,它趁着山羊妈妈外出的时候,伪装成山羊妈妈,骗小山羊开了门,一口气吃掉了其中的六只。但最后,还是被山羊妈妈和唯一幸存的小山羊,剪开肚子,救出小山羊,塞进石头。结果,它去井边喝水时,掉下井,淹死了。狼的遭遇使我明白:迫害别人的人最终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食其力,做一个诚实、善良而正直的`人。《狼与山羊》中,七只小山羊由于轻信了狼话有六只躲错了地方,成了狼的美食。还好,有一只小山羊躲进了挂钟盒子里,没被发现,活了下来。当山羊妈妈回来后,及时地了解到了真相,才及时地救出了那六只小山羊。小山羊的遭遇也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首先,我们不能轻信那些坏人的话,不能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其次,当我们面临困境时,应该沉着冷静,多动脑筋,能够保存自己。第三,当我们或我们的亲朋好友受到伤害时,我们应该伸出援助的双手,团结起来,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同学们,在我们的身边,有像狼一样的坏人,我们一定要学会分辨好坏,不轻信花言巧语;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保全自己,揭穿坏人的一切。
狼和羊读后感 篇8
自从上次带儿子去参加焦作校讯通书香班级颁奖会之后,儿子读书的热情高涨,每天晚上都催着我给他讲,原来可总是我催呀!看来这次颁奖会给了他极大的激励,在儿子的内心世界,一定对它充满了无限的渴望!(其实那天,儿子有两个辅导班要上,我思量再三,还是决定带儿子到书香班级颁奖会现场亲身感受一下,愿他能感受到大家对书的热爱!愿他能与大家共游书海、书享书海!呵呵,去听超值的!)
说到共读,我也没什么经验,我今天写此文的目的,除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共读,更重要的是希望各位优秀的博友能就我们的亲子共读,更重要的是希望各位优秀的博友,能就我们的亲子共读提出一些宝贵的经验。我和儿子在共读《狼和小绵羊》时,是这样做的:
一、儿子试读
第一遍试读时,一般是由我手指着,让儿子一个一个来读。儿子已经认识了一些简单的汉字,不认识的字让他自己看拼音练习拼读(儿子五岁半了,声母、韵母刚学完),不熟悉的我会给与帮助。第一遍主要是要求儿子把每个字音读准。
二、母子共读
第二遍我会手指着和儿子进行母子共读。这一遍的要求主要是学会准确地断词、断句,并能有感情地朗读。通常,我会低声地进行陪读,发现儿子读的不对的地方,及时给予纠正,并为儿子范读。学会准确地断词、断句,才能更有利于儿子准确地理解故事内容。
读完第二遍,我会就整个故事提出问题让儿子思考:
妈妈:这个故事讲的是谁和谁呀?
儿子:讲的是小绵羊聪明和大灰狼的故事。
妈妈:小绵羊聪聪为什么会碰见大灰狼呢?
儿子:因为他不听话,偷偷溜出去吃草。
妈妈:聪聪用什么办法战胜了大灰狼?
儿子:它叫大灰狼给它摇铃,牧人听到铃声,带着牧羊犬把聪聪救走了。
妈妈:为什么要给聪聪摇铃?
儿子:它给聪聪摇铃伴奏,让聪聪跳舞,那样聪聪吃的草就能变成肉了。
妈妈:宝贝,你真是太棒了!让妈妈亲一个。
儿子:呵呵呵,(儿子高兴但又不好意思的让我在他的小脸上猛亲一下。)
我觉得只要儿子能简单地说出大意,我就很开心了!
三、分段细读,解答疑惑
第一段:
小绵羊聪聪凡事都会动脑筋想办法,这天牧人赶着羊群回家,聪聪见路边青草很好,便偷偷溜了出去高兴地吃起草来。
妈妈:聪聪溜了出去,偷偷是什么意思?
儿子:偷偷就是不告诉别人。
妈妈:聪聪这样做的对吗?
儿子:不对。一会儿就找不到大家了。
妈妈:在危险的大森林里,聪聪自己一个人,还可能发生什么事?
儿子:他可能会遇见大灰狼、老虎、狮子……(小家伙一下子说了一大堆。)
妈妈:是呀,太危险了!那小朋友平时应不应该自己一个人偷偷出去玩呢?
儿子:不应该。(小家伙直摇头)
妈妈:为什么呀?
儿子: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小家伙一脸严肃)
妈妈:宝贝真棒!
第二段:
这时,大灰狼从远处跑过来,聪聪一看,知道跑是跑不了了,之好想办法对付它。
妈妈:看,聪聪遇见了谁呀?
儿子:大灰狼。
妈妈:聪聪旁边有人帮忙吗?
儿子:没有。(小家伙撅着嘴)
妈妈:聪聪能跑过大灰狼吗?
儿子:不能。(小嘴还是撅着)
妈妈:这可怎么办?
儿子:自己想办法。
妈妈:那么聪明想到办法了吗?
(正欲引出下段,儿子有问题了。)
儿子:妈妈,这两个字怎么都一样呀(跑不了了)
妈妈:这叫多音字,多音字就是一个字两个或几个音,就好像一个人有两个名字一样。这个字既可以念成liǎo,又可以念成le。根据情况选用。
儿子:哦(似懂非懂)
妈妈:比如:我口渴了
儿子:le(儿子脱口而出)
妈妈:这本书太厚了,我一天是看不了的
儿子:前面的是le,后面的是liǎo(儿子抢答着,并面带微笑。)
妈妈:宝贝,你最棒!
第三段:
大灰狼猛扑过来,要咬聪聪。聪聪镇定地说:“郎先生,吃我之前能听我说一句话吗?”大灰狼流着口水说:“有话快讲,我饿死了。”
儿子:镇定是什么意思?
妈妈:镇定就是遇到危险不慌张,这样才能想出办法,战胜困难。比如说,万一发生地震,一定要镇定,千万别慌,要按照老师平常讲的来做,一慌可就乱套了,可就危险了。
你看,聪聪就很镇定,所以它就想出好办法来了。
第四、五、六段:
聪聪说:“我刚吃了很多草,如果让我跳会舞,这些草被我消化掉,变成肉你吃起来肯定更有滋味。”大灰狼一想,反正你是跑不了了,就同意了。
聪聪又取下颈项上的响铃说:“你给我伴奏吧,有了音乐让我跳得更好,消化也快。”大灰狼为了吃又肥又嫩的肉就给聪聪伴奏。
跳了一下,聪聪又说:“郎先生,你伴奏快一点,铃要响一点,我好使劲的跳呀。”大灰狼又照聪聪的话使劲地摇响了铃。
妈妈:看,聪聪想出办法来了。不过,跳舞真能让肚子里的草变成肉吗?
儿子:呵呵,没那么快吧。
妈妈:哈哈,大灰狼上当了。聪聪为什么要让大灰狼摇铃伴奏呢?还让它要快点、响点?
儿子:这样,牧人和牧羊犬就能听到,就能来救它了。(儿子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
妈妈:最后结果怎么样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七段
“丁零”、“丁零”的铃声传到了牧人耳里,这是聪聪的铃在响,牧人连忙带着牧羊犬去寻找,原来聪聪遇到了狼的袭击。牧羊人赶跑了大灰狼,救回了小绵羊聪聪。
儿子:牧人听到铃声,带着牧羊犬,救回了聪聪。
妈妈:宝贝,你猜猜看,聪聪以后还会偷偷流出来吗?
儿子:不会。万一再遇到大灰狼,大灰狼不上当了,怎么办?
妈妈:宝贝,如果小朋友遇到困难、遇到危险情况了,该怎么办呢?
儿子:到脑筋想办法?
妈妈:想什么办法?
儿子:给妈妈打电话、找警察叔叔、打110……
妈妈:我的小宝贝真是太聪明了,让妈妈抱一抱。
虽然儿子的有些回答不是那么的准确,那么的恰当,但我相信我们读《狼和小绵羊》的目的应该达到了,我们的亲子共读使我和儿子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使我们的关系更融洽了!希望大家也赶快亲子共读吧!惊喜在等着你哟!
狼和羊读后感 篇9
今天张老师执教的是苏教版二上第10课《狼和小羊》,这是一篇寓言故事,讲的是狼为了吃到小羊而故意找碴,小羊据理力争,狼虽然理屈词穷,但还是蛮不讲理的向小羊扑去。文章借助《伊索寓言》中的这个寓言故事,告知我们一个道理:存心要干凶恶残酷的坏事情,那是很容易找到借口的。张燕老师的课,让人感到她驾驭课堂的能力很强,丝毫看不出是一位新老师,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值得学习。
首先,张老师的课堂十分活泼轻松,这一点完全符合低年级学生的学习心理,让孩子在娱乐的同时学习故事,又在故事里学会感悟。贯老师针对小学生简单易懂的语言以及形体语言都让学生处在那快乐的氛围里。
课文中,狼一共说了三次话。第二次话语前有词语“气冲冲”,这三次话语前有“大声”,只有第一次的话语前没有这样的提示语。张老师挖掘了文本这里的空白处,让学生填空并朗读:狼很想吃小羊,就故意找碴儿xxx,说学生填得不一样,读出的语气也不一样,《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张老师让学生读出自己的理解,真是“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
张老师对于生字词的教学,她并不强求学生如何去记忆字词,而是让学生自己发挥想象力,用自己的联想去记忆生字,我惊喜的听到了学生五花八门的想象,也看到了学生在字词记忆这一学习内容上心理的改变。给学生记忆生字作了示范,然后让学生自己想办法记生字,学生有的用部件拆分法,有的用汉字加减法,有的编顺口溜记忆,这样,学生不仅记住了生字,还掌握了一些记住生字的方法。最后则是我对张老师在课堂管理方面的钦佩。几次的小组讨论,用一句诗就使整个班级立即回归到有序的状态,让我这个新人大开眼界。平日里我的那些怒号其实简简单单一句小诗就可以解决,贯老师对于课堂管理的巧劲值得我不断地去学习,去感悟。好方法不是寻不到,关键是一定要做个有心人。
课堂上,孩子们有滋有味地读着,无论是自由读,还是齐读、开火车读、男女生读、表演读,都表现得乐此不彼、兴致勃勃。相信在读的兴致中,孩子们也一定找到了学习的乐趣。
孩子们掌握了这些学习的方法一定会受益终生,在以后的学习中他们一定会觉得非常轻松了。正如我们张燕老师送给孩子们的一句话:“轻松学习,快乐成长。”
狼和羊读后感 篇10
这篇寓言讲的是狼为了吃掉小羊故意找借口,做坏事还要做得冠冕堂皇的故事。小羊在河边喝水,本来就不妨碍任何人的利益,狼正好从河边走过,非要说小羊在下游把狼上游的水给弄脏了,还说去年小羊在背后说狼的坏话,实际上小羊那时还没出生呢,狼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还是扑向了小羊。
生活中,这种事例也很常见,有的人为了个人利益,找各种借口,想做坏事,还要粉饰的干干净净。但是作为弱势群体,不能总是逆来顺受,要勇于反抗,才能让那些气焰嚣张的`人害怕,如果一味的承受,只会让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所以,我们要学小羊的善良,但是也要增强自己的勇气和智慧。
狼和羊读后感 篇11
狼垂头丧气地来到小溪边,看到一只小羊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喝着溪水。
狼十分想吃小羊,心想:饿死我了,总算遇到一只小羊了。我要把它的肉烧得又软又嫩又美味,然后再好好吃一顿羊肉大餐!于是,狼装出很生气的样子说:“你这只小羊,安了什么心啊!把我要喝的水给弄脏了,你说怎么赔我的水!”
小羊大吃一惊,温和地说:“亲爱的狼先生,我怎么会把您的.水弄脏了呢?您在上游,而我在下游,水是不会倒流的呀!再说了,您倒是好几个月没洗澡了吧!身上脱落的狼毛掉在水中,脏兮兮的脚爪在水中泛出一片片乌汁儿,一滴滴口水滴入溪中。哎哟哟,脏死了!”
狼怒火冲冠,强忍住说:“就算是这,你还是一个小坏蛋。听说,你去年经常在背地里说我坏话,什么“大笨蛋”、“白痴”、“脑残”都来了。你说说,是不是真的?”
可怜的小羊大声叫道:“不可能啊!去年我还没出生呢!今年我倒听见您老是骂我的同伴呢!”
狼实在忍不住了,大叫:“你这个小笨蛋!我骂的不是你就是你爸!我是从你爸那儿学的!反正都一样、都是羊!我要把你吃了!”
说完,狼就往小羊身上扑去。年幼无知的小羊不知狼是好是坏,呆呆地站着。“咔嚓”一声,小羊的喉管被咬断了,狼美美地喝着羊血……
狼和羊读后感 篇12
我读过《格林童话》这本书,书里有篇故事的题目是《狼和小羊》,我觉得内容非常有教育意义。
虽然,《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不同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狼和小羊》,这篇故事大概说:有一只凶恶的狼想吃小羊。有一天,狼趁着羊妈妈不在家,来到小羊的家门前,狼想了一个办法,它吃了一大块粉团,声音就变细了,装成羊妈妈的声音,它用面团把它的黑爪子包上,变成了白爪子。跑到小羊家来骗小羊,小羊们听到了像是妈妈的声音,然后又看到像是妈妈的`白脚,以为是妈妈回来了,就打开了门。狼进门后,除了躲在大钟表里面的最小的羊没有被吃掉,其他的六只小羊都被吃掉了。羊妈妈回来后,就带着最小的羊去找其他的六只小羊。
它们在山坡上发现正在睡觉的狼,它的肚子鼓鼓的。羊妈妈叫小羊去拿剪刀,用剪刀把狼的肚子剪开,六只小羊都得救了。
这篇故事里的狼非常狡猾,小羊们提防坏人不够细心。小朋友们就像小羊们一样很容易相信坏人,很容易上当受骗。小朋友们也要防止坏人假扮自己的亲人,这样就不容易上当受骗啦!
狼和羊读后感 篇13
<<狼和小羊>>是伊索寓言中的故事。<<狼和小羊>>这个故事是讲狼和小羊都住在大森林里,可他们从没见过面,只是听过对方的名字。终于有一天,狼和小羊在河边相遇了。小羊在河的'下游喝水,狼在上游喝水。狼说小羊弄脏了他的水,然后找出各种理由把小羊吃掉了。 看完故事后我觉得狼太坏了。狼是不讲道理的,想吃小羊就找来很多可笑的借口,是个狡猾残忍的家伙。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遇到坏人时要勇敢面对。
最新长相思读后感优选14篇
如何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在仔细阅读作者的作品时,其中的一些语言令人深思。阅读之所以能成为我们内心的明灯,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认清自己。我们欢迎您来了解“长相思读后感”所带来的惊喜和想象力。
长相思读后感 篇1
宫闱深深,锦帐重重,烛影凄凄。
琴台边,她的眼眸伤感而迷惘。纤长的手指随意地拨弄着琴弦,一曲《长相思》潺潺流出,缠绵悱恻,就如同她的爱情,盛开在冬季注定凋零。
谁家更有**屋,深锁东风贮阿娇。“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小刘彻童稚的声音回想在脑海与梦寐中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
“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共上玺绶,累退居长门宫。”她不信他竟如此待她,她不信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情分竟如此散了。但愿君因顾妾深,岂惜**买词赋。
可她忘了,帝王本是无情物,落水三千伴相随。深海宫墙永远只是听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柳叶双眉久不化,残妆和泪污红绡。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母亲来看她时,她已久病不起。
憔悴的脸庞和虚弱的身躯,是曾经放眼倾人城,然后放眼倾人乡的阿娇公主。母亲垂泪不语,她已明白帝王恩宠繁华不再。可她不甘,不甘孤老宫墙枯寂一生。
她赌,千金买赋。终究,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
那一年,母亲抱着还是刘彘的他问:“可愿娶阿娇为妻。”“若得阿娇为妇,当作金屋贮之也。
”她大惊,第一次打量这个稚气未脱的皇弟。之后的日子,他一直在践行着他的承诺。冰雪之夜燃尽烟火只为红颜一笑。
烟火绚烂的那一刻,她知道她沦陷了。那个许她金屋藏娇的男子是他一生的咒。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她成了他的妻,成了大汉的皇后。可甜蜜的生活被叫卫子夫的歌姬打碎。
他厌倦了她。他和卫子夫晚上唱歌,而她只能独自看着宫门。她愤怒,她是高贵的公主竟敌不过低贱的歌姬。她吃醋了,让人羞辱了卫子夫,却不想再逼他了。
看到镜中的自己,她恍然明白“色衰即爱驰。”因为爱,敖干了黑发,枯萎了红颜,凋零了时光,也寂寞了诗篇。她累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她会爱上他吗?会的,因为他是她一生的咒。
长相思读后感 篇2
长相思,我是先接触长相思的,甚至是读过两遍之后才知道曾许诺的,于我而言,曾许诺就是对小夭苦苦寻找又害怕知道的其实还不错的一个大写的真相。
关于人物,关于角色。
长相思的故事安排上,叶十七(青丘公子涂山璟)是第一个出来的男主,他非人的惨景令人窒息。小夭对他的关心和后来与小夭的默默陪伴,是一段长久友谊的温暖。正是这种开放的善意,让我一直为这份爱感到遗憾!
相柳这个角色就潇洒的多了,我从一开始就喜欢这个邪魅的存在,但是这个妖孽的爱来的太妖孽,格局太高,这份爱遗憾了自己本身,也是让我觉得涂山璟的爱遗憾的症结。所以每次想起他对小夭的爱的忍让,对自己的生活和小夭的生活的无奈。他是一个可以和蚩尤并论并且相似的存在,传言中的恶魔,实际上是一个不一般的有情有义的存在。
《相柳》是蚩尤故事的不同版本,相反的版本。智尤的爱情并不完美,但相柳的爱情却让人叹气。
颛顼的爱是帝王式的爱,是轩辕黄帝和嫘祖娘娘的爱的不同版本,也算是相反的版本吧,我是一直随女主的感觉只是把他当哥哥的,就连他无奈联姻时不让小夭祝贺他,我都没有太大感触,感觉帝王就要承受帝王该承受的高和冷。他不知道涂山璟的智慧。他认为涂山璟保护不了小夭。所以和他相比,小夭更愿意嫁给丰隆,但当他听说丰隆的婚礼受到干扰时,他却莫名其妙地冷静了下来。
其实,在他心里小夭嫁谁他都不愿。直到后来他联合篌劫了涂山璟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他的爱而不得的痛,本来小夭心里的唯一挂恋,却一步步走远,让他成全别人,可谁来成全他。所以,小夭知道真相后宁愿和小夭一起死。
得到了世界,却没有了小夭,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有意义的遗憾最终成为一颗无法弥合的心的遗憾鸿沟。小夭不知道父母的故事,但她知道皇帝和嫘祖夫人的无奈之爱,所以她不能忍受庄旭。
当小六还小的时候,她只需要担心两件事:一是麻子和庄子的婚姻。二是被子和碗叠不叠洗不洗的问题。
当小六是小六十小六是十七,他们只能对花草感兴趣,知道总有一天十七会过去。可是后来十七再不是十七而是涂山璟的时候小夭去续租房子的时候说凭他救过十七,房子爱怎么租都行,可是免不了一些心酸。
当小六知道卖酒的轩就是颛顼的时候,无法抑制的亲情,满心挂恋的人啊,可是她也宁愿暗自庆幸颛顼的发展和状态,她愿意帮他,竭尽所能。可是他又害怕回去高辛,害怕面对俊帝,她无法面对她不是帝王的亲生女儿,她无法面对俊帝对
她的宠爱。因为她无法想象她的母亲是一位公主,让俊帝抚养自己的私生女。
当小夭知道相柳是神农的共产主义义工,当她知道她已经以王姬的身份回到高辛得时,她考虑了相反得身份。当俊帝在镜子里看道相柳而不是涂山景时,他想到了劝说相柳的办法。小夭知道颛顼和相柳必有针锋相对决一死战的时候,他怕相柳伤害颛顼,因为她不能容许颛顼出事,也怕颛顼伤害相柳,他也不想让他出事,所以他也劝过相柳。她怕相柳入梦,其实相柳已入心,只是相柳每次情动都暗自隐忍,更说成他们之间都是交易。
以至于她觉得相柳也从来没喜欢过她,所以,她从来不敢笃定,或许真的是自己想多了,他在乎的是交易,不是自己。
小夭没有步姥姥嫘祖娘娘的前尘,她看到颛顼平安并且一统天下,她终于可以放下他了。
小夭没走妈妈阿珩王妃的老路,相柳抹去了小夭所有关于他的痕迹,小夭甚至于忘记了相柳的所有。
所以不是庄旭,不是相柳,只是三十经。但是,静不能自卑。因此,他是青丘的父子。他决定放弃轩辕,占领神农,建立中原大计。好在,小夭在后来的发展中是与璟携手共进的,可以同生可以共死的生死恋人,他是她可以依靠的人,是那个合适的人。
为了合适而刻意完美的第三条路。
长相思读后感 篇3
20xx年9月14日吾在申嘉湖上海方向刚过松卫北路出口,吾正常行驶在第三车道,突然前方第一车道一白色桑塔纳左后轮爆胎,被后面一辆起亚追尾,导致桑塔纳抛到吾正前方,吾虽提前减速,最后还是以110迈急刹车的速度撞向他,吾抓紧方向盘,刹车踩到底,最后还是无法避免相撞,只听见砰巨响,玻璃哗啦碎地,自然后面一系列处理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事后平静的发了一张相撞的照片给一好友,内容很简单,我在申嘉湖高速撞车了,当然照常回复是,人没事?谁负责等等,简单回复没事,对方全责,运气不好的话,你可能就见不到我了,或者是缺胳膊少腿也是有可能,虽然这种事没发生,世事无常,谁说的准呢,读《长相思》有共感,故此提笔记录。
长相思,长相忆,未解相思之时,已种相思,刚懂相思,尝的就是相思之苦,本以为已经吞下了苦,可没想到还有更苦的
人到成年最丧的大概就是爱而不得,求而不能,古人云: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畔。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总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记;总有一个人,一旦来过,就无法忘记。这一场清水镇的相遇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大荒的命运。只为贪图那一点温暖、一点陪伴,一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散的死心塌地。相思是一杯有毒的美酒,入喉甘美,销魂蚀骨,直到入心入肺,便再也无药可解,毒发时撕心裂肺,只有心上人的笑容可解,陪伴可解,若是不得,便只余刻骨相思,至死不休。
缘何世间有悲欢
缘何人生有聚散
唯愿与君
长相守、不分离
长相守、不分离……
经历过,放知人生短暂,爱ta喜欢ta就告诉ta吧。

长相思读后感 篇4
《长相思》(一)
一直很喜欢桐华的小说,《长相思》是最近才看的。这部小说是我至今看的最有感觉,最喜欢的言情小说,喜欢生命与相思这两个词语,在这部曲折跌宕,的小说中组成了长相思。
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是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记,总有一个人,一旦遇见,就无法忘记,相思是一杯有毒的美酒,入喉甘美,销魂蚀骨,直到入心入脾。便再也无药可解,病发时撕心裂肺。只有心上人的笑容可解,陪伴可解,若是不解,便只余刻骨相思,至死不休。
这是文章开始的两句话,一开始就喜欢背下了。然而文章读完后,我才深刻的理解了这两句话的含义。
玖瑶,也是后来的小夭,小说的女主,她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爱,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她涂山璟,小夭见到他是,是一个人比乞丐更乞丐的人,当看到他的身体时,躲避和羞涩的样子让山璟冰封绝望的心终于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一起生活六年,小夭的善良,大度,对他的照顾让他爱上她。相柳,逼小夭为他炼制毒药,鞭打小夭。但在他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小夭仍不计前嫌的救他,与他一起时的舒心,小夭的真诚大气,两难时对他的维护,都让相柳爱她,默默护她。项,与小夭一起度过开心的童年,小夭是他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甚至是一生唯一的美好,小夭为他打拼,为他不顾一切,一切都为实现他的江山。当然,他在这世上唯一爱的女人也是小夭。完美与真诚,愿意为他人付出的女子,有谁会不爱呢
然而,小夭最终却和山璟走在了一起,美好而又幸福。相柳,实际上我最喜欢他,也最为他感伤心疼,相柳为小夭付出了好多,默默救她,爱她,然而,到最后小夭也还在误会着他,即使他们彼此的心镶嵌在一起,但还是无法在一起,相柳有他的责任,他是神农义军的军师,而小夭却在他的对立面,他抛不开他的身份,所以他的真心永远不能放在阳光下。所以他们只能长相思,长相忆,却永远不能长相依。瑞项,五帝之一,也爱着小夭,但帝王梦也一直是他的梦想,当他想着梦想实现后再去追小夭是,小夭却不愿再等他。并且当他玩阴谋去害涂山璟时,这让他们的表兄妹关系也在破裂。然而涂山璟愿意为小夭放弃一切,他怕他的身份配不起小夭,一直在壮大涂山氏,与意映解除婚约。他想与小夭近一点,为瑞项出谋划策。小夭想一生一世一双人,想隐世山林。涂山璟陪她,甘愿放弃四大家族之一的族长之位。他对小夭的是纯粹的,所以小夭更愿意接受他。
所以做一个像小夭一样甘于为他人付出的人,做一个像涂山璟那样,纯粹,睿智,真心的人。有时候不是你不好,而是有更好的,更适合的在等着她。
《长相思》读后感(二)
长相思是我看完的第一本小说,也是让我为之疯狂的小说我每天都要看到凌晨才肯睡,一点都不夸张,我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也是看一会它才起来上班。
我刚看到它的时候只是在超市里放图书的地方,原本我只是对他的名字比较感兴趣,并没有在意它的包装、内容,我翻了一下看了看其中有吸引了我:“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总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迹;总有个人,一旦来过,就无法忘记。”这句话说到我一心里了,然后我又回我店里查了一下,大概的了解了一下书的内容然后就果断的买下了它,买回来我并没有太在意的去看它,应为我从没有看过小说,更何况这么厚的页数这么多,我都不相信我能有耐心看完它,我又翻了一下感觉内容真的很吸引我,哼、所以我逆天的坚持把它看完了。
它的大概内容是:《长相思》小夭(女一号)逃出了玉山,在人间的清水镇化作叶小六(男性)隐姓埋名很多年,偶然间救起了——涂山璟(男一号),当时璟身患重伤在街上奄奄一息就要死了,小六路过好心的救了他,并且收留了他,当时璟嗓子受伤不能说话小六就给他起了名字叫——叶十七,他们相处了六年,两人渐生情愫。但小六又偏偏遇上了相柳——神农军队的将军(具体神族还是妖族,我真的不好去说本人的理解能力有点差),一开始他只想利用小六,但也渐渐对他产生感情(特别是知道她是女子以后)。小妖的哥哥——颛顼化名做轩与高辛王姬(表妹阿念)一起也到了清水镇,遇上了小六。小六在得知轩就是颛顼以后,都会拼命的去帮他——尽管他是在利用小六,也阻止相柳去伤害他。因为种种原因,小六在见到靖安王妃(俊低烧好的王妃,长得酷似阿珩(小六的母亲),也着青衫,也难怪小六会认错人)后,一时激动暴漏了身份,所以就恢复了她高辛大王姬的身份。某天,小妖随颛顼回轩辕去祭奠阿珩,又撞见了涂山璟(十七)们帮助颛顼,策划着如何能帮助他实现伟业,小妖也知道颛顼,所以也是极力的帮助他。他们放弃了轩辕城,准备取下中原。小妖配合转续演了场戏,便被皇帝发配到中原地区。
这就是大概的内容了,最有争议的就是这个结局,我看有很多人在百度上发帖对结局表示不满,有的人说桐华(作者)有意不把结局写的完美,再为他的续集埋下伏笔(应为还有第二部、第三部),也有很多人为小夭的结局感到惋惜,感觉她应该和璟在一起。
但是,我要问;人家的前言你看了吗作者都说了;爱而不得,忘却不能,写不尽的儿女情长,说不完的地老天荒。这本书的名字是什么《长相思》长相思唉,你们懂相思是什么意思吗(爱而不得)得不到的才叫相思,这本书最完美的结局就是;不完美。最完美的结局就是:凄凉。最完美的结局就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长相思、长相思分隔两地互相思,才是最相思……
《长相思》读后感(三)
桐华的《长相思》算是我在掌阅买的第一套书,最初读过一遍,感觉还不错。最近学生离校了,不用很赶时间的备课上课,所以在被派去做哑巴老师盯自习时,百无聊赖,唯一可是偷偷摸摸做的就是看手机了。我的手机除了打接电话,处理QQ,最大的作用唯有读书。第一个想重读的,就是它了!
我说,这次我连读了三遍,你信吗
最感动的是结尾,相柳让小夭有力自保,有人可依,有处可去,让她一世安乐无忧。幸福不过如此!如此大爱!如此极致!不漏痕迹,真正的为所爱的人设身处地的着想,让她拥有细水长流的生活。虽然看似不轰轰烈烈,但足以让对方一世安乐无忧。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更多的是让她更好的成长。甚至在他离开之后,还有能力幸福的活着。常常看到一人离去,另一人痛不欲生,几乎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我更觉得相柳的爱,更有责任感,更像是因为爱所以更长久的为所爱的人打算计划,让她有能力生活的更好。这是多么深沉的爱啊。
颛顼对小夭也是深爱的,从根深蒂固的亲情的爱,身死相依相伴,到无法控制的占有的爱。小夭为颛顼义无反顾,全力付出。但是小夭对颛顼更多的是亲情吧。只要知道他过得好,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给他帮助,就会义无反顾的离开。
对璟,小夭是一次次试探一次次努力后,确认他是自己想要的长久的陪伴自己的人,所以小夭愿意嫁给他,因为他才是适合度过一生的人。璟说过,不管什么原因都不会再让小夭想要倚靠一下时,却找不到他。其实真的,这句话很感动我。在五神山的龙骨地牢互诉衷肠,平实真诚。一次次共度难关,患难与共,最后,抛下一切携手浪迹天涯。
三个男人的爱,各有千秋,为真心至真至纯至美!无需比较,无关优劣。
这部《长相思》,()真的算是我看的言情小说里很值得多读的,值得推荐的一部。希望它永远不要被拍成电视剧,千万别被毁了。
其实,我很喜欢小夭,喜欢她什么也不争,什么也不想要的洒脱。她虽然出生相当的好,可是历经苦难,磨难重重,但是她没有把这些变成负担,就像她和颛顼在讨论时颛顼说的:“苦难之所以能成为苦难,只是因为遇到它们的人被打败了,而我们打败了苦难,并把它们踩碎,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变成了属于我们的力量,所以,我们从不会把苦难看做苦难。”
长相思读后感 篇5
读完《长相思》之后,我整个人都陷入了悲伤之中,难过的是女主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个人那么爱她,默默付出,最后还被女主误会,跟他断绝来往。
这个人就是相柳,我一直以为最后女主会跟他在一起,相柳就是个霸王,唯我独尊,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女主,但是我直觉他有种卑微的感觉,从不愿意表露自己的真实情感,有时候不经意间表露了,一眨眼就又变成那个冰冷的他,有好几次女主都感受到他的爱意,却从不敢跟他确认肯定,两人最终错过。直到最后相柳的生死无人知道,当大家都庆祝九头恶魔相柳终于死了,只有女主听到后感到伤心难过,表示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此时,与女主心意相通的璟在她身边,陪着她,给予她最大的安慰。此时此刻,我想起曾经很喜欢的一首歌《最浪漫的事》,其中有一句歌词我特别喜欢,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伴侣之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相信这个是最美好的爱情。不是刻骨铭心,不是惊天动地,而是与你天长地久!
读完此篇后,我有点哀伤,不仅是对书中人物的哀悼,还是对我自己爱情的深思。作为红色性格的我,容易急躁,性格又比较强势,容易动怒,经常为了鸡毛蒜皮的事跟爱人吵架,只要他没有按照我的想法做,我就特别生气,然后会乱说话,会伤害到他,同时也伤害到了我自己。当我看到书中璟被女主表哥设陷阱遇害后,女主仿佛失去了灵魂,犹如行尸走肉。刹那间,我想到了自己,倘若只剩下我了,或许也是如此。我害怕,犹如惊弓之鸟。我突然省悟了,最好的相处模式不是女王式,也不是皇帝式的。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要改变了,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快乐的,相亲相爱,这样就完美了。珍惜身边的人,起码以后不会留下遗憾。
长相思读后感 篇6
已经是第二次看《长相思》这本书了,觉得非常心疼。男主里,我还是比较喜欢涂山璟,也就是叶十七。他对小夭的感情让人动容,我一直不太喜欢相柳。虽然他救了小夭的性命很多次,但是他吸小夭的血总是让我觉得很恐惧的感觉。书里最后一句话,是相柳说的,愿你一世安乐无忧。他最终不但救了小夭的命,还解了情人蛊。情人蛊是将两个人的命脉相连在一起,一损俱损的。
男配里,赤水丰隆让我很心痛,他和小夭的大婚仪式上,小夭被防风邙从婚礼上带走。是因为璟让他阻止小夭和丰隆的婚事。小夭曾经和相柳有个承诺,如若违誓,所有一辈子中快乐的,幸福的,都将永远变成痛苦和忧患。小夭最终没有嫁给丰隆。这让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周芷若素手裂红裳这一章节。也是婚礼上,对方和情人跑了。那时怎样一种耻辱啊。
可我一点都不愿责怪璟,在我心里,期盼他和小夭永远在一起。
小夭第一次快死的时候,璟伤痛欲绝,心脉俱损。是小夭一口口的给他喂药,璟才活过来。是的,我们在这尘世中,会如此的爱一个人。爱到他死了,她就万念俱灰,不想再活。
再说说歂顼吧,他最爱的也是小夭,可是他好像更爱他自己,更爱皇帝的位置。为了天下,他可以把小夭托付给丰隆,只为得到赤水家族的支持。他可以娶无数世家女子作王后嫔妃,只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些都可以原谅,也值得原谅,但是他不该去杀璟。不该让小夭如此伤心欲绝。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快乐,而不是占有。
最后说说相柳吧,他虽然冷酷,虽然狠辣,但是,他其实也是深爱小夭的吧,爱到愿意成全对方一世的安乐无忧。爱到舍命相护。爱到化名防风邙,教了小夭十几年的箭术。爱到深处,他自己都不自知了。但我对相柳,没有喜爱,但有感动。可惜,小夭已有了璟,所以她不爱丰隆,不爱歂顼,只是把歂顼当成至亲的人,也许也不爱相柳。
去年7月的时候在Pad上看了这套书,今年,买了纸质书重温了一次,依然被书里的悲喜感动着,虐心。
但愿,我们都能找到尘世中的唯一的那个叶十七。
谁能敛我一世安,空花世界唯独你。
长相思读后感 篇7
一直很喜欢桐华的小说,《长相思》是最近才看的。这部小说是我至今看的最有感觉,最喜欢的言情小说,喜欢生命与相思这两个词语,在这部曲折跌宕,悲伤的小说中组成了长相思。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是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记,总有一个人,一旦遇见,就无法忘记,相思是一杯有毒的美酒,入喉甘美,销魂蚀骨,直到入心入脾。便再也无药可解,病发时撕心裂肺。只有心上人的笑容可解,陪伴可解,若是不解,便只余刻骨相思,至死不休。
这是文章开始的两句话,一开始就喜欢背下了。然而文章读完后,我才深刻的理解了这两句话的含义。
玖瑶,也是后来的小夭,小说的女主,她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爱,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她涂山璟,小夭见到他是,是一个人比乞丐更乞丐的人,当看到他的身体时,躲避和羞涩的样子让山璟冰封绝望的心终于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一起生活六年,小夭的善良,大度,对他的照顾让他爱上她。相柳,逼小夭为他炼制毒药,鞭打小夭。但在他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小夭仍不计前嫌的救他,与他一起时的舒心,小夭的真诚大气,两难时对他的维护,都让相柳爱她,默默护她。项,与小夭一起度过开心的童年,小夭是他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甚至是一生唯一的美好,小夭为他打拼,为他不顾一切,一切都为实现他的江山梦想。当然,他在这世上唯一爱的女人也是小夭。完美与真诚,愿意为他人付出的女子,有谁会不爱呢
然而,小夭最终却和山璟走在了一起,美好而又幸福。相柳,实际上我最喜欢他,也最为他感伤心疼,相柳为小夭付出了好多,默默救她,爱她,然而,到最后小夭也还在误会着他,即使他们彼此的心镶嵌在一起,但还是无法在一起,相柳有他的责任,他是神农义军的军师,而小夭却在他的对立面,他抛不开他的身份,所以他的真心永远不能放在阳光下。所以他们只能长相思,长相忆,却永远不能长相依。瑞项,五帝之一,也爱着小夭,但帝王梦也一直是他的梦想,当他想着梦想实现后再去追小夭是,小夭却不愿再等他。并且当他玩阴谋去害涂山璟时,这让他们的表兄妹关系也在破裂。然而涂山璟愿意为小夭放弃一切,他怕他的身份配不起小夭,一直在壮大涂山氏,与意映解除婚约。他想与小夭近一点,为瑞项出谋划策。小夭想一生一世一双人,想隐世山林。涂山璟陪她,甘愿放弃四大家族之一的族长之位。他对小夭的爱情是纯粹的,所以小夭更愿意接受他。
所以做一个像小夭一样甘于为他人付出的人,做一个像涂山璟那样,纯粹,睿智,真心的人。有时候不是你不好,而是有更好的,更适合的在等着她。
长相思读后感 篇8
很久前看了曾许诺挺喜欢的,长相思是桐华山海经系列中的另一部,写的是曾许诺女主女儿的故事!果真如题目所写,确实是最纠结的爱恨,不过结局算是桐华小说中不可多得的圆满,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心中最想要的那个结果,虽然多多少少有些遗憾,但是谁的人生又是万事顺遂的呢?
小夭和璟最终归隐山林,过上了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生活,两个都是相对淡泊而不热衷名利的人,又相互需要相互慰藉,所以小夭和璟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以后在一起的日子也会过成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样子!
颛顼是个心怀天下的人,不会甘于平淡的过完一生,即使一时冲动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以后冷静下来也会是后悔一生,这个除了他自己以外,他身边的人都看得比他清楚明白,所以他继续做他的黑帝对于他来讲是最完满的结局,小夭对于他来讲只是大圆满中的那么一点点小遗憾而已。
相柳的心中最重要的是个义字,最后也算是个求仁得仁的结局,相信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相柳是全书中最冷静最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一个人,他很明白如果他选择了对小夭的情而放弃对共工的义的话,他的后半生肯定会活在惭愧和内疚中,既然注定不能得到幸福又何必再去固执的抓紧她,徒留心伤呢?不如成全了自己的心意和对小夭的情意,教她箭法,救她爱人,给她海图,让她有力自保、有人相依、有处可去,这对于相柳来说也不能不算是另一种圆满吧!最终在抹去两人一切过往后,又做了个大肚娃娃希望能常伴她左右,也算是寄托了相柳隐在心里的那一点点念想吧!
有力自保、有人相依、有处可去,愿你一世安乐无忧!真的是很让人感动,这是最实在最真挚的祝福。超喜欢这句话,为了这句话更加喜欢这本书!
长相思读后感 篇9
纳兰性德长相思读后感(一)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有人曾这样评论过:词的上阕将千里行程中目睹的万事万物,凝缩为山水二字, 一程又一程的复叠吟哦中,词人与家园的空间阻隔不断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大,空间感和思乡情构成了词人心中尖锐的矛盾冲突。在这种行进方向和心绪逆反的背离中驻营夜宿,词人的思绪早就超越了他自己。
身与心相对,身向榆关(山海关),而心却在关内,在故园。夜晚,千帘灯,看似开放的意境,壮丽的风景,其实是诗人深情苦痛的写照。白日统千军万马行走天涯,跋山涉水,为何夜深时仍然灯火通明,难以入梦?
思乡失眠!
古人没有现在的安定生活,也没有如今的便利交通,但他们有着的是一颗炽热的心,他在不停息的跳动着,家乡和亲人便是他们永不停歇的动力
此人有着报国的大志,又有着想脱离黑暗的幻想,内心的挣扎让他,开始逃避那些权贵,情愿回到家中与亲人享受天伦之乐,而这种行为,到现今还会是一种选择吗?
纳兰性德长相思读后感(二)
宫深,锦帘重,烛影悲。
琴台边,她的眼眸伤感而迷惘。纤长的手指随意地拨弄着琴弦,一曲《长相思》潺潺流出,缠绵悱恻,就如同她的爱情,盛开在冬季注定凋零。
谁家房子多,深锁东风储阿娇。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小刘鹤稚嫩的声音回忆与梦中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
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共上玺绶,累退居长门宫。她不相信他这样对待她。她不相信郎对床边青梅的喜爱如此分散。但愿君因顾妾深,岂惜**买词赋。
可她忘了,帝王本是无情物,落水三千伴相随。深海宫墙总是只听到新的笑声,却听不到旧的哭声。
柳叶眉久久不穿,残妆和泪染红纱。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母亲来看她时,她已久病不起。
憔悴的容颜,孱弱的身子又哪是当初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阿娇公主。母亲垂泪不语,她已明白帝王恩宠繁华不再。但她不甘心,不甘心寂寞老宫墙寂寞一生。
她赌,千金买赋。终究,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
那一年,母亲抱着刘彘或他问:“你能娶阿娇吗?” 若得阿娇为妇,当作金屋贮之也。
她很震惊,第一次看着这个孩子气的弟弟。之后的日子,他一直在践行着他的承诺。冰雪之夜燃尽烟火只为红颜一笑。
在燃放烟花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摔倒了。一个让她把美丽藏在金色房子里的男人是他一生的诅咒。
宝马车雕香路,凤凰箫声动,玉壶灯转,夜鱼舞龙。她成了他的妻子和伟人的王后。但这甜蜜的生活被一个叫卫子夫的歌手打破了。
他厌倦了她。他每天晚上都和卫子夫一起唱歌,但她只能独自守卫宫门。她愤怒,她是高贵的公主竟敌不过低贱的歌姬。她嫉妒,于是让人欺辱卫子夫却不想将他推得更远。
看到镜中的自己,她恍然明白色衰即爱驰。因为爱,敖干了黑发,凋谢了美丽,凋谢了时间,也寂寞了诗。她累了。
如果生活就像初见,她会爱上他吗?是的,因为他是她生命中的诅咒。
纳兰性德长相思读后感(三)
山一条路,水一条路,身到榆关那条岸线,夜深千盏帐篷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注释】
⑴长相思。唐教坊曲词牌名,双翅小令。又名《双红豆》
(2)道路:道路,距离,山水,即长山,长水
(3) 榆关:山海关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东北部,山海关的另一边是指关外的地方
(4) 千帐灯:皇帝出游时临时住宿的灯。千帐言军营之多
⑸更:旧时一夜分五更,每更大约两小时。风一更、雪一更,即言整夜风雪交加也
⑹聒:声音嘈杂,这里指风雪声
(七)故乡:故乡,这里指北京; 这种声音是指风雪的声音
【翻译】
官兵们不遗余力地涉山涉水,不停地向山海关进军。夜深了,成千上万的帐篷里灯火通明。
外面正刮着风、下着雪,惊醒了睡梦中的将士们,勾起了他们对故乡的思念,故乡是多么的温暖宁静呀,哪有这般狂风呼啸、雪花乱舞的聒噪之声。
【赏析】
上片山一程,水一程 ,写出旅程的艰难曲折,遥远漫长。诗人翻山越岭,登船涉水,一路走来,离家乡越远。这两句话采用了重复的修辞方法,反复使用“成”和“成”两个字,凸显了旅途的漫长。
身向榆关那畔行 ,点明了行旅的方向。词人在这里强调的是身向榆关,那也就暗示出心向京师,它使我们想到词人留恋家园,频频回首,步履蹒跚的情况。 那畔一词颇含疏远的感**彩,表现了词人这次奉命出行榆关是无可奈何的。
在这里,通过描述周围的环境并写出心情,实际上是在表达纳兰对家乡的深切依恋和怀旧之情。二十几岁的年轻人,风华正茂,出身于书香豪门世家,又有皇帝贴身侍卫的优越地位,本应春风得意,却恰好也是因为这重身份,以及本身心思慎微,导致纳兰并不能够安稳享受那种男儿征战似的生活,他往往思及家人,眷恋故土。严迪昌《清词史》:
夜深千帐灯是壮丽的,但千帐灯下照着无眠的万颗乡心,又是怎样情味?一暖一寒,两相对照,写尽了自己厌于扈从的情怀。夜夜千盏灯不仅是电影情感酝酿的高潮,更是上下电影之间的自然转换,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经过日间长途跋涉,到了夜晚人们在旷野上搭起帐篷准备就寝;然而夜深了, 千帐内却灯光熠熠,为什么羁旅劳顿之后深夜不寐呢?
下片开头风一更,雪一更描写荒寒的塞外,暴风雪彻夜不停。紧承上片,交代了夜深千帐灯 ,深夜不寐的原因。 山一程,水一程与风一更,雪一更的两相映照,又暗示出词人对风雨兼程人生路的深深厌倦的心态。
首先山长水阔,路途本就漫长而艰辛,再加上塞上恶劣的天气,就算在阳春三月也是风雪交加,凄寒苦楚,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境遇,让纳兰对这表面华丽招摇的生涯生出了悠长的慨叹之意和深沉的倦旅疲惫之心。 更是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庚”字反复出现,凸显了长城外地面狂风、大雪、帐篷交替跳动的情况。
这怎不使词人发出凄婉的怨言: 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夜深人静的时候,是想家的时候,更何况还是这塞上风一更,雪一更的苦寒天气。
这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一家人什么都不怕。但在长城北段露营,夜深人静,风雪弥漫,心情迥异。路途遥远,衷肠难诉,辗转反侧,卧不成眠。
聒碎乡心梦不成与上片夜深千帐灯相呼应,直接回答了深夜不寐的原因。结句的聒字用得很灵脱,写出了风狂雪骤的气势,表现了词人对狂风暴雪极为厌恶的情感, 聒碎乡心梦不成的慧心妙语可谓是水到渠成。
从夜深千帐灯壮美意境到故园无此声的委婉心地,既是词人亲身生活经历的生动再现,也是他善于从生活中发现美,并以景入心的表现,满怀心事悄悄跃然纸上。天涯羁旅最易引起共鸣的是那山一程,水一程的身泊异乡、梦回家园的意境,信手拈来不显雕琢,王国维曾评: 容若词自然真切。
这首诗以其朴实自然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受到前人的高度赞扬。词人在写景中寄寓了思乡的情怀。格调清淡朴素,自然雅致,直抒胸臆,毫无雕琢痕迹。
长相思读后感 篇10
语文能力的本质是语言与精神的共存能力。语文课程就是要促进学生的语言和精神携手走向美好的境界。著名超级教师王崧舟不仅注重丰富和优化学生的语言系统,而且注重改善学生的精神世界。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这首词是“清代第一词人”纳兰性德(又名纳兰容若)的传世之作《长相思》。
虽然没有亲眼目睹过王崧舟老师的可课堂,但从这次张老师给我们所**的录像中,我已体会到了,他的才情,他的智慧,呵他对新课标的体认和对作品的诗意解读,对这首词作了激情演绎。王崧舟老师通过巧妙的起、承、转、合,将短短的一堂课,短短的两句词,演绎得一波三折,波澜起伏而又荡气回肠!我们下面坐的新教师的心也随着课堂一起上此起彼伏。
王老师先从从王安石、张籍两位词家的乡愁切入,引发学生探寻本课纳兰词中的离愁别恨,这样的导入自然是最适切,也是最“诗意”的。之后,深谙反复诵读乃古诗词研***的王老师祭出了“朗读”的法宝,学生由读准字音开始,直至读得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终于不仅读出了“味道和感觉”,也在读中感知了词的大意。
接着我们就听到读,其实语文课既要书声琅琅,在读中感悟之后又须静思默想。诵读过后,王老师的导读策略转为让学生“默读这首词,看看插图和注解,然后试着去想一想大概在讲什么意思”。由“非常思念家乡”而过渡到对作者“身”在**、“心”在何处的叩问,这是极其自然的步步递升。
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轻巧而精准的“点击”,学生又在潜心涵泳中真切地体悟到了词人“身在征途、心系故园”幽怨哀愁。同时,教师的随意呼唤和深情阅读,对特定场景产生了强烈的轰动性和有效的渲染。
然后的一幕是“在纳兰性德的记忆里面,他的家乡,他的故园,又是怎样的画面和情景呢?”教师突转话锋,让学生瞬间进入“心系故园”的“追忆逝水年华”中。在舒缓的《琵琶语》的伴奏衬垫下,学生先是融情想象,继而激越表达。
于是,旅途的艰辛、战争的悲壮,与美丽的家乡、家人的温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可以揣测到,在纳兰性德的妻子心中,定会有深情的呼唤:“寻你寻你,千呼万唤;念你念你,魂牵心动;深深的爱、绵绵的情,都化作云潮,化作云潮汹涌!
”在整个课堂中,我感觉最经典的一幕是:“读到现在为止,你是不是应该问一问纳兰性德?”教师这一发话,勾起了学生对词人心灵的叩问。
而相机呈现的词人征途所作《菩萨蛮》中的两句话,又让学生能凭此而以词人的妻子、父亲、孩子等身份,与词人展开一场情景对话。在一唱三叹的回转反复中,学生体悟到了词人内心两难的矛盾冲突,知道了“身向榆关那畔行”并非“轻离别”,而是为了戍边卫疆、保家卫国。其实,对词人而言,“那秦时的明月、那汉时的风,是梦不是梦,望断了关山万千重!
”王老师抓住课题与课文内容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从题入手,引导学生走进文本,感悟文本,超越文本,字字长相思,句句长相思,声声长相思,波澜起伏,荡气回肠,既理解了诗中的情,感受了诗的语言美、形象美、意境美,又陶冶了情操,培养了丰富而高尚的情感。
他的课,给了我很大的启示,的确,“题”的本意是“额头”,而“目”则是眼睛。把文章的题目比作一个人的额头和眼睛,道出了题目对于课文的重要意义。在教学中,我们常常可以从话题中了解它的内涵,看到它的意义,得到它的兴趣。
因此,从解题入手,可以收到纲举目张、提纲挈领之功。
长相思读后感 篇11
这首诗是清代著名的大诗人纳兰性德所作,描写了边疆行军途中思乡记情的佳作。写于康熙帝出山海关,纪念长白山。这首诗最令人敬佩的是缠绵而钸土废,柔情之中露出男子镇守边疆的慷慨报国之心。一句“夜深千帐灯”不愧是千古名句。
“山一程,水一程”寄托的是亲人送行的依依惜别情;“夜深千帐灯”催生的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烈烈壮怀情。这既可反映出词人对故乡依恋,也反映出他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裹碎乡心梦不成”的慧语可谓是水到渠成。
纳兰性德这首词十分精俭、优美,令人回味无穷。细细品位之后,自己仿佛也如同词中一般,爬了一座山,涉了一程水,朝着峻险的山海关进发,天逐渐黑了,军士们在专心而警觉地扎军帐,身怕敌军偷袭。天黑了,望不到边的军帐中点起了繁星的火把。
风一阵阵乱来,雪一阵阵下着,军士们拨过了一更一更,吵得作者乡心破碎,家乡之梦难做成,在作者故乡楞伽山,几次听到过有这样聒耳的风雪声。
这首词既有韵律优美,民歌风味浓郁的一面,如出水芙蓉纯真清丽,又有含蓄沉淀、感情丰富的一面,如来风潮回荡激烈,回味无穷。
长相思读后感 篇12
我叫纳兰性德,本来叫成德,为了避太子讳,我便改成了性德。我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我的家在满洲。虽然我是皇亲国戚,但我可不是娇生惯养的,我写了342首词,大家称我清代第一词人。毕竟我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啊,国家有难,我要带兵打仗去了。
我和我的将士们跋山涉水。那山,是裸露着的利得像刀子一般的山,将士们的鞋被岩石划破了,脚也被划得鲜血直流。将士们,咬紧牙关,挺住!水,则是翻滚着巨浪的河,将士们只靠一根竹棒,趔趄的过河。大浪冲走了将士们的包袱,棉被。在寒冬,将士们的衣服湿透了,加油将士们,咬紧牙关,挺住!我们向山海关走去,驻扎下来。夜深了,所有的帐营都亮着,或是在思考战术,或是天太寒睡不着,或是在思念家乡,也或许在写遗书。我再也睡不着!
半夜里,我和我的将士们经历风雪交加。那风,是只要再大点儿就可以把人吹起的风。那雪,是齐腰深的厚厚的雪。风刮一更,雪下一更,我和我的将士们是寸步难行啊!这嘈杂的风声雪声,打破了我们那回乡的梦啊!我安定满洲,我温暖的家乡啊,没有这大风大雪只有无尽的灯火,无尽的温暖。
我这有不少感受,存了一路。有对战士们敬佩讴歌的;有对于家乡思念留恋的;有对于战争胜利期盼渴望的。我看到了敌军的阵营,我回过头来冲我的将士们喊道:冲啊,打了胜仗,祖国强大起来,我们就都可以回家了!
长相思读后感 篇13
南风
20xx-6-7 20:21
早就想写些什么了,坦白地说, 看桐华的每一部作品时,我都或潸然泪下,或情难自禁。《现代女性·壹生活》执行主编 袁媛说:“喜欢桐华很久了。她的每本书都透着灵气,纵然我们穿过尘封的岁月,依然可以在每一次翻阅的过程中找到怦然心动的感受。很多人写爱,写得感人的不少,写得慈悲的不少,写得缠绵的也不少,而写得惊心动魄的,唯此一人。”
第一次接触桐华的书,应该是高中时候了,在同学手中借来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那时青春刚刚含苞待放,也就对故事和作者没有太印象深刻,现在想来, 写给年少自己的书,纪念我们共同的青春和成长,最值得珍藏的怀旧读物。
桐华平实而又富有魔力的文字让我们可以领略到历史不为人知的魅力。她笔下的爱情在厚重的历史卷轴上更显得美好和纯粹。后来,看了电视剧《步步惊心》,就我个人看来,这部电视剧是及其成功的,我记得去年冬天的时候,我还缩坐电脑面前,把电视剧翻出来细细地品味 ,轻轻地哼唱着歌,去体会若曦卷进历史中或抗争,或妥协的心情,为了深爱之人,步步为营,步步惊心,若曦的美,是如梅花一样倔强的魅力。当我看到一张张写着“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纸卷时,当我看到四爷因为赌气而错过去见若曦最后一面时,当我看见他坐在地上失声痛哭时,我的眼睛太小,竟泪水满面。四爷,一个最终登上帝位的男子,淡陌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柔软的心,我很喜欢喜欢木兰的他。
再后来,看了电视剧《最美的时光》,后来因为朋友的推荐,看了它的原本《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大概每个女孩,都曾在少女的年纪将目光停留在那样一个男生身上,他是学校里的王子,成绩优秀,性格开朗,有着阳光的笑容,打一手漂亮的篮球……女孩们总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却羞于上前打个招呼,止于单纯的欣赏。对当时17岁的苏蔓来说,宋翊就是这样的存在。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她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可是说句题外话,个人还是很喜欢陆励成,就像我喜欢很多故事中的男二号一样,在我心中,他才算主角吧。
其实我是先看《云中歌》才看的《大漠谣》的,当我看完了《大漠谣》,忍不住将《云中歌》再翻出来反反复复疼痛,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曲华美飞扬的西汉英雄乐章。孟九的一再拒绝,霍去病的痴心守护,让精明的金玉也左右为难,最终的选择又是谁的心伤。 桐华说,“我想我有些明白,为什么迄今为止,我写过的故事里面,我最喜欢《大漠谣》,因为至少有一对人是幸福的。因为那是我任性地给自己,以及给我爱的他和她的。“不管是金银花,还是鸳鸯藤,两朵皎皎的白花,正盈盈相靠,绽放在风中。黄沙碧水旁的一抹白,孟九公子,你还好吗?《云中歌》是《大漠谣》的后续故事,而我个人更喜欢《云中歌》,女主角云歌是《大漠谣》中霍去病的女儿,很多人都喜欢孟钰,我独独心疼刘弗陵。 围绕帝王的故事有多少是真正欢暂人生,幼年登基,有几大权臣辅政,政绩多归功于霍光。对昭帝的评价是用人不疑,举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关于情感方面,没有子嗣,因身体不好,也未充实后宫,只有一个上官皇后。天之骄子,奈何只璀璨一时,随即消逝。玉中之王-孟珏,人如其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只是少年时的浩劫,使得如玉的君子拥有了并非君子的欲望。那一席绿罗裙是万里荒漠中的一片绿洲,黑暗星空下的一点萤火,寂静空中一只翩翩飞舞婉转歌唱的百灵鸟,自初识,已成为温暖那凉凉少年心的一缕阳光,是刘弗陵心中永远的暖阳,也同是孟珏心中的暖阳啊。刘弗陵病重的时候,我一直不忍看后面的故事,我害怕他就那样离去,因此哭红了眼睛,而最后他死的时候,反而很坦然。 云歌,是幸福的吧,拥有刘弗陵的爱,虽然身伤心伤,至少还有自小跟着陵哥哥长大的陪护于安陪护着,还有他的箫,他的画,他俩的琉璃房,还可以跟他描绘看到的旖旎风光,体验过的民俗风情。
再后来是写山海经上的故事, 上古时代,神、人、妖,万物混居于天地之间。三大神族——中原的神农、东南的高辛、西北的轩辕——三分天下,三足鼎立。桃花树下,不见不散,本是恋人之间最单纯的承诺。然而深处权力漩涡中的人,却要面临各种抉择与取舍,亲情、友情、爱情、理想之间,错综纠缠,赤裸裸地展现在众人面前,让他们无法任性而为。将爱写到极致,这里有最纠结的爱恨,最完美的男人,最浩大的恩怨。纵然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大魔头,却是她眼中的英雄。
最后是《长相思》,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总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记;总有一个人,一旦来过,就无法忘记。这一场清水镇的相遇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大荒的命运。只为贪图那一点温暖、一点陪伴,一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散的死心塌地。相思是一杯有毒的美酒,入喉甘美,销魂蚀骨,直到入心入肺,便再也无药可解,毒发时撕心裂肺,只有心上人的笑容可解,陪伴可解,若是不得,便只余刻骨相思,至死不休。我喜欢涂山璟,喜欢轩辕颛顼,喜欢相柳。
或古或今,桐华笔下的女主角始终给人一种豁达明朗的感觉,追求事业上的独立与爱情上的平等,而这正是最契合当下女性心理诉求的。这样一个有着“群众基础”的作者,想不红都难。
长相思读后感 篇14
纳兰性德对长相思的解读:
以下是纳兰性德长篇爱情阅读报告的简介。让我们一起学吧。
纳兰性德对长相思的解读:
紫禁城很深,有许多织锦帐篷和昏暗的烛影。
在钢琴桌边,她的眼睛悲伤而困惑。长长的手指随意拨弄着琴弦,《长相思》的曲调汩汩而出,感人而悲伤,就像她的爱情一样,冬天盛开注定枯萎。
谁有更金碧辉煌的房子,锁东风储额角。“如果阿娇变成一个女人,她就会被储存在一个**房间里。”小刘鹤稚嫩的声音与他脑海和梦中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
“王后出了问题,被魔法师的愿望弄糊涂了。她不能接受上天的命令。她被授予印章和丝带,退休后去了长门宫。
”她不相信他会这样对待她。她不相信,当你,我的爱人,骑着竹马,绕着圈子小跑,扔青梅,爱情就会这样分手。我希望你不要珍惜**买福,因为你很关心你的小妾。
但她忘了皇帝是个残忍的动物,和3000个同伴一起掉进水里。深海皇宫的墙壁永远都会听到新人的笑声,而不是老人的哭声。
刘烨的眉毛好久没变了。他的妆和眼泪又脏又红。长门不是每天都梳洗。珍珠为什么要安慰她的孤独?
当她妈妈来看她时,她不能长时间生病。憔悴的容貌和柔弱的身躯牵挂着人民和国人的阿娇公主。母亲哭了,什么也没说。
她明白皇帝的宠爱不再兴旺。但她不想,不想孤独的老宫墙凋零和孤独的生活。她打赌,女儿买芙。
毕竟,你并不近在咫尺。长门关闭吉利恩。
那一年,他的母亲抱着仍然是刘智的他,问道:“我可以嫁给阿娇吗?”"如果吉莉安成为一个女人,她将被储存为一个**屋.
”她吓坏了,第一次看了看皇帝无辜的帝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信守诺言。在冰雪之夜燃放烟花只是美丽的微笑。
烟火一放,她就知道自己摔倒了。那个让她把魅力藏在金色房子里的男人是他生命中的诅咒。
宝马雕刻的汽车让道路变得芳香。凤笛吹奏,玉壶璀璨,鱼龙共舞。她成了他的妻子和大汉的王后。但甜蜜的生活却被一个叫魏子夫的歌手打破了。
他厌倦了她。他每天晚上都和魏子夫玩。她只能看宫门。她很生气,因为她是一个高贵的公主,不能打败一个卑微的歌手。她吃醋,所以大家欺负魏子夫,但不想再逼他了。
当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时,她突然明白了“颜色衰退意味着爱”因为爱,奥根失去了她的黑发,枯萎了她的美丽,枯萎了她的时间,和孤独的诗歌。她累了。
如果生活就像第一眼,她会爱上他吗?是的,因为他是她生命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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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读后感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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